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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一男子遠赴異地打工賺錢,接小女兒電話,“我媽媽經常帶個男的來家裡睡覺,每個星期來睡四五天。”夫妻二人進而發生衝突,男子用磚頭將妻子砸死,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遇到父母出軌,你覺得該不該告訴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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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寄語流風

    如果小孩子不告訴自己的父親,難道就讓這個可憐的男人一輩子矇蔽在屈辱裡活著?對他來說自己拼盡全部維護的家到頭來卻是個笑話,他已經生不如死了。這對孩子來說是一次成長,一次見到社會醜惡現象的考驗,一次對法律的嘲笑。把一個受害者逼成殺人犯不該反省一下嗎?如果法律有相關的條款可以保護這個可憐的男人,他會傻到去殺人嗎?一個受害者被判了13 年,那個造成別人家破人亡的人渣至少也得判個無期吧?

  • 2 # 一隻惜緣黃鴨

    這孩子一輩子都要揹負多麼沉重的包袱啊。

    父母!!你們真的是為人父母。就這樣對待

    自己和孩子嘛?

  • 3 # 劉長超創業日記

    首先,這是個悲劇,女人不檢點,小女兒給爸爸打電話,其實她並不知道告訴爸爸後,有什麼的嚴重後果。她不告訴爸爸,會能告訴誰呢?家庭生活,婚姻裡,一定要改自己下一代積德,父母不檢點,子女耳睹目染,成年後也會走父母道路。這就是中國古話,上樑不正下樑歪,做父母的不給子女,做榜樣,整個家庭就很容易毀掉。多留口德,不罵人。多做些力所能及的善事。淫人妻女者,自己妻女也會被別人淫。如果覺得自己命運不好,那就多做做善事。

  • 4 # 空間思索

    為人父母就應該以身作則,孩子沒有任何錯,又怎可以本末倒置?更談不上該不該,這孩子何其的不幸,母親不知羞恥出軌,還公然把男人頻繁帶進家裡睡覺,父親在發現妻子出軌後竟然完全不顧孩子直接行兇殺人,如此男女就不配為人父母,可以說連畜牲都不如,只是可憐了這無辜的孩子。

  • 5 # 秋後的陽光962

    這個案例確實讓我們痛心,孩子,畢竟是孩子,肯定是小,不會想到後果會如此嚴重,俗話說,童言無忌,在平時生活中,這句話可能能抵擋的過去,可在這樣的事情當中,孩子的話語幾乎比大人的話語更可信,這樣的事情孩子一般不會摻虛弄假,孩子的謊言一般是自己犯了錯,故而為了逃避責懌偶爾會有謊言的遮擋來保護自己,這樣的事情在孩子的生活中距離太遙遠,也不會想到此事的嚴重後果,雖然母親可恨,但罪不至死,男人也有點衝動,沒有平和的心態,雖然這事遇到誰身上也無法平靜,但這個舉動葬送了妻子的性命,也把自己送進了苦惱無盡的邊緣的牢籠,也讓孩子沒有了母親,這無疑是人間悲劇。"

    人啊!在漫漫人生的長路上,有時候我們會遇到荊棘叢生,飛沙滿天,很多的不幸和黴運降臨到我們身上的時候,雖有看不清的路,也不能慌亂,沉思穩定的想和做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而不是快刀斬亂麻,越斬越亂,俗話說,“抽刀斷水水更流,舉杯消愁愁更愁,”這樣的舉動只會亂上加亂,以至於無法解決(和解開),最後葬送了自己的人生,也苦了孩子人生的前程,大人的衝動使孩子成了附屬品,真是世間的悲哀啊!

    這件事也時刻提醒那些對婚姻不忠的人,做事不能光想著自己,要知道,婚後,不管男與女,你的每一個惡習,習慣,作為,品行,都直接關係著你的整個家庭,這樣的代價也為勉有些太大了,在小的時候,每一次犯錯,可能會得到父親或母親的一頓暴揍,可成年人不一樣,在你肩上扛的是責任,愛心,扛的是家庭的穩定,拼的是美好的生活,誰敢輕易打破這些條例,誰就會付出慘痛的代價。

  • 6 # 林星老師

    這真的不是「該不該告密」的問題!

    女兒沒做錯任何事,所以沒有「該不該告密」的問題!

    我只能推斷,她在跟父親講述這件事的時候,她是真的沒想太多,沒想到父親會憤而殺了母親,就一個單純的「告知」事件演變成這樣,怎會是一個小女孩猜想得到的?而如今再來評斷她到底「該不該告密」,已不是這事件的癥結點了。

    現在可能要幫忙她以及父親做心理輔導,就女兒來說,她日後的感情觀、價值觀、人生觀都將起很大的變化。對父親來說,顯然他的情緒控管出了很大的問題,知曉太太出軌竟是以此殘暴的手段處理,顯然不是正常成年人的理事方法。

    總之,父女兩人都該去見醫生,而我們這些旁觀者更該引以為戒,什麼事該做,什麼事不該做,這條情理的紅線得拿個準!

  • 7 # 蝶谷幽蘭

    首先呢:對小女兒表示可憐。這樣一個事故很有可能會改變這個小女孩的人生觀,將來也許會影響孩子的一生。同時也期望這樣的悲劇不要再發生了。

    父親外出打工,母親在家亂搞,女兒迷茫告密,丈夫一怒殺妻。我覺得我們不在思考悲劇的根源,而想質問小女兒是否應該告密,不是有點本末倒置了麼!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就算小女兒不說,又能瞞多久呢?就算瞞得住,這位母親你又想將來怎麼面對這兩個男人呢?

    另外,對於類似的母親,我說一句真心話吧:如果真心過不下去了,現在離婚並沒什麼的,這是一個平等的社會,我們應該尊重每個人自己的選擇。可是不論什麼,選擇出軌,最後受傷的往往是女性—這並不是任何社會道德的問題,而是男女生理的問題。現在網上的什麼男女平等,我有選擇的權利,只不過是某些別有用心的人,為自己找的藉口,為欺騙女性朋友的理由而已。等到最後,往往受傷的是女性朋友。珍愛自己,尊重自己,才能得到別人的尊重。

  • 8 # 亂淚飛花

    提出這個問題的也不好好思考一下,就亂扣帽子,真以為是小孩子告密呀。那也太抬舉這個孩子了,這個孩子最多也就四五歲,她還沒有那個智商。

    如果孩子已經大了,八九歲或者十一二歲了,那顯然這個女人不管自己再怎麼放蕩,也不會明目張膽地把外面的男人領回家中,就因為覺得孩子還小,什麼都不懂才會這樣。

    然後說說這根本就不是孩子告密導致的,夫妻感情早已經出現了問題,事實應該是男子外出打工本來就對妻子有所懷疑,單單選擇就是和小女兒通話就是為了調查一下妻子在家中的情況,是否背叛了自己。就是有意地在套孩子的話,“有沒有男的來我們家呀?”孩子自然順口就說了,這應該才合乎邏輯。

    最後說,應該說如果遇到父母出軌,自己如果是成年人,顯然父母不好這樣,成年人兩種做法一個是毆打對方,一個是厭棄父母,不存在告不告密的情況。

    如果是孩子,過小的話根本不懂這些,也不會考慮這些問題,就在十幾歲左右的孩子應該會告訴另一方,告訴另一方的目的也是為了保全自己的家庭,不想失去父母。

  • 9 # 夜雨如書

    恕我直言,感覺這個問題的切入點就有問題。什麼叫女兒該不該告密,事到如今應該無辜的女兒擔責嗎?

    男子在外地打工賺錢,忽一日接到小女兒的電話:“媽媽經常領一個男的來家裡睡覺,一週來四五天。” 男子飛奔而回,夫妻二人爭吵,男子持磚怒砸致妻子死亡,最終男子被判處十三年有期徒刑。

    故事很簡單,但著眼點卻是小女兒“告密”的做法對不對,簡直奇葩,真正有問題的難道不是成年人嗎?

    問題最大的是其中的妻子。丈夫在外面辛苦賺錢養家,她卻紅杏出牆和別人鬼混,而且當著孩子的面讓其他男人在家裡睡。這不僅是對丈夫不忠,而且也直接影響孩子們的三觀。就算做妻子的不要臉那是你自己選的,可是這樣做周圍的鄰居和知情者會怎樣看待丈夫和孩子們?雖然她被砸死,可並不值得同情。

    其次有問題的是做丈夫的。誠然,被戴綠帽是男人不能忍的,可是你還有孩子們。既然這樣的妻子不值得在一起生活,那離婚就好,而且她有出軌行為,完全可以讓其淨身出戶。可是這個做丈夫的偏偏選了最不該選的絕路,這下好了,孩子們的媽媽死了,爸爸還得住十幾年牢,讓孩子們如何面對家破人亡的結局?他們今後又該怎樣生存?

    做女兒的沒有錯,也不應該被當作“告密者”來看待。她只是如實陳述了事情,何錯之有?她才是最無辜的人,大人們犯的錯憑什麼要她來承擔?

  • 10 # 落落小姐

    沒有女兒應不應該告密的這種說法?

    從新聞上看,小女孩兒年齡還很小,他根本不瞭解這種夫妻生活。根本不知道媽媽的這種行為有多大的錯誤。

    他只是把自己在家發自己在家發生的一些事情,看見的一些事情,在和爸爸的電話溝通中告訴爸爸。小孩子根本不會理解。媽媽的這種行為對爸爸影響有多大?

    問題最大的錯誤就在於孩子的母親的不忠和父親衝動。

    誠然,如果小女孩兒年齡大一點兒,成年了的話,母親肯定不會當著女兒的面帶陌生人進屋。女兒也肯定不會這樣直面告訴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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