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申請書規範
1、申請書首部
這部分主要是介紹自然情況,包括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齡、性別、民族、工作單位、電話、郵政編碼和住址。
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
2、申請書正文部分
婚姻狀況
需要寫明婚姻狀況,包括:婚姻的起源,是否出於自願,是否有包辦、脅迫等其它因素,是否有不符合登記規定的要件的情況,比如年齡,不許可結婚的疾病等,是否同居,是否有子女。
離婚理由
需要寫明離婚理由,比如感情基礎、有無糾紛,是否經過法院、單位或其他組織調解、處理,是否有和好可能、是否存在感情破裂及其程度,比如有無第三者插足,是否分居,分居的時間等。
具體意見和要求
主要寫明離婚的請求,包括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撫養費的給付、損害賠償等。
雙方有無達成其他協議
3、離婚申請書注意事項
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提交結婚證。
提交起訴狀的同時,要附交家庭財產清單,寫明存款,債權、債務的情況,並自己估好財產價值。
離婚案件的原告人,一般應親自來院起訴,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法院委託他人代為起訴的要提供有效證件。
二、離婚申請書範文
我們自願離婚,並遵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關於雙方自願離婚的規定,對有關問題已作出妥善處理,請准予登記,發給《離婚證》。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籍貫
現在地址
工作單位
文化程度
職業
居民身份證編號
結婚證字號、日期字第號年月日
離婚原因女子安排財產處理其他協議
雙方申請人(簽字、蓋章或按指印)年月日
背面:
審查處理結果
有關單位調解意見
審查處理結果年月日
登記日期年月日
結婚證字號字第號
婚姻登記機關及婚姻登記員簽字年月日
生活在法治社會中,就需要透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離婚過程中主要解決的問題是孩子撫養權以及財產分割,離婚書中的主要內容就是介紹雙方的主要資訊以及婚姻狀況的詳細描述,要依據法律來進行解決就可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一、離婚申請書規範
1、申請書首部
這部分主要是介紹自然情況,包括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齡、性別、民族、工作單位、電話、郵政編碼和住址。
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
2、申請書正文部分
婚姻狀況
需要寫明婚姻狀況,包括:婚姻的起源,是否出於自願,是否有包辦、脅迫等其它因素,是否有不符合登記規定的要件的情況,比如年齡,不許可結婚的疾病等,是否同居,是否有子女。
離婚理由
需要寫明離婚理由,比如感情基礎、有無糾紛,是否經過法院、單位或其他組織調解、處理,是否有和好可能、是否存在感情破裂及其程度,比如有無第三者插足,是否分居,分居的時間等。
具體意見和要求
主要寫明離婚的請求,包括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撫養費的給付、損害賠償等。
雙方有無達成其他協議
3、離婚申請書注意事項
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提交結婚證。
提交起訴狀的同時,要附交家庭財產清單,寫明存款,債權、債務的情況,並自己估好財產價值。
離婚案件的原告人,一般應親自來院起訴,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法院委託他人代為起訴的要提供有效證件。
二、離婚申請書範文
我們自願離婚,並遵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關於雙方自願離婚的規定,對有關問題已作出妥善處理,請准予登記,發給《離婚證》。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籍貫
現在地址
工作單位
文化程度
職業
婚姻狀況
居民身份證編號
結婚證字號、日期字第號年月日
離婚原因女子安排財產處理其他協議
雙方申請人(簽字、蓋章或按指印)年月日
背面:
審查處理結果
有關單位調解意見
審查處理結果年月日
登記日期年月日
結婚證字號字第號
婚姻登記機關及婚姻登記員簽字年月日
生活在法治社會中,就需要透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離婚過程中主要解決的問題是孩子撫養權以及財產分割,離婚書中的主要內容就是介紹雙方的主要資訊以及婚姻狀況的詳細描述,要依據法律來進行解決就可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