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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還是喜歡她的,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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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漫讀隨筆

    對我而言,兩個人分手了就不要做朋友,既然不能相許以沫,那便相忘於江湖。不能做彼此的戀人,那就做個熟悉的陌生人吧。

    兩個人從相識、相知到相愛,總是要付出很深的感情。或許交往一段時間後,由於種種的原因,最後不歡而散。在分手時,總有一方會說出那句最真實的謊言——希望我們還能是朋友。如果換成我,並且自己受了傷,彼此愛過、恨過,就不可以做朋友,我想也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了。

    你這種問題,是女生提出的分手,分手後又想和你做朋友。如果她想跟你做朋友,便暴露了兩點。1、她曾經不愛你。愛你的人怎麼可能不跟你做男女朋友而選擇和你做朋友呢。如果曾經她很愛你,不可能選擇放手,更不可能讓你傷心。雖然我不知道你做了什麼讓她傷心的事,以至於讓她跟你分手。

    2、她想把你當備胎。她或許習慣了你在身邊,更習慣了你對她的好,所以她不想放棄這種好,但是她不愛你,只想再受了委屈或者沒有好的男生出現時和你曖昧。

    如果彼此相愛,看見舊情人,你又怎能忘記曾與他同甘共苦一起走過的日子?除非未曾刻骨銘心.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看著自己以前的戀人,與別人親親我我、歡天喜地,你心裡真的就那麼平衡嗎?人都是有尊嚴的,何必自找苦吃呢?如果無法挽回,還是選擇忘記吧,把它封在心裡,懷念,或者扔掉它,重新過自己的生活。

    分手後 ——不可以做朋友 ——因為彼此傷害過 ——不可以做敵人 ——因為彼此深愛過——所以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不能相許以沫,便要相忘於江湖。

    這僅僅是我個人的意見,畢竟你們發生過什麼經歷過什麼我並不清楚。如果能挽回,就好好珍惜。不過我還是有句話想說,如果愛,請深愛,遇見了,請珍惜。伸手需要一瞬間,牽手需要很多年,若無相欠,怎會相見?所以,遇見便是緣分,珍惜~

  • 2 # 因果不眛

    問別人是無用的。每個人的感受和性格都不一樣。分手後還可以做朋友的人也挺多。但問題的關鍵在於對方給你的感受。所謂的朋友也分很多種。

  • 3 # 劉晨雨

    女生提出分手,說明她已經不喜歡你了,可還是想和你做朋友,這裡面有兩種可能,一是她喜歡別人,但她不能確定能不能和那個人最終走到一起,拿你當備胎。二是她喜歡別人,選擇和平分手,不想傷你太深。

    你還是喜歡她,你也有兩種選擇,一是等,既然是她主動提出分手,即使她和那人不能在一起,也未必就回來跟你。二是,忘了她,從新開始你的生活,去最求你自己的幸福!

    總之,看了你的敘述,我更傾向於忘了她,從新開始你的生活,去最求你自己的幸福!

  • 4 # 淡顏芳華

    不能和你相愛,但是不想互相傷害,並不是喜歡的就一定要擁有,她不屬於你,還是放手吧!時間長了也就淡了,一切都會過去的,重新尋找屬於你的愛情。過程雖然很痛苦,但是誰也改變不了的,只有慢慢接受,慢慢忘記。

  • 5 # 銷售狗的茶餘

    你有精神上的慰藉,但你沒富足的物質。對於做男朋友來說,你稍遜一籌;做朋友則有餘、發展成藍顏更好。也是一不錯的備胎,萬全之策啊!

    而對你,如真愛、就努力,活成她想要的那樣;如備胎、則揮刀斬情絲,開始下段戀愛!

  • 6 # 河洛繡郎

    女生分手還想做朋友,不是所謂的和平分手,在我看來就是留一個備胎。

    女生: 如果你想和他做朋友,那說明你和他的相處還能繼續,既然彼此之間沒有特別大的矛盾和隔閡,又怎麼會走到分手。既然你選擇了分手,為什麼還要在他身邊停留,讓他原本對你還念念不忘的心更加疲憊和孤獨。愛情都沒有珍惜,留一段友情有何意義?

    男生: 既然女方提出分手,你又何必掛懷。如果忘不了,你就去解決你兩分手的問題所在,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改過了依舊是一段美好感情。如果做不了戀人,做了朋友,那麼你們的關係會更加尷尬和無所適從。一個人的付出,是兩個人最心累的事。

    曾有句話說的是,分手以後還能做朋友,要不是曾經沒有愛過,要不是現在還在愛著。細細回味,頗有一番道理。想想對感情本身而言,你兩會不會是裡面的某一種。

    最後,建議女生活的有骨氣,男生活的有傲氣。

  • 7 # 哎喲菲菲不錯哦

    恭喜你自覺進入備胎行列!

    有人說相愛過的人,分手後做不成朋友,不是成為仇敵,就是成為雞犬之聲相聞 老死不相往來的熟悉的陌生人。這樣有益於雙方更快的忘記傷痛,更好地和下一任戀人相處。這說法有一定道理,卻也有點偏頗。

    有道理的方面在於,如果分手了,雙方卻還頻頻聯絡,從心理上給了對方一個錯覺,以為還沒有分手,心裡眼裡,記憶裡,都有對方的位置,這樣很難重新和另一個人開始新的戀情,即使開始了,你們的行為在新戀人看來,也就是藕斷絲連糾纏不休,對他(她)來說也是一種傷害。

    偏頗方面在於,分手不應該就成為仇敵啊!平時可以不聯絡,在共同好友場合相遇時,可以友好打招呼,愉快玩耍啊!說分手後要成為仇敵的,肯定分手時惡言相向了,或者某一方虧欠另一方太多了,以至於水火不容勢不兩立。

    你女朋友主動提出的分手,說以後可以做朋友,她未必就是想把你做備胎,而是說話比較婉轉,做人留有餘地。難道你要一個女孩說,分手後我們死也不要再見嗎!她能主動提出分手,可見她是一個比較有主見的女孩,她不想與自己不滿意不愛的男子耗費光陰拖延,但你沒有傷害她,做朋友有何不可,是吧!

    至於你,還喜歡他,欲罷不能,能怎麼辦呢?只能時時關注她,隨叫隨到,在她有困難時不叫也要主動到,去幫忙,去開解,去陪伴,該出錢出錢,該出力出力。她不需要你時就自己退到黑暗一隅,默默地吞噬內心的苦澀。

    能怎麼辦,你自甘做備胎,就得甘心於備胎的待遇。

  • 8 # A_Lisa189119666

    個人覺得做朋友沒事,但要看怎麼的朋友。如果是那種不長聯絡的還是可以的,畢竟交往過,好過,放在熟悉的陌生人裡也可以。怕就怕那種,明明有了新歡,或者沒有新歡,和你分手了,動不動還找你的女人。而且都是因為一點雞毛蒜皮的事找你,這樣會讓你產生錯覺,就是她還喜歡我,心裡有我,需要我,不然怎麼會找我呢?其實不是的,她只是再比較,再尋找更好的目標,而你可能還不知道自己是幾號備胎。所以對待這種女生就是堅決放棄,不然吃虧的是自己。

    我身邊就有這樣的女生,當然臉蛋多少要有點的,她吃準了一些男生可以為她赴湯蹈火,所以就對這些男生若即若離,給過失望再給希望,反反覆覆,讓男生產生錯覺,其實大部分只是她自負的表現,她會覺得自己很有魅力,很招人喜歡,久而久之她們會失去的更多。

    真心愛過的人分開心裡會很痛很痛的,尤其是女人,她怕觸及曾經的傷痛而不敢去面對,沒有勇氣去面對,更別說做朋友了,她會偷偷的關注著你的一切,還怕被你發現,有時還想被你發現,想著你們可以回到從前,自己給自己錯覺。當然如果是她主動提出的分手,可能是真的不愛了,當朋友都多餘吧。

    以前代表個人亂七八糟的想法,畢竟都深愛過吧。

  • 9 # 鷺草灣

    建議分手就徹底分手,最好不要再有聯絡 ,愛情是自私的,分手以後這個朋友如何做,一般很普通的朋友那還好,這個度如何把控?如果是那種把你當備胎玩弄,那就要傷心了,提出分手在女方,即是女生不願意再和你相處下去,是她要結束這段感情的,你在她心裡本來就沒那麼重要。

    喜歡也沒用,與其被傷害,不如自己離開,無論你們有沒有相濡以沫過,分手了都該相忘於江湖。

    再牽扯留戀,如何重新開始自己的感情。

  • 10 # 南笙與北梔

    1、分手方式。雙方都覺得堅持不下去了,和平分手,這種情況還有做朋友的可能;單方提出分手,對方其實還是喜歡的,這種也還有做朋友的可能性,就比如樓主這種情況;因為不可抗力因素,或者有很多不愉快等等原因分手,這種情況做朋友的機率就特別小了。

    2、雙方性格。雙方屬於當斷則斷的性格,那麼無論分手原因和方式是什麼,都不會選擇做朋友;雙方性格只要有一方屬於柔和型的,除非是重大矛盾或者不可調和的原因分手的,都有做朋友的可能性;雙方性格都是柔和型的,那麼產生重大矛盾的機率就特別小,有很大的做朋友的可能性。

    3、是否還愛著對方。雙方無論什麼原因分手了,無論誰先提出分手的,或者什麼方式分手的,只要一方還愛著對方,那麼就有很大的可能做朋友,因為還愛的那一方心裡始終還抱著一絲希望。

    我們來看看樓主的情況,很明顯分手是女朋友提出的,而樓主自己的心裡是不願意的,因為樓主心裡還愛著對方,女朋友提出了做朋友,樓主既然問出了這個問題,其實潛意識裡是已經同意做朋友了,無論是備胎也好,只是朋友也好,都是樓主自己的選擇,樓主跟著自己的心走最好,但是選擇就意味著責任,意味著自己要付出,結果也要自己去承受,慎重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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