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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個老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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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面朝大海104827361
應該取消預售制,前期物業由社群指定代理服務,等到業主入住率達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時,社群主持成立業主委員會,再正式對外招聘物業服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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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四川良民
我個人認為,開發商搞房屋預售有兩種原因,一是為了摸清楚他打造這個小區的銷售行情。如果參加預售的人越多,他的房價就會提高一層出售。如果沒有人參加預售,他心中沒底,有可能遲遲不開工或變成斷尾樓。二是深知華人喜歡貪小便宜的心理,交了預售金,到時可獲得上萬元優惠。由此而吸收到大量的週轉資金。結果是參加預售的人越多,吸收的週轉資金越多,優惠的錢卻抵不過上漲的房價和物業費。假如大家都不去參加預售,等他修好,划算就買,不划算就不買,開發商不可能不想回收資本,為了把房賣出,肯定會開出很多優惠政策來吸引客戶上門,那時業主大都會如願以償。房子還沒開建,你又想貪便宜又想事隨心願,天底下那有那麼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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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航海家1169
早該改變了!需要政府介入監督,業主入住率不達標前由參於招聘的各個物業公司分割槽承擔,費用安實際情況劃分,不規範就會出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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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人9527
取消預售制的好處
1.不會出現爛尾樓
2.買房者能夠觀房後再買減少了因質量問題而退房的不必要麻煩
3.開發商資金週轉沒有那麼迅速,會淘汰掉實力不強的一部分。
取消預售制的壞處:
1.城市開發緩慢。
2.失業率會增大很多
3.房子因數量不足價格會更高
預售制存在,至少一時半會兒變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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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風冷胡楊林
異想天開。業主不是同時入住小區,幾個人能決定了聘用物業公司的事情?妄想!在此過程中無物業管理的一個新小區在狗奴的主意下會變成垃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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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許多150146176
物業問題確實已到了非管不可的狀態了,開發商賣房時賂錢管,一但房售完開發商離場後,物業就一瀉到底,三年多好的小區都成了爛小區了,因為物業不會出錢去修理小區設施。
現在國家在小區物業管理上法規滯後,無所適從,說小區公共設施是市政公用設施是最好的詮釋,因為里弄的道路,路燈下水道,等都由政府買單,而小區的公用設施不能納入政府管養?現在物業僅是掃地,養人,並沒有物業去管養設施,所以希望政府能出臺為小區老百姓服務的辦法,以體現以人為本的方針政策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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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w苦行僧
取消房屋預售機制的結果,就是大量的中小型房企倒閉,有實力的大型房企壟斷房產行業,房屋的建設週期會被拉長,房屋的市場供給量減少,房價上漲,買不起房的老百姓依然買不起。
現代住宅小區就象一個龐大複雜的系統,這個系統要正常的運轉起來,需要有知識,有專業技能的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還需要辛勤的環衛工人,園藝工人、秩序管理人員辛勤的付出。這樣一個龐大複雜的系統,長期沒人管理的後果將是小區內垃圾成堆,汙水橫流、裝置老化、物業貶值,這樣的小區是不具備人類居住的。
現代小區業主們來自四面八方,人們互不相識要在短時期內把小區的業主組織起來, 並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沒有一兩年的時間讓小區業主充分認識、磨合和宣傳是根本辦不到的。何況還要選出全體業主滿意的物業服務企業和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同時還要制定小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業主規約》。
國務院頒佈的《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由開發商在業主入住之前選定前期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把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的條件設定為首位業主入住後兩年,這是經過充分的調研、周密的考慮,形成的科學決策。不是一時頭腦發熱,拍腦子就決定的事情。提出這個問題的人不是腦子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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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大拇哥和二拇弟
其實看入住率就知道。這個不好操作。特別是地方偏一點的,前幾年入住率很低。這個費用如果是入住的交,那真的嚇死人。
其實政府把小區物業服務市場化就是想把這個燙手山芋扔市場去。如果各位有從事服務行業的,應該知道這行是最難做的。
親身經歷,物業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房子的增值(學區房不算)。
我同樣的單價,買了兩套不同公司開發的房子(一套117,一套123),有一套增值50%,另外一套翻一倍。
增值50%的有部分拆遷的回遷戶,我不是詆譭他們,小孩尿憋不住尿在電梯裡,不來收拾一下,尿完直接走人。第二天上班看到那個印子。在電梯裡我問自己,要和這樣的人住一起嗎?那套房最後賣掉,賣掉後,我過去把欠了半年的物業費交了。走人。
但凡你有選擇的餘地,一定要擇鄰而居。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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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銳眼說小區
可行性在哪裡呢?
以如今很多業主處於城市化程序中的低階階段認識來說,我可以肯定地說,這樣的辦法,所引發的矛盾和爭吵只有更多的,沒有變少的。
哪些原因呢?
一、任何一個樓盤,不可能是一次性全部賣完的。即使是全部賣完了,也不可能是統一時間進場裝修的。即使是統一進場裝修了,也不可能是每家人都統一搬家的。這個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可能的。很多人家,即使想一接房後就裝修,但由於經濟條件不允許,也不一定就有走裝修的錢,因此就會等上一段時間再裝修。
再說了,現如今,很多人家買房並不是為了自己要住的,而是為了投資或者出租的,這些人中的大部分人,是不太關心小區的情況的,他們關心的就是:我的房租能否按時交給我!
二、那麼等業主入住後再招標物業公司,那麼要等多長時間呢?哪果有的樓盤遲遲沒有那麼多的人家入住後,難道先入住的人家,並且是少數的人家,就要自己或者請人來守著整個小區嗎?比如,最先入住的10%的人家。在其他人還沒有搬進來的情況下,其他的人家不願意承擔相關費用,那整個小區要如何執行呢?其它不說,僅與電梯為例,電梯必須是要有維保、年檢的,即使只有一家人使用,那麼這些維保費、年檢費是哪些人出呢?只是先前入住的人承擔嗎?他們能承擔得了嗎?
三、假如由先前入住的業主招標,並且這些人家還是屬於少數呢,那麼後來入住的人家不滿意了,要求換物業公司了,但前面的入住人家已經跟物業公司簽訂了合同了,那麼這些矛盾如何處理呢?是後面入住的人家跟前面那些幹架嗎?他們提出為什麼你們先入住的少數的人家,就有權決定整個小區多少後後的物業公司呢?我們不承認。
四、假如後面入住的人家,入住時,那些設施裝置需要大修了,需要大家籌錢了,或者申請使用公共維修資金嗎?那麼後面入住的人家願意嗎?人家沒有使用過就要出錢,怎樣來解決這些矛盾呢?人家就是不出錢,該咋整呢?
五、假如前面入住的少部分人家,因為要承擔那麼大的費用,認為不划算,就不招標物業公司了,那麼後面入住的人家進來後,綠化無人管了壞了,裝置出故障了,一些公共設施裝置被損壞、被偷盜了,那麼誰來負擔這些損失呢?要大家一齊共同來負擔,這個可能嗎?
六、即使是由業主招商選聘物業公司,那麼以什麼形式呢?召開業主大會嗎?那麼既然有這個能力召開業主大會,而且還難以處理上面發生的那些問題,那麼何不在現在的基礎上,在同樣勞動量、工作量的前提下,組織召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委會,並且在業主大會上就投票表決選聘物業公司呢?
紙上談兵終容易,踏實做事會很難,與其出這樣的餿主意,不如老老實實、踏踏實實,做些實事,組織動員小區業主,召開業主大會吧。
連如今有物業公司管著,那怕再差也會比無人管理要好得多的情況下,很多小區都是如無頭的蒼蠅一樣,業主大會都召開不起來,還想著等入住後再由業主公選,那麼,誰來召集業主呢,沒有人組織召集的業主,會突然之間醒悟過來,就會在某一個時間到某一個地點去集合嗎?可能嗎?再說了,看到無人管理的小區已經變成那個問題百出、矛盾重重了,那還會有多少人願意主動去召集、去處理這些連哪些是開發商遺留問題、哪些是後續損壞問題都分不清的問題,誰願意站出來幹這些事情呢?這裡還先不考慮幹得好乾不好了。
本人當小區業委會主任,最近是第二屆了,並且用心深入地研究居民小區的問題,發現小區問題實在太複雜啦。就在本小區,本人五年前就預計,大大小小的問題,還不包括後來產生的、突發性的問題,不下兩百個。要把這些問題掉,化解完,那可不是一朝一夕、那麼幾個人能解決的,那是一相系統工程呢。
小區是個社會,社會是由小區組成的,沒有人的努力,一切都是胡扯。
誰能說說,圖中這個是開發商的問題還是物業公司的問題?還是其它方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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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要說什麼?業主入住時小區沒有物業?綠化衛生安全誰負責?電梯消防誰管理?等到業主都入住了再來選聘物業公司?小區早就成了垃圾堆了!這樣的小區你也敢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