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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上一般患者得絕症需要治療或手術,醫生往往是跟直系親屬交代病情和籤手術同意書。由家屬決定是否隱瞞患者本人。你怎麼看待這樣的現象呢?贊成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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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麻醉科黃醫生

    很簡單,醫生既要告知患者的病情,又要照顧患者的情緒。如果告訴了患者,人家一時接受不了自己的病情,很容易產生消極的情緒,從而對治療產生消極的態度,影響患者的康復。而告訴患者的直系家屬是因為他有監護的義務和知情的權利,而且他對於治療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 2 # 劉劉VOLG

    人都會死,為什麼所有人不為死而害怕煩惱,因為我們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死。人一旦知道自己快死了,多數會害怕恐慌。中醫講腎主恐,經常擔心害怕,傷腎,會加速病情的惡化。所以要儘量不讓患者知道

  • 3 # woodface

    這是我一直在呼籲解決的一個問題,中國傳統重死不重生,而且華人不講來世,所以臨終關懷很難開展,所以面臨一個重要的倫理問題:到底誰有資格宣佈對一個絕症病人,可以終止治療?在西方發達國家,主治醫生有這個權利,而在中國,好像只有病人家屬有這個權利。所以包括治療方案,很多情況下剝奪了病人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變成了誰給錢誰說了算。現在這種情況就是誰掏錢誰老大,醫生和病人都沒有發言權。很多絕症晚期的病人也很痛苦,要忍受不必要的治療,不能自己選擇體面的離去。而家屬也被社會道德和倫理親情綁架,去選擇很多毫無必要的治療,白白花錢。

  • 4 # 九思94321

    這種想法的醫生大概也應該是20年前的醫生。現在基本上都是和患者交代病情。現在的患者也不像以前那麼沒有常識。

  • 5 # 張黎中醫腫瘤醫生

    這個問題很簡單。醫生面對生死比常人要冷靜,但也是血肉之軀,有人之常情。但無論國外還是國內,腫瘤科醫生都主張讓患者瞭解自己的病情,以便更好配合治療。雖然是人都會畏懼死亡,但大多數患者在知道自己得了絕症後,情緒低落也是很短暫的,一般不會超過三天,都會很快振作精神,積極治療。當然國內的醫生跟病人談病情時避重就輕,鼓勵病人治療疾病的信心。當然也會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於病情較重的晚期患者,一般會先跟直系親屬交代病情,根據家屬的意見決定是否告知患者。

  • 6 # 小毛驢順毛摸

    這個問題問反了,現實中往往是家屬要求對病人隱瞞病情,要求醫生和家屬溝通在先。

    原因多半是擔心病人受不了打擊。

  • 7 # duliying2016

    我認為醫生為了病人,我見過病人非要問醫生病情,醫生只說了個大概!現在人都有文化,就明白了,給她丈夫打電話,哭了一個晚上,第二天丈夫來了怪醫生!我們大家勸了她好久,因為她37歲得乳腺癌早期,也好治,後來她接受了,積極治療了!

  • 8 # liyulong55395576

    醫患溝通中,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主治醫師和患者直接對話。但有些特殊情況下則主要和患者直系親屬溝通。如:1、患者昏迷,意識不清。2、患者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3、患者病情危急。4、患者病情特殊(包括癌症等“絕症"),知情後可能造成大的情緒波動,影響治療。在這種情況下,醫生往往先與患者家屬商議,是否將病情告知患者,在徵得其家屬同意並在其配合下再向患者告知真實病情。

    而另一種特殊情況則恰恰相反,那就是艾滋病毒感染等重大隱私的患者,醫生在病情告知時只能告知患者本人,是否告知其家屬由患者自己決定。但對艾滋病等傳染性疾病,在確診後醫生應該依法報告當地疾病控制中心。

  • 9 # 建成84162302

    當醫生的太難了!法律規定:病人有知情權,部委規定:實行“保護性的醫療制度”。換句話說,就是給病人直接說真話產生了負面後果,病人家屬可以告你。跟病人打太極不告知實情,病人告你侵權。根據兩權相害取其輕的法則,醫生常常是試著告先訴病人家屬,此乃實屬無奈之舉,而往往病人家屬要求醫生:不能把病患實情告訴患者。但醫生如果真這樣做了,就要承擔被病人追究侵權責任的法律風險。唉!太難為醫生了。

  • 10 # 一支筆寫天下事

    大家都知道:當一個人身患絕症無法得到有效治療時,醫生大多都會告知患者的直系親屬患者的病情,而對患者卻刻意的隱瞞,這是為什麼呢?

    其實很簡單,因為,人的情緒和精神對患者的疾病會產生很大的影響,如果患者的情緒穩定,對疾病的治療持有積極樂觀的心態,就會對疾病的治療有著積極的治療效果,就會延緩生命的死亡。如果患者的情緒低落精神萎靡,就會對治療產生消極的影響,加重加速病情的惡化,從而加速生命的死亡。

    生命是短暫和寶貴的,每個人都應當珍惜自己的生命,對生活始終持有樂觀向上的精神,保持一種健康快樂的心態。心態影響人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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