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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存希齋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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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尤年1
我認為,在現今當下根本就沒有什麼書法家。
想當年的王羲之、顏真卿、蘇東坡等等,有人稱他們是書法家嗎?沒有!就是他們的字比別人寫的好,圈內認可、老百姓喜歡,僅此而已。
後來他們被尊為了大師、巨匠,成了書法藝術上無法逾越的高峰。
現在寫字的連民國的水平都沒超過,可個個頭頂上都頂著一頂書法家的帽子,鄉鎮裡有書法家、縣裡有書法家、地市裡有、省裡有、行業的有、全國的就不用說了。
至於啥時候有的書法家這個稱謂我沒研究過,好像民國以前如此稱謂的恐怕也不多吧。書法家誰願意當就當唄,又沒人干涉,糊弄著自己高興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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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詩夜城主
書法家的書法標準是什麼?就是簡單的四個字“形美神韻”,複雜點就是“筆法筆意”,臨摹模仿書法家的書法,是為了鍛鍊筆法,提升書法的基本功,而筆意是無法達到同一層次的,但是要客觀的看待“筆意”,修為素養高的人,照樣可以超越書法家書法的筆意。
第一個寫書法的人絕對是書法家了,就好比很多古人,他們開創了不同字型風格的“書法先河”,但是不要去過度的神化他們的書法境界,只不過那些書法家的書法符合當時的時代審美,所謂“時勢造英雄”,後人爭相臨摹模仿為的是什麼?我認為臨摹到“形象”就已經非常棒了,所處的環境心情不一樣,是沒辦法還原其筆意的。
所以每個人的書法沒必要用書法家的標準來評論,書法者要敢為人先,在有文化底蘊達到形美的基礎上,要追求迎合時代的審美風格,一千多年前的王羲之的《蘭亭序》,現在都還有人拿自己的書法與它對比,這種理念是進步還是落後呢?肯定是落後保守,書法的美是沒有終極的,只有無限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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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八磚學士
能不能用,首先得弄清楚什麼叫“書法”。
書法,指中國傳統的漢字書寫藝術,在被稱為藝術之前,得先掌握書寫技術。這門技術主要內容有執筆、用筆、結體、佈局等幾個方面。
書法與中國文字的發展變化有密切的關係。從漢字產生至今,字型幾經演變,其書寫造型經過歷代書者不斷的創造發展,具有十分豐富、美妙的藝術性——記住,這些要求都是基於書寫者掌握基本書寫技能,故而能成為中國特有的一門傳統藝術。
你所謂“文學家的書法”“初學者的書法”等等,都是偽概念。
在中國古代,沒有專職的“書法家”。書寫技能是知識分子的基本修養,就如同你我今天會打字一樣。至於“文學家”“歷史學家”這些,都是現代學術對今天知識分子的分類,古人是沒有這種分類的。
因此,你所謂“文學家的書法”“初學者的書法”等等,多是今天沒有接受過書法技術基本訓練的人,為了某些目的拿起毛筆的書寫行為,是不能稱為書法的;對於後者,考慮到還在學習中,則不能“要求過高”,注意,要求過高其實還是拿著某種成熟的標準在要求。而甲骨文中、敦煌卷子中,是可以看到新手練習的樣本的,那跟今天小孩子用鉛筆在紙上練習並無二致。
為了給前者留個面子,最多可以叫做墨跡,或者勉強稱之為作品,已經夠意思了。
否則,蒼井空也有所謂的“書法”,你用什麼標準去評判呢?
從事書法活動,除講求個人的思想修養、精神境界外,特別注重書寫的方法和技巧。有關方法技巧,前人總結出許多經驗:
對於執筆之法,大抵要求手指、腕、肘虛實協調,動作合宜。用筆之法,講方圓、正偏、肥瘦等等。至於結構、佈局,也有許多要領,都是求視覺所能得到的完善、合理的美感——這些東西早已在歷史長河中形成了非常明確的標準,沒啥好含糊的。
不懂這些侈談“書法”二字,還妄圖另起爐灶降低標準,應該為這種掩耳盜鈴的行為感到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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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子衿書法
所謂的“家”,是在各個行業中的做出了突出貢獻,取得了突出成就的人,才可以稱為“家”。很簡單的例子,大家都有到醫院看病的經歷。掛號時,有專家號,普通號。對吧。在這個需要專業性知識的領域,普通醫生在自己的專業上,比寫字的書法愛好者所具有的專業素養不知強多少倍。他們和專家比,輸的不是知識,而是經驗。以普通醫生所具備的專業醫療知識,尚且不能稱為“專家”,一個書法愛好者哪能夠寫的字就要以書法家的身份標準去衡量?不說普通愛好者,即使是協會會員,能夠得上書法家資格的也寥寥無幾。大多數都是和普通醫生一樣,只是具備了書法的書寫常識。離“家”遠著呢!
稱呼不能亂來,但學習的要求、目標,卻是要按著最高的要求去努力。不能說我是一個普通書法愛好者,我就可以不嚴格要求自己,不按著書法家的標準去做。所以說,評論中的書法評論要求,是按照書法的書寫原則去要求。並不是把書寫者按書法家去對待。這個要有清楚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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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左說春秋
題主的問題看似簡單,實則應該引起我們的反思。
一、所謂書法本意應該為書寫之法或書寫之道。古代稱書法,就是指書寫的方法技藝和道理。不是什麼人寫什麼,怎麼寫,都稱之為書法。古代人稱書寫造詣高深的人為書家,書寫作品能為楷模的作品為法書。
絕不是什麼人隨便寫點什麼,就能稱法書,而摹仿某一書家書體的也不能稱書家,應該稱之為某某體式。不能開宗立派的很少被稱為書家,一味摹仿的只能算某體而已。書法家是很高的榮耀,他寫字之法值得社會廣泛認可才行。既要實用,又要美麗和生動。日本至今仍稱書道,原因也大概在此。沒有經過長期積澱的亂塗胡抹,何法可效!
二、不知何時書法代替了書寫,拿起毛筆一頓胡抹也稱為書法。書法家也貶值了,寫什麼都是書法,跟歷史上的法書一樣等級。有多少人分不清書寫品與法書的區別?有多少人把毛筆字誤認為書法?從"書法"字面上也講不通。明明是一篇書寫文字,驟然變成書寫之法呢?用書法代替書寫弊端太多。
現在"書法"氾濫的時代,把"書寫"跟"書法"分開,更顯得必要。畫家為什麼不稱"畫法家",作家為什麼不稱"作法家",而唯獨重視書法要稱"書法家"?
現在書寫式微,偏偏出來萬千的"書法家",孰可忍?
三、迴歸題主所問,一般的書寫,根據造字之理和書寫方法即可,易識、易寫、生動、美觀足矣。不需要拿法書標準對齊。也不可能人人都是王羲之,都是歐柳顏趙。這也就區分開書寫和法書、法帖的關係。
"世人皆學蘭亭面,欲脫凡骨無金丹。"成名成家,開宗立派,不是誰都可以胡亂塗抹而就。書寫實用功能衰退,作為一種藝品和修養,不必全民皆書,也不可能人人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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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悔憶智周
我想應該用不同的標準來評價。
像我們這種練習寫字的人所做的作業,就不要用
書法家的標準來評價了吧?
愛好者、初學者,適宜評價他們的字是否入門,是否有基本功,有無失誤,有無習氣。
所謂書法家,我的理解是自成一家,不僅高於一般水準,還要有個性創造。
他們的價值往往是普通人和甚至同時代人難於認識的,但既有個性創造還要有有跡可循的踏踏實實的繼承。也就是說他們的專業水準既有深厚的功底又已經進入自由的境界。
有的行為藝術奇葩網紅“書法”也是不能用書法家的標準來評價的,因為他們的作品,沒有書法“書寫”的本質,沒有書法基本功,在畫字在噴字。
現在書法界太浮躁,巴不得一夜出名賣個好價錢,這是和書法這種偏重精神享受的藝術背道而馳的。張口書法閉口書法也是對書法的褻瀆。
書法最講究“功”。這種“功”來自踏踏實實的苦練,像書聖那樣“池水盡黑”再來說書法不遲。
滿口名詞術語也不是藝術不是書法,書法的“功”是為書法的“性”服務的,即用書寫來表達思想感情,像天下三大行書,都是文稿。拿書法的名詞術語來評價,永遠說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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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汶水才子
一是何謂書法家?書法家不是自稱的,而是眾人給其的稱為。書法家有標準嗎?那些入了書法家協會的就自然都自稱書法家嗎?估計有人說自己是書法家,要不為何入中國書協呢?再看看啟功大師吧!他多次公開說自己不是書法家,不要人們這樣稱呼他。題主問用書法家的標準來看人的書法作品,這裡我想說,書法家的標準是什麼?怎麼以書法家的什麼標準來評論?
二是個人的書法作品評價問題。一般都是看其風格,筆法結字和章法佈局,以書法美學和書學的相關知識,對其臨帖和學書的結合進行欣賞和品味。大都是以古代書法家的痕跡去體味書者作品的動態、姿勢、節奏和韻律,從而判斷其作品是否美的結果。這裡估計要借鑑古代書法家的書法精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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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翰墨書道
但也有列外,那就是非書法專業的書法作品,一般都是一些與文藝有關的人的作品,不過這些人士基本上都具有較高的文化修養,甚至國家級別水平的專家學者的書法,而且他們都有臨摹學習書法的經歷,不過與專業的書法家相比,傳統書法的臨摹學習不夠專、精、深而已,不過他們的書法的確能夠達到書法家級別的水平,雖然或許看不出是否學習過歐顏柳趙但又不得不承認他們的書法作品具有藝術性,能夠勝任書法家的稱號。不過這樣的書法家比較起來還是較少的,濫竽充數的比之更多。從廣義或泛泛而論,能夠有毛筆寫字的人的作品都可以稱之為書法,但這是大眾化得書法,甚至暗含面子問題,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書法,就是專業水準的書法,和業餘水準的書法,在實際生活中的確如此,不過也是情有可原。但作為這樣的書法家或書法藝術化追求傾向者來言,是絕對不能採取這種和稀泥的做法的,那樣會誤人害己的。
實際上無論古代或現代都存在民間書法現象和專業書法群。基本上有兩個品評標準。但書法的歷史是不會有兩品評標準的,對廣義上的書法會被劃分到兩書寫層次社會歷史的劃分原則。這是從理論上來看,對於因為書法家來說,在品評書法作品,有堅持唯書法藝術原則的,也有堅持雅俗兼顧原則的。堅持唯書法藝術的標準,往往能夠稱得上書法家的人在一個時代甚至一個朝代也就那麼幾個人或數百人。堅持雅俗兼顧原則的書法家就多了,可以說毫如星海,因為門檻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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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狂喜淡墨a
評論書法須以書法家的標準?
只能參考而已,因為書法家的筆法不盡相同,比如書寫行書而善工,不一定楷書有精到之處,而隸書善哉,草書境界而一般化。因此可以說每一個書法家各自有特長,因此評判標準不能機械的以某一個書家的筆法而去評析,若有風格書墨,學習者趨之而單一從學,則有從屬某書法家的書寫標準,比如田氏楷書的筆法學習者,都有按照書法家田英章的用筆規律而來評判。作為田氏標準。
另外書法作品上升到一定的高度,有了自己的書之法,即法外之法,具有一定的書墨境界,其欣賞標準,必有以書法的共性與個性相結合的方法去認知書法作品的優點。不排除個性化的優秀成分,有時候關注一個書者的綜合考量,尤其對於其風格而格外重之。因為常規書法基礎及書墨古意,屬於必要的創作要素,而屬於自己的風格筆意,是創新的成分。也正是所有書家追求的書法精神。
當然以書法家的筆法作為參考是有必要的,無論何種書法家創作的書墨作品都有書法優秀的共有的藝術性。
故不排斥籍以書法家為標準,也不可一味把書法家的標準來評判書法作品的唯一性。
由此可見,書法作品的評判標準具有多重性的,沒有固定的標準,因為書法的發展是硬道理,應該從屬書法筆墨的合乎法度又表達自己的情感的作品,有了神形兼備,則又有獨步的書墨景觀。視為妙美作品,反之則拙嫩或醜陋。
我們經常看到一些人評論書法,不管是不是合適,總是用書法家的標準來評論。比如,一個文學家的書法,初學者的書法,他都能按書法家的標準去評論,這算真的“懂”書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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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個問題,我談談個人的看法,歡迎大家提出不同的看法。
“書法”無疑是當下一個很火熱的詞語,因為人人都會寫字,似乎稍稍好一點就是書法了,而且書法還似乎是個可以很好地包裝人的東西,因為好像人的字寫好了,就有人修養,就有了文化,整個人也就不一樣了,我們可以看到現在很多的名人總是喜歡用書畫在裝點自己,在一些公開場合,節目現場就開刷。但是,究竟什麼才是書法呢?我想這也沒有一個標準的答案,把字寫好了就叫做書法嗎?寫字好的就是書法家嗎?我看也未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