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問我真的是問對人了。
對於計程車而言,發生傷亡交通事故是最最麻煩的,會有一個很長的處理週期。
就題主的問題而言,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要明確一點:責任認定。
如果是按照題幹所說,正常行駛中被撞,那麼計程車應當是認定為全責。這種情況下住院費治療費等等均應由對方承擔,就算是墊付,也是責任方墊付無責方只要接受治療就好。
如果是雙方都有責任,那麼出於人道主義計程車先行墊付也無不可,但非必須,應根據責任認定結果來算。
還有一種比較特殊的情況,交通事故中,傷者生命垂危,急需搶救,則此時醫院必須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繳足而放棄搶救,這一點是法律上明文規定的。不過...題主的情況應該還輪不到這條。
計程車的車險比私家車要複雜,出險理賠更復雜,很多出租車是單位名下的,非個人所有。保險條款中,對於單位車輛的交強險與個人所有的車輛的交強險存在差異:
個人所有的車輛在發生傷人交通事故時,醫藥費用可由保險公司現行墊付,直到傷者痊癒;
單位所有的車輛在發生傷人交通事故時,保險公司最多隻能現行墊付交強險中規定的一萬元急救費用,多餘的部分只能由責任人自行墊付,待到事故處理結束,傷者痊癒後再行理賠出險。
所以,對於很多出租車司機來說,一時半會拿不出幾萬甚至十幾萬去墊付實屬正常。待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後,題主可以委託家屬或者方便的話自己出馬與對方公司交涉下(如果對方是個體計程車,那麼直接與當地運管處交涉),尋求當下的解決辦法。如果需要較長的康復週期影響到工作了,建議後續走法律途徑進行起訴,目前我公司遇到的幾次比較重大的交通事故都是這樣解決的,反正最後買單的是保險公司.........
這個問題問我真的是問對人了。
對於計程車而言,發生傷亡交通事故是最最麻煩的,會有一個很長的處理週期。
就題主的問題而言,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要明確一點:責任認定。
如果是按照題幹所說,正常行駛中被撞,那麼計程車應當是認定為全責。這種情況下住院費治療費等等均應由對方承擔,就算是墊付,也是責任方墊付無責方只要接受治療就好。
如果是雙方都有責任,那麼出於人道主義計程車先行墊付也無不可,但非必須,應根據責任認定結果來算。
還有一種比較特殊的情況,交通事故中,傷者生命垂危,急需搶救,則此時醫院必須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繳足而放棄搶救,這一點是法律上明文規定的。不過...題主的情況應該還輪不到這條。
計程車的車險比私家車要複雜,出險理賠更復雜,很多出租車是單位名下的,非個人所有。保險條款中,對於單位車輛的交強險與個人所有的車輛的交強險存在差異:
個人所有的車輛在發生傷人交通事故時,醫藥費用可由保險公司現行墊付,直到傷者痊癒;
單位所有的車輛在發生傷人交通事故時,保險公司最多隻能現行墊付交強險中規定的一萬元急救費用,多餘的部分只能由責任人自行墊付,待到事故處理結束,傷者痊癒後再行理賠出險。
所以,對於很多出租車司機來說,一時半會拿不出幾萬甚至十幾萬去墊付實屬正常。待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後,題主可以委託家屬或者方便的話自己出馬與對方公司交涉下(如果對方是個體計程車,那麼直接與當地運管處交涉),尋求當下的解決辦法。如果需要較長的康復週期影響到工作了,建議後續走法律途徑進行起訴,目前我公司遇到的幾次比較重大的交通事故都是這樣解決的,反正最後買單的是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