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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窗外的白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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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這陽光正好
人生活著的意義?
這是個哲學的問題,就象哈姆雷特問:生還是死,這是個問題一樣。
對於很多人來說,生著就用盡了全力,人生沒啥意義,不就是混吃等死,把自己應該盡的責任盡完。
生又沒覺得生有啥樂趣,死又死得不甘心,活著那就是熬下去,有什麼意義。
熬就是意義,誰不都是一邊盼望,一邊絕望,盼望是火,絕望是煙,人生就是一邊生火一邊冒煙。
熬得過就出眾,熬不過就出局。
人生活著的意義就是我們既然活著,就不能用最窩囊的方式死了,總得讓自己死的時候有些安慰,有些快樂,有些不遺憾。
借用林清玄的一句話。
在最後的時刻可以安心地說:該走的路,我走過了,該行的道,我行過了,該愛的人,我愛過了,該打的仗我打過了。”
“洪荒留此山川,缺憾還諸天地,人間或有難遣的情,生命縱有未盡的義,我都可以微笑以對了。”
都說人要死三次,第一次人的生命結束,第二次你的親人朋友都離開了人世,第三次這個世上再沒有人知道你是誰。
有些人活者,彷彿已經死了,有些人死了,但他還依然活著。
這或許就是人生的意義。
人從一出生下來,就看到了結局,人活著還有什麼意義嗎?這個問題確實是古今往來無數人一直追問的問題,我想這個問題可以分步理解:
當我們在學齡前,玩好就是生活的最大意義。這時候我們整天無憂無慮,有人陪著我們玩,整天哄著我們,想玩就玩,想睡就睡,開開心心就好!
當我們在求學時,學習就是生活的最大的意義。這個時候我們該求學的時候,三更燈火五更雞,學業有成是我們追求目標。
當我們走上社會,奮鬥就是生活的最大的意義。這個時候,我們為了愛情、為了親情、為了理想,我們勇往直前、義無反顧,只為心中的期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