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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混元形意掌門人

    朕於一日內射兔三百一十八隻,若庸常人畢世亦不能及此一日之數也 ——《清實錄》。

    318只兔子肯定不是假的,也不是槍手替勞的,真的是康熙一個人打死的。

    問題是,怎麼可能一天內射殺300多隻兔子?除非是兔子排成隊乖乖地讓你射殺。

    個人見解,這些是兔子不是真正的野兔,是皇上狩獵前下面的人提前放進去的。這些兔子靈活性自然很差,甚至是不怕人。

    跑得慢,自然是一射一個準。

    第二,康熙並不是只用弓箭,他也用火槍,而且有手下人幫忙填裝彈藥。康熙用起來自然很省心。

    第三、下手人為了討好康熙,會把獵物往前趕,聚攏到一塊,方便康熙狩獵。

    第四、康熙也真的是英武過人。沒有經過訓練的普通人給他一把弓箭,獵物就是站在十米遠不動,你也很難射中。

  • 2 # 看遍山川

    康熙爺打獵兔子特別多那可以說是小菜一碟的事,他的獵物清單裡兔子根本不算啥,根本排不上號,一般從虎豹猛獸到野豬狼鹿。

    每年的木蘭圍場打獵活動他都親自領隊,王子皇孫,王公大臣浩浩蕩蕩透過打獵來進行軍事訓練,希望以此保持滿人的騎射本領。

    最著名的是康熙66歲時自己統計過的打獵戰果,其中老虎135只,熊35只,豹25只,麋鹿14只,野豬132只,狼96只,猞猁猻10只(數字可能有出入),其它諸如小鹿,野兔等小動物不計其數,康熙目的並不是炫耀,而是做榜樣,非常希望自己愛新覺羅的子孫能延續狩獵的習慣,維持滿族人尚武的精神。

    這些戰果看起來數字龐大,實際並不是康熙一個人的勞作。康熙是人不是神,哪怕從16歲開始打獵,每次打虎兩三頭,加上熊和豹,那武松再世也是比不了的。

    這和當時皇家打獵的方式有關,幾千名侍衛在木蘭圍場圍成一個方圓幾里的大環形,之後逐步縮小包圍圈,在此過程中侍衛前面無論是山崖溝壑還是荊棘莽原,都必須跋涉過去,不能擅自改變自己的位子。

    這等於把人當作梳子一樣,把山林梳一遍,這個辦法估計除了田鼠螞蚱,其它動物都能一網打盡,被逐漸趕到一塊事先預設好沒有樹木的開闊地。

    從棲息地被趕出來的動物成了獵手們的囊中之物,此時土銃弓矢齊上,起獲獵物的效率不是一般的高。

  • 3 # 歷史寶藏

    康熙皇帝射獵兔子的事情,並非空穴來風,而是真實記載於《清實錄》。

    並且還記載了兩次。

    第一次記載是在康熙四十七年三月。

    康熙皇帝戎裝圖

    這一天康熙皇帝對議政大臣聊天,回憶起康熙三十六年(康熙皇帝四十四歲)第三次親征葛爾丹的事情,大兵自寧夏出發,康熙帝親帥大軍,邊行軍邊圍獵,於鄂爾多斯、花馬池、定邊等處圍獵,每日殺兔數千只,一天的捕獲,夠兵丁食用幾天。

    因為兔子太多,康熙皇帝自己也過了一把射獵的癮,一天內射殺兔子318只。

    有零有整,不似胡言。

    第二次記載是在康熙五十八年,康熙皇帝開心地對御前侍衛說,我從小到大,用鳥槍弓矢等武器,獲虎一百三十五、熊二十、豹二十五、猞猁猻十、麋鹿十四、狼九十六、野豬一百三十二、哨獲之鹿凡數百。……朕曾於一日內,射兔三百一十八隻。

    最後又不無得意的加了一句:

    若是一般俗人,恐怕一輩子都沒有我一天射的兔子多吧!

    圍獵圖

    要知道,圍獵是清代創始時期八旗兵丁必備的技能,而八旗制度就是由圍獵時候的建制單位而設立的。

    因此只要獵物夠多,一次圍獵大量收穫野物也是正常的,並且康熙親征葛爾丹之時,出動的可是軍隊,比平時象徵性的木蘭圍獵更有組織有紀律,況且在出徵之時,後勤穀物運送不便,能圍獵取食野物,當然可以節省很多運糧之費,何樂而不為。

    最後,鄂爾多斯、定邊這些地方人煙稀少,半溼潤半乾旱原野,滋生野兔,這也為康熙皇帝“大開殺戒”提供了條件。

    可能有人會質疑這個數字,當然也不排除下人故意哄主子開心,將自己的獵物充作皇上的戰利品。

    從康熙皇帝拿這事吹半輩子可知,那一次親征途中的射獵,必然是收穫頗豐,康熙帝自身也頗為難忘,記了大半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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