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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乾得堂

    也不能這樣講。寫字是實用,書法是藝術。既然是藝術,就應該符合藝術的準則與要求。而這些藝術的準則與要求,必須透過艱苦學習而得,也必須透過艱苦訓練而入門。作為中國傳統文化精神中的經典一一書法,就更是如此。可是要進入書法之中,卻不是人人可得。所以學問、學識就成為了必由之路。透過艱苦訓練與艱難的學習,才可以進入中國傳統文化精神中的經典一一書法。當入門之後,自然就會分辨清楚,什麼是寫字,什麼是書法。寫字的準則與要求是什麼,書法的準則與要求是什麼。只有分辨能力提高了,兩者之間的區別也就自然而然的清晰了。古人所言,只有學而不能,未有不學而能。當今中國,傳統文化精神的提倡與倡導,巳成趨勢,。傳統文化精神中的基本價值認識,也需行之於社會,而不使盲目無學成為認知。因此,弘揚正確的傳統文化精神中的基本價值認識,當為之人人盡力。(書法自寫)。

  • 2 # 匠興之路

    分辨美醜是每個人都具備的能力,所謂藝術,是要給人以視覺的享受,不是說看不懂才算藝術。

    書法本身最基本的就是一種漢字的組合,要好看,要耐看,要能吸引人,務必就要最基本的讓人能看懂,能看明白。隨之才能去體會書法藝術的字外功夫和意境。否則,掛在牆上的書法,內行人看得不舒服,外行人看的不明白。那就失去書法本身的藝術性。

    書法能稱之為藝術的,絕不是單單漢字的組合。書法家也不是單單的會把漢字組合起來書寫內容。其中包含著書法家們的修養,基本功,以及對書法藝術內涵的積澱和藝術美感的把握。否則光是把漢字組合起來書寫,即使是模仿別人的字型,能做到形似,最多也不過是個“書匠”。不能稱之為書法藝術。

    書法之所以能稱之為藝術,除了字型,除了結構,除了章法,除了內容的體現,除了用筆中的輕,淡,濃,重,枯,飛白,疏,密;用筆的中鋒,側峰;這都是屬技巧的範疇,更重要的是一個書家的字外功夫如何?包括:藝術修養如何?漢字功夫如何?古詩詞功底如何?美學知識掌握的如何?形象思維的把握如何?形體表現力如何?等等,等等。沒有這一些的功夫所在,就沒有資格稱之為書法家。

    回到問題本身,唯一勉強算是大眾看不懂的書法藝術應該也只有草書了,但古往今來,真正在草書上有至高造詣的莫過於張旭,他的書法通篇氣勢磅礴,佈局大開大合,落筆千鈞,狂而不怪,書法氣勢奔放縱逸,這樣的書法哪怕看不明白,也依然是覺得美的,所以稱之為藝術也當之無愧。

    總之,書法藝術其實是一門綜合的藝術。它集漢字,古詩詞,美學,構圖,書法本身的結構,結體,章法,自身的修養,情感,意志,以及胸懷等。它絕不是一門單純的藝術。書法藝術可以體現像音樂的節奏感,像美術的平面美感;可以表現一個人的情感。可以知會一個人的性格,脾性。可以給人一種激勵,可以給人一種力量,可以給人帶來一種愉悅。可以給人帶來一種境界。所以書法藝術的魅力從古到今,能延續,能傳承,這就是書法藝術的所在,單單拿看懂看不懂去評判,就太過狹隘了些。

  • 3 # 江重浩

    非也。用於辨認實用,此為文字最基本也是最原始的功能,隨著人類文明的提高,對美學需求的提高,所以文字的書寫便逐漸上升而有了“書法”。就有如人類的衣服最原始為遮體禦寒,後逐漸上升為在原始功能外還注重美觀而成服飾,甚至形成服飾文化,但它總歸脫離不了“遮體禦寒”的基本功能。題中提到“大眾看不懂”應指的是草書,其實草書本來是會議記錄類似場合因時間緊張而產生的快速記錄符號,但它也有它嚴格的規範和法則(不可自造),只是因為近代對草書乃至篆書等書體勿略掉了,所以造成“不認識”,其實這是對民族文化傳承的缺失,好在最近在習主席的領導下書法又進入學校,文化傳承當會掀開新的篇章。而至於有少數書者書寫不規範而造成的“不認識”則應另當別論,在書法界是不允許的。此為本人的個見,供參考。謝謝邀請。

  • 4 # 3萬英尺的高空

    當然不對了,所謂藝術,並非是讓人看不懂,又讓人覺得很牛逼的樣子。其實真正的藝術,反而應該不僅僅讓很多人看懂,而且還能讓人從中獲得美的體驗。

  • 5 # 楚狂王偉

    這個觀點值得商榷。

    一,寫字不一定是書法,但書法首先是寫字。書法的發展歷史就是漢字的書寫歷史,書體的演進是因為實用。快速流暢便捷的書寫推動著書體的演變。書法的根是紮在漢字的實用性上的。在古代毛筆語境下,古人鈔書、寫信、作詩文、文案辦公都用毛筆字,可辯識性是基本要求,在文化教育的共通性下,這一點是非常日常的。隨著時間流逝,這些帶著實用功能的書寫往往成了書法藝術經典。所以從書法歷史發展角度看書法就是寫讓人民看不懂的字是不對的。

    二,書法意識的自覺是在漢末,趙壹的巜非草書論》談到文人對草書練習的痴迷,對美的自覺追求是書法超越實用進入藝術範疇的起點。格調,氣息,風神,韻味……書法形成的自己的一套審美評價體系又具有相對獨立性,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和熟悉。因此書法審美與大眾觀念有一定疏離性。再加上近現代以來,古代文化傳統的斷裂,時代的變遷,書寫工具的改革,教育體制的不同,廣大人民對書法認知並不充分,審美鑑賞是有困難的。人們看不懂的字一部分是師心自用、粗製濫造毫無傳統的狂怪江湖字,也有一部分是有傳統和格調但與大眾審美口味有較大偏離的書法作品。

  • 6 # 狂喜淡墨a

    寫字為實用才能識讀,而書法是大道無形藝術,才讓你看不懂?

    這句話不對。

    寫字使用與書法藝術,區別是缺欣賞性,而書法藝術既有欣賞性,又有識讀實用性。

    書法的載體依然是方塊漢字,書寫的不規範,不能識讀,就不能成為書法,無人識讀,那是亂草堆。

    起碼書寫規範,草書也有規範的書符號,通用的標準草書符號,一般是慣用常識化的草書符號,在一幅作品中草書可能因人不同,寫的草書有區別,但是總體字法沒有區別,能夠讓人識讀,

    現在書寫書法有個片面性,寫的東西愈加神秘,似乎不讓人讀懂,故弄玄虛,顯得水平高之嫌疑。都是一種書寫亂來,屬於自己的個性書法,不容易搞懂。不提倡。

    識讀性差,感覺就是法度不恰當,或是筆畫不標準,缺失筆法,用筆隨意。意法相害,憑意性而發揮,一般出現在狂草書法作品中。

    有的書寫行書也不規範,主要是不懂書法常識,一般沒有經過臨帖的原因,書寫的連筆字一塌糊塗,纏繞在一起,讓人覺得潦草鳥巢,一窩蜂的草意,屬於別樣無書法繩墨。

    啟功對書法的識讀,認真的說,寫書法,一為實用,能夠讓人讀出來,漢字是表意的,不懂何漢字書法。

    書法雖然從字形上看,都有書寫的規律,所以有法規之存在,一般都是延續古代寫法,逐漸而給予發展變化。並不是亂塗亂畫是書法。

    因此書法的形象與抽象是相依相成的。意境不能替代與不能夠識讀。,韻致的形成都是有姿態萬千的體現。

    遊戲書墨,玩味書墨,翰墨應該能夠與大家識讀才有交流切磋。大凡不讓人識讀的書法,就不能算書法,因為缺少方寸之規。

  • 7 # 墨客在途0化旭

    書法並非是大道無形的藝術。書法能夠成為藝術,是建立在用漢字記述歷史或表達感受的基礎之上,逐步昇華而形成的。漢字從象形文字起源,歷經篆隸楷行草的演變,幾千年來能夠傳承下來的優秀書法作品,首要的就是其實用性以及可辨認。每一件書法作品都記述著完整的內容。可以說離開了實用與可辨認性,書法就沒有了存在的必要,也失去了傳承發展的條件和基礎。所以我認為,會寫漢字,寫好漢字是華人的本分。用一手好字創作出來的書法作品才能成為書法藝術,才可能讓受眾既看得懂內容又欣賞高雅。讓人看不懂內容的書法,非但不是大道無形的藝術,確切地說是醜怪亂吼射等邪馬歪道書風倡導者的欺世託詞而已。

  • 8 # 手機使用者545480765141

    古代叫寫字,現在把字寫好了叫書法!換句話說,書法就是按古代書寫法度寫出來的字!書法不是藝術,不是任意讓人打扮的小姑涼!

  • 9 # 陳曉2012

    漢字大多是形聲結字,書法是用毛筆寫漢字,那寫出的字就會有形有聲的,誰說寫字無形是藝術,真的很荒謬,人死了沒有體形變鬼,字到無形變什麼呢?心知肚明的人,莫要鬼迷心竅,這痴人說夢別人不會相信的,書藝發展到今天,不是沒精英,而是高人好像處於《聊齋》一樣的環境中,很難自撥!

  • 10 # 大漠蒼狼369

    您好!我很贊同您的前半句,寫字是為了實用,要容易讓人辨認,這是他的“功能性”。而您的後半句說,大眾看不懂的書法才算藝術,我感覺這句話不是完全正確,因為有時候沒有那麼絕對,有些好書法作品,不但可以看懂,而且很容易看懂,比如行書或楷書,即使是草書,也是有章可依的,當然也要讓人能看懂。從寫字的角度來說,我覺得一個人寫的字在要讓人看懂的前提下,儘量把它寫好是很有必要的。因為很多時候,從一個人所寫的字裡,就能看出這個人的涵養和性格,這個真的很神奇。如果一個人寫字凌亂潦草、字型虎頭蛇尾,這個人很可能是做事善始不善終,性格里比較浮躁,做事不踏實等等。如果一個人寫字工整認真、富有韻律感和美感,一般情況下則這個人辦事可靠,而且思想有一定靈性。總之,不管什麼時候,如果單純的寫字,儘量把字寫好,這樣也是對別人的尊重,同時也是個人修養的一個展示。而再回歸到書法的角度上,書法再神聖,也得用筆寫出來。如果一幅書法作品僅僅為了追求所謂的“高大上”或抽象美,而故意寫的讓人不好識別,那它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畢竟他的內容要讓大眾能看得懂,否則人們不知所云,看到的只是它的形態(也就是字型),而不理解他所要表達的內容,或許只有外星人才能看懂,在我們這個世界裡,這樣的書法作品一定是沒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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