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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職場路人

    員工想離職,領導想留人,這可以說是個長久的職場旋律!員工離職想要換個環境換個工作,領導不放人想要保持穩定,不想承擔培養新人的波動!

    如果決定離職了,那麼如何走呢?我建議如下:

    1.再三溝通,向領導陳述你的離職理由!

    離職的關鍵是你的態度,如果是堅決要走的,沒人留得住你。你多找領導溝通兩次,他也會不耐煩。就像“沒有人能叫醒一個裝睡的人”一樣,他也強留不住一個想走的人。

    2.有想法領導留你,那麼就提離職申請。

    按照一般《勞動合同》的約定,入職時間滿一年的員工,需要離職的時候,要提前一個月進行書面申請。在離職期滿一個月以後,辦理交接手續正式離職。這是透過制度完成離職!

    3.如果是實在想走,也可以違反相關公司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這種方法對自己傷害較大,不建議使用)

    總有一部分公司規定,會涉及到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罰,你可以看看,找一條危害小的,但是情節構成解除勞動合同的。

  • 2 # 謝家三少

    1、老闆不讓走,無非原因有幾個,一個是你在公司的表現,業績等方面得到老闆認可,老闆惜才想留人,另外一個就是公司可能缺人手,不過無論是哪一種方式,都無法阻止你留下的腳步,只要方法得當。

    2、想要辭職轉行,可以坦誠跟老闆好好聊天,之前我做業務的時候,辭職轉行人力資源,就是跟老闆闡明辭職原因,大家達成共識,到現在關係依舊很好。把自身要轉行的資源不失禮貌的表明給老闆,一般都會讓你走的。

  • 3 # 神經病31269621

    首先來說,如果你想辭職轉行,老闆是無權干涉你的決定,你只需要按照公司的程式規定遞交辭職報告就行了。

    老闆在你的決定中,唯一能起到的是幫助作用,他可以透過自己的閱歷,經驗幫你分析你辭職對你的利弊,但是絕不能是干涉作用,甚至強迫。如果是你太優秀,認為現在的平臺已經不能施展你的才華的時候,那麼你完全不用顧忌他的再三阻攔,因為你有能力飛的更高。如果你是覺得待遇不夠的話,那麼現在就是一個機會,你可以趁此機會提出自己的要求,自己的理想待遇,同意則繼續做,不同意拍拍屁股走人。如果你就是單純的不喜歡這個行業,在加上你也沒有太大負擔,那麼也可以立馬走人,如果是有負擔的話,那麼就可以找好了下家再走人,不是說無情怎樣,因為如果你真的不喜歡一個行業,那麼對你自己,自己對公司來說,這樣繼續耗下去也是沒得必要的。

  • 4 # 朱少庸

    離職不需要申請。書面提交離職報告之日起工作滿30日就可以離職了。

    不要寫離職申請這種東西,申請的意思就是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就永遠不能走。直接發離職信,通知離職,備份,然後30日內做好工作交接就可以走了。如果公司沒安排人跟你交接,把資料列好表,未盡事項列好,30日一到發郵件資料包給你的上級,同樣備份好,走就是了。

  • 5 # hmily840926

    所以,在你沒考慮好的情況下,勸你還是留下來吧。當你自己都還在猶豫是否留下來是否去轉行的情況下,你就失去了轉行後能做好的勇氣和信心,當然了,沒有了打雞血的衝勁,又如何能把事做好呢?

  • 6 # 誰扔的炮仗Zz

    想辭職轉行,老闆不讓走。

    我們生活在一個法制社會,如果你想辭職,首先應清楚法律賦予你的權利和保障,其他的另談。中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要注意的是在非試用期內,勞動者想辭職可提前30天向用人單位以書面形式通知離職,並做好工作交接,否則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需辭職人負責。

  • 7 # 蒼茫悠然

    你只用問他懂不懂勞動法。沒有老闆強行要求員工不能辭職的,另外他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你有權要求支付你過去工作時間的雙倍工資。這是勞運法裡有規定的。

    辭職的話,如果你未過試用期,需要提前一週告訴你的上司;

    如果是已過試用期,需要提前一個月告訴老闆

    否則按勞動法,你需要賠償公司代通知金。最高是一個月的工資,相反公司辭退掉你,沒有通知也是需要這樣賠的。

  • 8 # 東友律師團

    老闆是沒有權利阻止員工辭職的,《勞動法》當中也規定了員工辭職只要提前30天向公司提交辭職信就可以了,30天之後不管公司是否“放”員工離職員工都可以辭職了。

    所以想辭職轉行,提前30向公司提交辭職信就可以了,30天后就可以離開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寫辭職申請,因為“申請”意味著需要公司同意之後才可以離職,而辭職信是告知公司自己要辭職了,讓公司儘快招聘新的員工替補你的崗位。

    如果沒有經過30天員工直接辭職,那麼給公司造成的損失需要由員工來承擔賠償責任,比如公司緊急招聘該崗位員工所多花費的招聘費用等等損失。

  • 9 # 小劉論道

    不讓走就坐下來好好談,如果能滿足你的需求,衡量利弊,覺得可以就繼續好好做,但是,不要聽網上說的,什麼提完離職老闆馬上漲薪,然後等人招上來把你開了云云,都是人云亦云的話,按著自己對老闆的瞭解來判斷,如果鐵定了心要走,那就好和好散,走的漂亮點

  • 10 # 尚諾克斯小白

    老闆不給你走,按照勞動法來說老闆無法干預你的辭職,只有你按照公司辭職流程辭職一般沒什麼問題,老闆覺得可能你能力好想你留下來,這樣看你怎麼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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