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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豆媽的幸福小滋味

    答:對於有形的物質文化,人們可以透過博物館的形式來進行儲存,但對於這些傳統的民間習俗、民間祭祀、民間歌舞、民間口傳文學、民間的各種勞動知識、生產技藝等非物質性的文化遺產,我們將如何儲存,如何讓其繼續存活在其生長的文化空間中,這是一個新時代所遇到的新問題。

    對於傳統文化遺產的保護,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特殊歷史發展狀況。就我們國家來說,初解放時,曾移風易俗,對傳統文化造成了一定的破壞。到文化大革命時,在“破四舊”、“消滅封資修”的浪潮中,中國的傳統文化幾乎全部滌盪而盡。八十年代初,改革開放以後,許多舊的傳統和地方性文化又開始得到恢復。但到了九十年代中後期,城市化的加劇,西方文化的進一步侵染,那些存活在廣大偏遠鄉村的傳統地方性文化又再次受到衝擊。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發展,農村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也在發生著巨大的變化,電視媒體的普及使人們更容易在日常生活中模仿西方,同時,大量的青壯年農民離開他們祖祖輩輩生活的家鄉到遠方的城市打工。開始是隻身而去,隨著在城市裡站住腳便將全家人遷居而去。筆者近兩年到農村做考察,發現農村的人口正在迅速的疏離化。有的家裡只剩下老人和孩子,有的全家都已遷居到城市。筆者今年過年曾到陝北的農村做考察,走過好幾個村莊,村中的青壯年幾乎都出外打工,僅僅只是過年時回家幾天。還有不少人家已全部搬到城市,房子空在那裡過年也不回來,這樣的人家在村裡幾乎佔到三分之一。如果農村裡的這樣狀態再繼續下去,不僅傳統的農業生產會衰退,傳統的手工技藝會無人繼承,而且自古以來的中華民族的鄉村文化及風土民情也將面臨消失的危機。

    保護不僅僅是目的,重要的還要繼續存活,作為一種靜態的物的保護,相對的來講比較容易,但作為一種活態的文化,讓其繼續存在於我們的當今社會之中,卻是不太容易的。有關這類問題,在世界上其他國家都做過不少的探討。中國的雲南省在這方面也做了不少的工作,還有在挪威政府的幫助下,在中國貴州梭嘎地區也設立了生態博物館,這些試驗都是將所有的文化遺產儲存在其原有的文化空間中,其做得如何,筆者手中沒有翔實的資料。但筆者認為,其經驗我們可以參考,無論是失敗還是成功,都會對我們有所啟發。

    在七十年代,日本也曾遇到目前中國所遇到的同樣的問題,高學歷化之下的年輕人漸漸離鄉他走,農村只剩下老人和孩子,除了農業之外,農村再也沒有其他的產業,傳統的鄉村手工業消失了,傳統的鄉村的民俗傳統也冷寂了。日本人意識到如果這樣下去,日本傳統的鄉土文化將面臨滅跡。於是他們開始了一項社群營造工作。

    這項工作的最重要的理念就是對“社群”的認識,一個村莊、一條街道、一個街區、一個小鎮、一座城市,都可以是一個社群,唯一的條件是居住在這個有限範圍裡的居民,都具有共同體社群的認同意識。日本的宮崎教授認為:“社群乃是各自有其固有歷史的人類生活空間”,因此,任何社群都有其固有的歷史,都有其承繼先人們所累積到今天的固有的生活文化。但如何認識這些文化,並將這些文化不僅在社群中繼續保留,而且還讓其得到繼續的發揚光大,這就是社群營造的基本理念。農村人總是覺得自己生活的地方很貧乏,但日本社群營造的倡導者宮崎教授在其文章中寫道:“人們似乎完全忘卻了‘清新幹淨的空氣,’‘美麗的山川’,‘優美的自然景觀’,‘自古流傳下來的傳統習俗’,‘濃厚的人情味’等等,在都市中絕對無法接觸到的農村情景。”也就是說不僅僅世世代代在我們生活中流傳的民間習俗、民間傳統是我們所需要保護的珍貴的人類文化遺產,就這些文化遺產所存在的自然空間也同樣是值得我們珍惜的寶貴財富。

    用這樣的觀點,筆者認為我們所要做的第一步就是,首先要發動民眾參與,要讓民眾認識到自己的家鄉有許多值得自己熱愛和保護的文化傳統,還有許多美麗的自然風光及珍貴的自然資源。對於當地的文化資源、歷史資源、生產技藝資源、自然資源進行分類整理,這些工作不僅需要有文化的年輕人參與,更需要老人們的回憶、口述與演示。這裡首先涉及到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對民間藝人的保護。因為大部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它的儲存方式,不是在文獻中,也不完全是在一些傳統的器物中,而是在人們的大腦裡,在人們的記憶裡,在人們操作的雙手上,在人們的歌喉裡。因此,擁有這些記憶、掌握了這些表演技能和勞動技能的藝人們和老人們,是我們的財富。我們要依靠他們的口述、表演記錄保留下這些非物質的文化遺產,同時我們還要依靠他們將這些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一代一代的傳承下去,讓一部分優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還能繼續存活在我們當今的文化空間中。

    第二個問題是,一定要注意收集和整理與非物質文化遺產有關的各種道具、器物。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都是有一定的物質載體的,沒有了這些物質載體,非物質文化遺產也難以體現。如代表了傳統村落的文化特徵、藝術風格、生活方式、歷史遺蹟的傳統民居、橋樑、祠堂等建築物,代表了不同民族文化特徵的各種服飾,還有舉行各種民俗活動及節日慶典表演時的各種道具、各種民間雕刻、民間工藝品等。另外,還有大量的能體現各種生產技能的勞動工具、運輸工具等;大量的能體現傳統生活方式的各種家用器具,包括傢俱、炊具、茶具、酒具、煙具等。如果有條件的話,一些村可以將收集來的這些資料,建立村史博物館。如果沒有條件至少可以以縣為單位建一個當地的民俗博物館。規模不一定大,但一定要能真實地反映當地人的文化歷史、風俗傳統、生活方式、生產方式、藝術創造等。

    在保護的前提中,我們還可以考慮是否進行傳統文化的再生與發展的工作開展的可能性,讓一些優秀的民族文化傳統存活於我們的生活空間,並給當地文化和經濟的發展帶來新的推動力,這也許比單純的保護更難,也更值得做,但如何做,採取什麼樣的方式做,這值得探索與嘗試。當然,這一定要有很好的考慮,不然很可能是殺雞取蛋。

  • 2 # 知恩在變強

    對於有形的物質文化,人們可以透過博物館的形式來進行儲存,但對於這些傳統的民間習俗、民間祭祀、民間歌舞、民間口傳文學、民間的各種勞動知識、生產技藝等非物質性的文化遺產,我們將如何儲存,如何讓其繼續存活在其生長的文化空間中,這是一個新時代所遇到的新問題。

    對於傳統文化遺產的保護,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特殊歷史發展狀況。就我們國家來說,初解放時,曾移風易俗,對傳統文化造成了一定的破壞。到文化大革命時,在“破四舊”、“消滅封資修”的浪潮中,中國的傳統文化幾乎全部滌盪而盡。八十年代初,改革開放以後,許多舊的傳統和地方性文化又開始得到恢復。但到了九十年代中後期,城市化的加劇,西方文化的進一步侵染,那些存活在廣大偏遠鄉村的傳統地方性文化又再次受到衝擊。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發展,農村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也在發生著巨大的變化,電視媒體的普及使人們更容易在日常生活中模仿西方,同時,大量的青壯年農民離開他們祖祖輩輩生活的家鄉到遠方的城市打工。開始是隻身而去,隨著在城市裡站住腳便將全家人遷居而去。筆者近兩年到農村做考察,發現農村的人口正在迅速的疏離化。有的家裡只剩下老人和孩子,有的全家都已遷居到城市。筆者今年過年曾到陝北的農村做考察,走過好幾個村莊,村中的青壯年幾乎都出外打工,僅僅只是過年時回家幾天。還有不少人家已全部搬到城市,房子空在那裡過年也不回來,這樣的人家在村裡幾乎佔到三分之一。如果農村裡的這樣狀態再繼續下去,不僅傳統的農業生產會衰退,傳統的手工技藝會無人繼承,而且自古以來的中華民族的鄉村文化及風土民情也將面臨消失的危機。

    保護不僅僅是目的,重要的還要繼續存活,作為一種靜態的物的保護,相對的來講比較容易,但作為一種活態的文化,讓其繼續存在於我們的當今社會之中,卻是不太容易的。有關這類問題,在世界上其他國家都做過不少的探討。中國的雲南省在這方面也做了不少的工作,還有在挪威政府的幫助下,在中國貴州梭嘎地區也設立了生態博物館,這些試驗都是將所有的文化遺產儲存在其原有的文化空間中,其做得如何,筆者手中沒有翔實的資料。但筆者認為,其經驗我們可以參考,無論是失敗還是成功,都會對我們有所啟發。

    在七十年代,日本也曾遇到目前中國所遇到的同樣的問題,高學歷化之下的年輕人漸漸離鄉他走,農村只剩下老人和孩子,除了農業之外,農村再也沒有其他的產業,傳統的鄉村手工業消失了,傳統的鄉村的民俗傳統也冷寂了。日本人意識到如果這樣下去,日本傳統的鄉土文化將面臨滅跡。於是他們開始了一項社群營造工作。

    這項工作的最重要的理念就是對“社群”的認識,一個村莊、一條街道、一個街區、一個小鎮、一座城市,都可以是一個社群,唯一的條件是居住在這個有限範圍裡的居民,都具有共同體社群的認同意識。日本的宮崎教授認為:“社群乃是各自有其固有歷史的人類生活空間”,因此,任何社群都有其固有的歷史,都有其承繼先人們所累積到今天的固有的生活文化。但如何認識這些文化,並將這些文化不僅在社群中繼續保留,而且還讓其得到繼續的發揚光大,這就是社群營造的基本理念。農村人總是覺得自己生活的地方很貧乏,但日本社群營造的倡導者宮崎教授在其文章中寫道:“人們似乎完全忘卻了‘清新幹淨的空氣,’‘美麗的山川’,‘優美的自然景觀’,‘自古流傳下來的傳統習俗’,‘濃厚的人情味’等等,在都市中絕對無法接觸到的農村情景。”也就是說不僅僅世世代代在我們生活中流傳的民間習俗、民間傳統是我們所需要保護的珍貴的人類文化遺產,就這些文化遺產所存在的自然空間也同樣是值得我們珍惜的寶貴財富。

    用這樣的觀點,筆者認為我們所要做的第一步就是,首先要發動民眾參與,要讓民眾認識到自己的家鄉有許多值得自己熱愛和保護的文化傳統,還有許多美麗的自然風光及珍貴的自然資源。對於當地的文化資源、歷史資源、生產技藝資源、自然資源進行分類整理,這些工作不僅需要有文化的年輕人參與,更需要老人們的回憶、口述與演示。這裡首先涉及到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對民間藝人的保護。因為大部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它的儲存方式,不是在文獻中,也不完全是在一些傳統的器物中,而是在人們的大腦裡,在人們的記憶裡,在人們操作的雙手上,在人們的歌喉裡。因此,擁有這些記憶、掌握了這些表演技能和勞動技能的藝人們和老人們,是我們的財富。我們要依靠他們的口述、表演記錄保留下這些非物質的文化遺產,同時我們還要依靠他們將這些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一代一代的傳承下去,讓一部分優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還能繼續存活在我們當今的文化空間中。

    第二個問題是,一定要注意收集和整理與非物質文化遺產有關的各種道具、器物。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都是有一定的物質載體的,沒有了這些物質載體,非物質文化遺產也難以體現。如代表了傳統村落的文化特徵、藝術風格、生活方式、歷史遺蹟的傳統民居、橋樑、祠堂等建築物,代表了不同民族文化特徵的各種服飾,還有舉行各種民俗活動及節日慶典表演時的各種道具、各種民間雕刻、民間工藝品等。另外,還有大量的能體現各種生產技能的勞動工具、運輸工具等;大量的能體現傳統生活方式的各種家用器具,包括傢俱、炊具、茶具、酒具、煙具等。如果有條件的話,一些村可以將收集來的這些資料,建立村史博物館。如果沒有條件至少可以以縣為單位建一個當地的民俗博物館。規模不一定大,但一定要能真實地反映當地人的文化歷史、風俗傳統、生活方式、生產方式、藝術創造等。

    在保護的前提中,我們還可以考慮是否進行傳統文化的再生與發展的工作開展的可能性,讓一些優秀的民族文化傳統存活於我們的生活空間,並給當地文化和經濟的發展帶來新的推動力,這也許比單純的保護更難,也更值得做,但如何做,採取什麼樣的方式做,這值得探索與嘗試。當然,這一定要有很好的考慮,不然很可能是殺雞取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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