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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此心歇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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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木法沙
首先此次事件很明顯是遺失,當然若物品案值較大,可以認定為侵佔罪,但也必須由消防自行到法院起訴後才能由法院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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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雨露育兒
如果遺失者丟失的是一個包,包裡有四萬塊錢,是一個病人家屬正準備去醫院交手術費,被遺忘。或者是一個計程車司機撿到了一個乘客落在車上的包,帶回了家,沒上交。包裡有五萬元現金。失主報警警察會受理嗎?
這種順手牽羊的事兒,不僅僅是道德、品德、素質層面上的事兒,還應該是法律層面的事兒。用偷來形容上述行為似乎有些不搭,順手牽羊的"順"最為確切。但這順來的,畢竟不是自己的,順的人也不能確定箱子裡究竟有什麼東西,有一點可以確定不是錢就是物。順來別人的東西歸為己有,叫什麼嘛不當得利,非法佔有。
主動上交了叫"順",因為已經意識到非法侵佔他人財物是不對的,還能獲得別人的諒解,最多批評教育一下。所以想明白了,主動交上去,若是怕臉上掛不住,可以叫別人轉交啊!追微這個"順"的意思就變了,明知道不是自己的還要去拿,就有了非法侵吞和佔有別人物品和財產的故意,該叫什麼嗎?竊為己有的"竊"可以嗎?竊與偷捱得很近哦。
那麼根據非法侵佔財產數大小,筆者認為會追究順走別人物品者相應的法律責任吧!
(圖/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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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張池灩憶
當然要處理,人人都這樣把別人的東西隨便偷走佔為己有這叫順走嗎?估計是她看裡面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又有消防擋案感覺警察肯定會調查的才會上交,她應該是老手必須嚴懲不貸還社會一個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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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春華秋實2305
這個女人就是盜賊,不是自己的東西在大庭廣眾之下就把拉桿車拉走,這就是盜竊,到現在不還回來,等警察找上門來,抓你進局子裡,性質就變了。趕緊物歸原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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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氣定神閒一
主要上交叫自首,可以爭取寬大處理,如果被抓那叫落網,到時候再弄個什麼拒不配合,損毀檔案什麼的,量刑就得往高裡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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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桃花溪水96945886
現在的人都怎麼了,都有病了嗎?偷不叫偷,叫摘,叫順,還有什麼新詞,能少輕罪責的,這社會要顛倒過來了嗎?偷瓜的沒得到懲罰,反而得到三百元錢獎勵,偷之有理,偷之有功,拿別人家的東西,就向拿自己的一樣,都他媽什麼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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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手機使用者雪域北極
很明顯是盜竊!看她的舉動還有坐計程車走的痕跡(換了兩個乘車點)一定是個老手,慣犯!希望警方早日抓到她,關鍵是這些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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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總工辦
偷就是偷。順是口頭說法,非正式說法。 難道它拉走的時候不知道是別人的嗎???什麼亂七八糟的回答,偷瓜事件還沒讓你清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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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者92722270650
偷盜行為,咋變成順走了的?小時候老師,父母,對我們不是自己的打西別人給也不要,更不要說在未徵求意見下私自拿走別人的東西,明明是偷,變成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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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遁甲z
偷就是偷,輕便好拿就是順,就不是偷?那如果力大無窮,順走一輛車算不算順?以前新聞上說有個歐洲富豪把飛機忘在某機場……可能因為太不便攜,好幾年也沒被人順走……趕緊抓人是正事,不復雜的事咋就這麼費勁呢,要是高官或者國際友人的箱子,最多幾個小時就物歸原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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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尊古納今
不應該免於處罰!女子發現裡面沒有錢和有用的物品,才假裝好心上交。如果裡面有對她有價值的東西,她是絕不會上交的。在沒有什麼損失的情況下,可以酌情從輕處罰,但不能免於處罰,不然就會縱容這種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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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胤楚
可悲的是,之前看見一新聞,一哥們開車把車裡的一箱茅臺搬出來放地上,自己去洗毛巾準備擦車,然後茅臺被人搬走了,報警警察說這屬於遺失,不屬於盜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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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婷婷7014
華人什麼時候能改掉不是你的東西不要拿,社會在不斷的進步,都無語了,貪小便宜的人,佔便宜的人太多了,什麼時候能管理好自己呢?不貪不佔,不搶不拿,撿到東西要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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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現在的天網工程,這案難破嗎; 另外消防員把這麼重要的檔案隨地放置不加妥當保管,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處置也應向公眾有所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