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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友律師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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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話要說886
回答:物業住小區有兩種形式:
1 是由房地產開發商留下來,人員由開發商指派。
2 是由小區請來(或物業公司不明不的進住的黑物業)
目的:不管那種形式的物業,都是為了賺錢,賺小區業的錢。
為此,物業和業生糾紛最主要是收費,其次是物品安全,三才是環境衛生,車位,電梯這些問題。
而收費成主要糾紛,是因為物業收業主的物業費過高所致。
本來,物業收費,國家有規定,是按房價的百分比,以及房的等級來收。但,物業都把比倒提高了幾倍來向業主收取。
假設,一套住房是二百多平米,而國家商品房年限擁有權是70年。哪物業收費年收二千左右,70年業主差不多要交十四五萬。這筆錢,可以說是冤枉錢,若果這筆錢不交物業費,用作住家自己的水路,電路等維護修理,能用完嗎?
所以,物業也難,不收全物業費,就沒有工資收入,收高了又得不到業主的好感。而業也難,買了房,很多業主都還還貸款。然後,住在小區,還生活不安寧,有了房也住得不舒心。當然,就會與物業在有關的小了上問題上產生矛盾,火上來了,該不該發生的問題也來了。原因出來了,矛盾就有意無意創造下去,不休的沒完沒了。就形成無法解決的問題,讓幾乎小區都糾紛著。
你就有“條例”和用法律,也無法根除,我們在這裡還說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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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講道理的小老頭
物業與業主的糾紛是多方面的,只要任何一個服務點就有可能產生糾紛,如物業給綠化剪草,有的業主認為不如種菜了,也能綠化,又可吃菜,所以業主就把綠化毀了當了菜園。沒搶到菜地的有意見搶到菜地的物業有意見,矛盾調節成了關健。糾紛的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買了房,突顯了經濟實力、地位業主身價的提高,過去我為別人服務,現在很多人在為我服務,多麼希望物業象售樓小姐一樣,一呼百應的為自己忙前跑後,物業做不到,就是服務不到位,同樣是買的這套房,物業與售樓小姐差距太大了。
紅眼病,過去自己住的地啥錢都不花,小區可好了,吃水,用電,大便(排汙,清化糞池)都要花錢,自己月月白嘩嘩的銀子給了物業,這麼多人都給物業送錢,物業一年要收入的錢太多了,心裡不平衡。這不是吸血鬼寄生蟲嗎?物業有啥呀,他能幹,我們自己也能幹,找理由不交費,糾紛就來了。
業主即要物業服務,又要自由不受約束,矛盾不可避免,物業耍控制車輛停放消防通道上,為了確保業主消防安全,可車輛不能自由進岀停放,這又覺得物業限制了業主自由回家,業主公約,條條都是約束業主的,貼在牆上可以,說說可以,約束別人可以,但不能約束他。
當了業主,住在小區,交了物業費,物業啥事都應該負責,缺泛對物業的瞭解,往往把開發商,自己找的馬路游擊隊裝修留下的問題都讓物業免費專案,達不到滿意,就是物業不作為,如自家衛生巾塞進了下水通,堵了讓物業免費疏通,物業來的慢了點都可能成了服務不好的藉口。業主毀了綠化變菜園,物業鏟菜園,都要讓物業賠償菜園損失。
物業服務好壞是業主不交費,最常見最普通,最多的理由。物業服務單位執行的是政府制定的服務標準,服務等級,收費審批,收費標準,即便服務合同也在此範圍內,物業是服務方,業主是接受服務,雙方尤如運動場上的運動員,誰動作規範不規範,裁判員依規裁判,可現實雙方各說各的理,無法定論,為了物業行業健康發展,確實需要個裁判員這樣的機構了。
管家與主人的關係是糾紛的熱點,物業是業主花錢請來的管家,管家要管好小區,要聽誰的呢,並不是家裡誰說話都聽,他要聽合同約定和家庭中主事(業委會)長輩的,物業仍耍按照主事長佬的安排約束業主管理小區的。物業為大家,不一定照顧到個人小家,只能小家服從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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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殺豬者一
主要糾紛就是物業費唄,其他都是假的,什麼公共收益啊亂七八糟的都是為了逃避物業費找藉口,很多人就喜歡自作聰明,覺得垃圾應該綠化打擾,治安應該派出所管理,人家綠化部門早就想學日本收取垃圾清運費了,當時候按面積強制寄賬單你連哭訴的地方都沒。。。無知業主等到時候社群管理部門收治安管理費,綠化部門收垃圾清運費,消防部門收消防維護費,特種裝置部門收電梯維保費等等就開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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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w苦行僧
業主以物業常見的糾紛有哪些?
物業公司與業主是建立在《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或《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基礎上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是由開發商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是由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對物業公司和業主都有約束力。物業公司與業主常見的糾紛均與合同的執行有關。
1.物業公司不能按照《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或《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引起的糾紛。如合同中約定每天清掃樓梯一次而物業公司供的服務為兩天清理一次。
2.物業管理公司不能按《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或《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質量提供服務引起的糾紛。如合同約定地面不允許有大量垃圾、草地不能有雜草而小區內地面垃圾成堆,雜草叢生。
3.物業公司不作為引起的糾紛。對小區的違章建築、汽車亂停亂放視而不見。
4.物業公司亂作為引起的糾紛。未經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同意,擅自提高管理費用及停車費用。 將小區內廣告收入及電梯廣告收入歸為己有。
5.為開發商的質量問題背鍋引起的糾紛。由於小區的物業管理服務公司就是開發商的下屬單位,人們將開發商的質量問題歸於物業管理公司。
以上幾點是物業管理公司在服務活動中容易引起與業主發生糾紛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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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手機使用者73652869258
沒有業委會的小區主要問題是維修費,比如我的小區每臺電梯每年壞幾次,每次維修費少則6一7千至3萬多,你們業主沒意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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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講者理正義
物業純粹多餘的,應堅決徹底取締!正經事沒幹多少,快演變成惡勢力!小區不是物業的,驅逐物業是權利!業主自治最適宜,沒張屠夫照辦席!
業主是小區主導,物業只是服務了!主次關係要搞清,別喧賓奪主弄倒!業主有權選服務,趕走物業是妙招!引狼入室的解法,只有齊心殺狼好!
有物業就安全嗎,別再天真可笑啦!見過保安賠錢嗎,沒準蛇鼠是一家!物業行道泥沙雜,歷來名聲都極差!全國現呼聲一片,過街老鼠人都打!
物業進老舊樓院,更是找門路騙錢!是管理方黑交易,半路冒出惡婆管!幾十年都沒物業,鄰里和睦萬事安!只要物業一混入,邪惡大小案不斷!
業主應全聯合起,自己的事自治理!辛苦累死一輩子,有套房子都不易!千萬別讓物業入,否則房似物業的!沒完沒了老收錢,住自己房成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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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美侯王666
對於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怎麼回答都是矛盾。為什麼?因為物業與業主夲身就是一個矛盾體,而主要矛盾表現在管理與被管理、服務與被服務、監督與被監督、誰是主人誰是僕人的認識和實踐上,具體表現為:(先聽聽業主怎麼說物業)
一是認為前期物業服務協議是霸王合同,為什麼小區的管理制度、收費你來定?
二是物業是管理俺的,是服務俺的,
三是掏錢僱了個不管家裡事,反倒管俺的保姆?
四是俺的小區俺當家,你不叫俺停車俺停人家小區,
五是俺全體業主的地,種個菜種個花、搭個雞窩狗窩礙你啥事,
六是家裡東西維修您不管,你還讓俺交物業費幹啥哩,
七是漲物業費時俺不知道,交費時催得如要命似的,
八是樓頂上、電梯裡、公共部位廣告滿天飛,收益為啥沒俺的,
九是俺業主的小區地面,您劃個線就收費,這和土匪截路"畄下買路錢“有啥區別,
十是隻見業主月月去交費,沒見物業公司年年公佈帳目,
十一是說是為業主服務的,業主歪好提個意見,交費晚一點,為啥仃水仃電仃暖仃電梯整業主,
十二是向業主要錢時口口聲聲業主是上帝,整業主時打罵業主時業主成龜孫,
十三是丟失東西你得賠,要不俺就不交物業費,
十四是業委會就是管物業公司的,不聽就叫他滾蛋,
十五是認為物業公司就是開發商的兒子,一窩混蛋,
十六是有些物業公司就是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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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227517591017
很多種,有房屋質量問題,有物業公司收費過高問題,有小區環境衛生問題,有小區狗、貓亂大小便問題,有小區管道堵塞問題等等。這物業公司收費,有沒有經過廣大業主的評估,你們說收多少就多了,有沒有一個合理的收費標準,去掉一切開支,還剩下多少錢,這款最終到哪裡去了,值得我們應該深思。是否也要立了腐敗問題,政府部門應該徹底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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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國物業與業主的衝突中最主要的問題是業主自己與物業之間的關係,其實物業服務公司並沒有什麼實質的權利,畢竟物業是業主請來幫助維護小區的,所以物業的權力都是由業主賦予的(具體的權利、義務需要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為準)。業主才是小區真正的主人,物業類似於管家,你要給管家工資(物業費),管家幫你管理你的家。下面就說說具體的糾紛吧。
一、物業費上漲:糾紛原因:物業費上漲或者物業採用各種理由增加物業費,業主拒絕增加物業費所以以拒交物業費抵制。
解決辦法:首先物業費是有收費標準的,一級收費標準: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二級收費標準: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三級收費標準: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四級收費標準: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PS:各級收費標準對應的物業提供的服務可以自行百度,物業費超過這個標準各位業主可以看看有沒有不在標準收費專案中的附加服務。
然後再說一下拒交物業費肯定是違法的,業主應該依照原物業費的收費標準繼續繳納物業費,增收物業費需要物業拿出相應的服務並需要透過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才可以。所以在遇到物業增收物業費的時候業主也應仔細思考物業費增收是否合理,如果真的對小區治理有幫助增收就是合理的,而不應全部一棒子打死,只要增收我就拒交。
二、物業服務差:糾紛原因:物業服務差的原因有什麼,比如:垃圾沒人掃、電梯壞了一直沒人修、小區治安很差等等。
解決辦法:透過業委會與物業服務公司進行溝通、協商要求物業服務公司提升服務水平達到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所約定的水平。如果多次溝通無效可以召開業主大會解聘該物業服務公司並選聘新的物業服務公司。
三、車位問題:糾紛原因:現在很多業主都知道小區車位大部分都屬於業主共有,可小區物業仍然收取停車費。
解決辦法:首先應該瞭解業委會是否授權物業收取停車費,其次查詢物業費明細中是否包括車位管理費。如果業委會既沒授權,物業費中也包含了車位管理費,那麼物業收取停車費就是違法的,可以要求物業退還收取的物業費並停止收費。
四、拒交物業費後物業採用停水停電、停用電梯卡等手段催收糾紛原因:業主因各種原因拒交物業費,物業採取強制停水停電等強制手段催促業主繳費。
解決辦法:物業停水停電等手段本身就屬於違法行為,停水停電權是供水供電企業的一項重要的合同履行抗辨權,並不屬於物業公司的權力所以物業公司強制停水停電是違法的,業主可以要求物業立刻恢復水電,如果物業拒絕,可以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或報警處理,物業停水停電給業主造成的損失也應由物業公司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