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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微笑的水歲月薄荷微

    象徵

    藝術創作的基本藝術手法之一。指藉助於某一具體事物的外在特徵,寄寓藝術家某種深邃的思想,或表達某種富有特殊意義的事理的藝術手法。象徵的本體意義和象徵意義之間本沒有必然的聯絡,但透過藝術家對本體事物特徵的突出描繪,會使藝術欣賞者產生由此及彼的聯想,從而領悟到藝術家所要表達的含義。另外,根據傳統習慣和一定的社會習俗,選擇人民群眾熟知的象徵物作為本體,也可表達一種特定的意蘊。如紅色象徵喜慶、白色象徵哀悼、喜鵲象徵吉祥、烏鴉象徵厄運、鴿子象徵和平,鴛鴦象徵愛情等。運用象徵這種藝術手法,可使抽象的概念具體化、形象化,可使複雜深刻的事理淺顯化、單一化,還可以延伸描寫的內蘊、創造一種藝術意境,以引起人們的聯想,增強作品的表現力和藝術效果。象徵可分為隱寓性象徵和暗示性象徵兩種。象徵不同於比喻,它比一般比喻所概括的內容更為深廣,有的作品的藝術形象,甚至全用象徵手法表現出來。

    借用某種具體的形象的事物暗示特定的人物或事理,以表達真摯的感情和深刻的寓意,這種以物徵事的修辭方式叫象徵。象徵的修辭效果是:寓意深刻,能豐富人們的聯想,耐人尋味,使人獲得意境無窮的感覺;能給人以簡練、形象的實感,能表達真摯的感情。

    例如:

    ①兩個〈黃鸝鳴翠柳〉,

    一行〈白鷺上青天〉。

    窗含〈西嶺千秋雪〉,

    門泊〈東吳萬里船〉。

    (杜甫《絕句》)

    ②〈雪〉壓冬雲白絮飛,

    萬花紛謝一時稀。

    高天滾滾〈寒流〉急,

    獨有英雄驅〈虎豹〉,

    更無豪傑怕〈熊羆〉。

    〈梅花〉歡喜漫天雪,

    凍死〈蒼蠅〉未足奇。

    例如《風箏找朋友》中的風箏,象徵著現實社會中孤獨而迷茫、不斷尋找真正朋友的人,太陽和月亮對風箏的態度,也象徵了某些人對友誼和愛情的態度,而小星星們對待朋友的友好、熱情、一視同仁,也反映了作者博愛的理想。

    童話的象徵,是透過童話形象或是由人物的全部活動甚至整個故事內容來表現的。反映在童話中的生活並非人們實際生活本身。童話中象徵性的人物、事物,雖與被象徵的人物、事物在某一特徵上有互相類似之處,但彼此之間決不是在任何意義上都是貼切、一致的。不能簡單地把童話形象的特徵、行動、語言或某個細節拿到社會生活中去加以臆測或類推,以為必有所本,從而去判定某一形象代表什麼人,某個情節影射什麼,甚至和某些政治概念、階級關係聯絡起來。這是一種形而上學的方法,它曾給中國童話創作帶來極大的危害。其實,童話中的象徵性形象只能概括某一特徵,並不包括被象徵者的全部。我們應從童話作品所塑造的形象、性格,所敘述的故事情節的全部含義去看這個童話要說明的主旨,看它歌頌什麼,諷刺什麼,暗示什麼,揭露什麼,要看作者是否抓住了所要象徵的某些人和事物的重要特徵或性質,看他所採取的象徵手法有無積極意義,這樣才能正確理解童話的象徵。

    什麼是通感

    最典型的例子:微風過處,送來縷縷清香,彷彿遠處高樓上渺茫的歌聲似的”(朱自清《荷塘月色》)

    清香乃是嗅覺,歌聲乃是聽覺,作者將兩種感覺互通,即為通感。

    詳細解釋如下:

    人的認識活動,一般是從感覺、知覺、到表象,進而形成概念、判斷和推理。

    人的各種不同的感官,只能對事物某些特定的屬性加以認識,因此在人們從感覺、知覺到表象的過程中,實際上也是各種感覺器官相通的過程。人類藝術活動的“通感”實際上就是人們的認識活動的一種藝術表現形式。

    審美是人類特有的活動。通感,就是在人們的審美活動中使各種審美感官,如人的視覺、聽覺、嗅覺、觸覺等多種感覺互相溝通,互相轉化。錢鍾書先生說過,“在日常經驗裡,視覺、聽覺、觸覺、嗅覺、味覺往往可以彼此打通或交通,眼、耳、舌、鼻、身各個官能的領域,可以不分界線……”。可見,通感廣泛的存在於人們的日常生活感受之中,就象你看著滿園的春色,會哼起“春之歌”一樣。現實生活的文字的印記也不可避免地打下了“通感”的印記。例如,“搖曳的音調”、“表情冷漠”、“一彎寒月”等詞語中,視覺、聽覺、觸覺構成了通感。人們常用“甜美”形容歌聲,“甜”本屬於味覺印象,“美”屬於視覺印象,“歌聲”則屬於聽覺感受。人的五種感官,“通”得最普遍的,是視覺與聽覺。運用通感,可突破人的思維定勢,深化藝術。通感哲學基礎就是自然界普遍相通的原則,客觀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們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通感同樣也可以用聲音和色彩等等手段去表達人類的感情,它成為了寫作實踐中一種重要的藝術表現手段。在現代文學作品中,通感的使用,可以使讀者各種感官共同參與對審美物件的感悟,克服審美物件知覺感官的侷限,從而使文章產生的美感更加豐富和強烈。

    朱自清先生在《荷塘月色》中有關通感的句子,一般人只是注意到了“微風過處,送來縷縷清香,彷彿高樓上渺茫的歌聲似的”和“塘中的月色並不均勻,但光與影有著和諧的旋律,如梵婀嶺上奏著的名曲”兩句。這兩句,歷來被奉為近代文學應用通感的典範。第一句中,感官對“清香”的嗅覺和“歌聲”的聽覺構成了通感。由比喻構成的通感,要有相似點,那就是“隱隱約約”、“斷斷續續”,因為是“縷縷”和“渺茫”。作者在描寫時打破了常規,把“聲”、“香”聯絡起來,使嗅覺與聽覺溝通。這樣,就會調動起讀者的生活經驗,使之充分發揮想象和聯想能力。作者用“遠處高樓上”飄來的“渺茫的歌聲”的時斷時續,隱隱約約的體驗,來品味微風送來的時有時無、如絲如縷的荷花散發的“清香”,喚起人內心微妙地情感,使兩種作用不同的感官知覺,在心理反應上得到了自然地溝通。第二句中,視覺的“光和影”與聽覺的“的旋律”、“名曲”構成了通感。用“旋律”、“名曲”喻指光和影疏密起伏和輕重濃淡的色調,作者的藝術感受已不滿足於單純的視覺勾畫而訴之於聽覺,因為小提琴有著高低起伏的音律和輕重緩急的節奏,它的和諧與光影的和諧有其相通之處。不能把通感簡單理解為感官的轉移,這種理解沒有什麼意思,更不足於說明人在審美活動中獲得的美感。“塘中的月色”的光和影的和諧,本來就是在滿足現有的視覺體驗之外,同時還滿足著審美主體的聽覺體驗,這兩種審美體驗是同時互動著進行,而不是由一端到另一端的靜止不動。

    實際上在《荷塘月色》中還有幾處通感的句子。比如:“葉子和花彷彿在牛乳中洗過一樣;又像籠著輕紗的夢。”這個句子的本體應該是在分號之前的那個分句。“葉子和花彷彿在牛乳中洗過一樣”的視覺,和朦朧的夢境構成通感。聯絡前邊的“月光如流水一般,靜靜地瀉在這一篇葉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霧浮起在荷塘裡。”朦朧的月光、薄薄的青霧,使月下荷塘如同世外夢幻的仙境,作者的心才能夠暫時得到寧靜,才能排遣內心的彷徨和苦悶,從而透露出淡淡的喜悅。還有,“雖然是滿月,天上卻有一層淡淡的雲,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為這恰是到了好處——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別有風味的。”“滿月”的“朗照”是“酣眠”,痛快淋漓;“淡淡的雲”遮月,是別有風味的小睡。在這裡,視覺和妙不可言的生理感受構了通感。在這奇妙的意境裡,作者表達了暫得“寧靜”的心理體驗,既表現得委婉含蓄,又表現得淋漓盡致。夜遊荷塘、觀賞月色本身就是作者“小睡”時的解脫。生活中有了景緻,才會有了情思;有了滿懷的情思,才會有如此的妙筆。《荷塘月色》及其神妙的通感手法,在讀者的期待視野中早已成為永久的文學存在,也就是說,作者能調動讀者長期積累起來的各個生活方面的經驗,讓我們去揣度、體會那難於直接描述的事物,達成一種更高層次的共鳴,讓我們在欣賞過程中產生如臨其境、如睹其物、如聞其香、如聆其聲的真切、深刻的藝術感受。《荷塘月色》多處通感的運用給我們提供了一個成功的典型範例,它有著的深厚的心理學和美學理論的基礎。人的視、聽、嗅、味、觸等各種感官雖有分工,但是它們感受能夠相通,人類的形象思維是一個整體,同時也離不開抽象思維。文學藝術是間接造型的語言藝術,我們的感官去感知它塑造的藝術形象時,理當可以彼此相通。朱自清先生在感受“月下的荷塘”和“荷塘的月色”的美景時,調動了自己的諸多感官,全身心的投入到“獨處”的心靈感受和現實與內心構成的獨特意境之中,當直覺到一種感官不夠用時,就自然地藉助於其他感官的幫助和補充。

    作者把嗅覺感受的"清香"和視覺感受的“和諧的光與影”都移之於聽覺,把朦朧的月色和透著薄紗的景物的奇特視覺,移之於夢境,而這種夢境又如此的依稀和酣暢……。可見,朱自清先生對生活與藝術有自己的獨特的體驗和見解,但他並沒有把個人的觀點、趣味強加於讀者身上,而是給讀者以廣闊的想象空間,憑藉讀者每個人不同的生活經驗和生活體驗去形成獨特的藝術形象。

    總之,朱自清的散文《荷塘月色》,以通感的多處獨特的運用,給人以奇麗的心靈感受,美哉!

    然而,我們更深一步的探討,文藝作品的“通感”手法為什麼會出現?為什麼會有如此大的藝術魅力?它的認識論和心理學的基礎是什麼?有人把不太懂音樂的人戲稱“樂盲”,音樂是用來聽的,怎麼不叫“樂聾”呢?看來,這裡強調了聽覺和視覺是相同的,並且強調了視覺的形象在理解音樂的上重要性。張愛玲在《談音樂》中說:“氣味總是暫時,偶爾的,長久嗅著,既使可能,也受不了。所以氣味到底是小趣味。而顏色,有了個顏色就有在那裡了,使人安心。顏色和氣味的愉快也許和這有關係。不像音樂,音樂永遠是離開了它自己到別處去的,到哪裡,似乎誰都不能確定,而且才到就已經過去了,跟著又是尋尋覓覓,冷冷清清。”這段話,給我們的啟示,音樂的記憶和理解需要靠視覺形象的記憶。人的感官,人的感覺和知覺,在形成表象時,就是一個互相感應的相透過程。“瞎子摸象”的寓言故事,就說明了各個感覺器官,如果不能“通感”,就不能對一個事物作出正確的全面地反映。而文學、音樂等藝術形式,就是把這種“通感”有意識的自覺地運用,從而使各種感官著達到全面的心理感受,產生強烈的藝術效果。實際上,人的審美體驗,也必須調動各種感官並且要使他們相通,否則就不能產生美感。有人常常說,看景不如聽景,從某種意義上說,不是現實的景物不美,而是我們缺少領悟“美”的“通感”。審美活動研究人的感性的活生生的整體形象,突出地強調“通感”。所以,研究藝術,人們往往喜歡讓感官們瀰漫一氣,探究起色、味、音,眼、鼻,耳的“通感”關係來。討論大都離不開對“通感”的闡釋。許多時候,我們把通感看作是一種修辭手法,譬如我們上文分析的朱自清的《荷塘月色》,通感往往和比喻相連結,一個“像”字就是一座橋,使聽覺、視覺、嗅覺和夢境之間得以自然而自如的轉化,轉化的基礎在我們的智力結構。愛倫·坡說,光譜中的橙色光線和蚊蚋的嘈嘈之聲,給他的感覺幾乎相同,只因我們的感官就是一個共鳴腔。由此可見,“通感”不僅是一種藝術手法,而且是我們感知世界的最本然的規律,以至於成為我們理解世界的萬能鑰匙。實際上,一切優秀的文學藝術,都具有“通感”情結,在強烈的攝人魂魄的審美形式外,其作品的形式美在人們心理上造成的聯覺通感,可以使人們在審美愉悅中完成觀念變革的洗禮——這是一種在藝術欣賞中完成的哲學頓悟昇華。這種思維正規化首先要求藝術創作者進入忘我的凝神靜思狀態,然後,以意象思維的方式在審美心理時空再造一個理想化的意義世界。所以,所謂意象思維,就是一種“通感”思維。

    總之,先有人類認識事物的感官相通,才有人們心理感知的“通感”,然後有修辭手法的“通感”,“通感”是人們認識世界的一種形式,是一種普遍的認識活動和心理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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