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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靠山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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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隨遇南安
如果自己有能力處理好,就不要給對方徒增煩惱,
如果不能,另一半有能力幫你,尋求幫忙是最好的。
產生債務的原因是用來家庭之用,是屬於共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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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意想
謝邀。首先得看負債的多少?自己一個人承擔壓力多大?自己每月承擔的債務費用佔你工資收入的多少,對家庭生活有沒有影響,如果只是很少部分,不會引起對方注意你就完全可以解決的話,那就沒必要告知了。相反,如果你負債很多,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家庭生活的話,最好是告知對方知道,即使對方不能跟你一起承擔,但也會理解你的,知道你的經濟情況,而不會因此引起一些不必要的誤會而造成家庭不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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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有花一朵
如果不是用於共同家庭生活的負債,就一個人扛著吧。任何時候要把家庭經營好的前提下去做該做的事,而不是把家庭籠罩在風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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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江南雪18
我的觀點是,既然是夫妻不管這個債務是怎麼來的,一定一起承擔。如果是不正常的債務那就阻止以後再發生類似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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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生存密碼日記
夫妻之間一個人有負債,是告訴對方一起扛,還是自己一個人承擔?
夫妻雙方一個人有負債,是告訴對方一起扛,還是自己一個人承擔?這個問題的答案:肯定是“告訴對方一起扛”!
首先,我們從法律層面來說,既然是夫妻,雙方那是受到了正兒八經法律保護的。不管用什麼“遮羞布”,都不能成其為避開或越過在同一個家庭中“地位平等”這四個字的底線與紅線;
第二,“婚姻法”規定的條條款款,賦予我們的責任和義務,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第三,我們還有繼承權。在談到這一點時,我們要從問題的反面來“點對點”地講了。既然我們都有了“繼承權”,那麼,我們就有義不容辭,不可推卸的責任去償還自己家裡的債務。
第四,如果雙方都是再婚的情形,另當別論。我們經常在電視劇或情感節目中,看到類似債權債務糾紛而引發的家族戰爭或家庭騷亂的案例和故事比比皆是,枚不勝舉。往往都是在婚前雙方簽訂的協議不是很明確,或沒有公正,乃至成了無效協議留下來的活根。
總而言之,夫妻之間的債權債務,應該是“互通有無”,有福共享,有難同當嘛!堅決不能“孤帆遠影碧空盡”,一定要告訴對方一起去扛,既符合法理,又於情於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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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夫妻之間負債照例應該預先,互相共同商量,而後再向別人借錢負債才對。不知你負的是何種債務,如果合乎家庭情理的,出於無奈瞞著借的債,應該告訴對方,共同承擔,如屬非正常諸如:賭博,嫖娼,吸毒等見不得人的債務,只能你自己看著辦了,如果屬此類債務,對你們的家庭和婚姻,會帶來極其嚴重影響,甚至導致家庭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