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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強歌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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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無法超越的足跡
有意思啊!對於現在的人來說,賺錢絕大多數都是靠出門打工,背井離鄉的日子很多人深有體會,去到異地他鄉住宿問題的解決一般有三種,一種是臨時居住,比如說住旅店或者打地鋪這些,第二種是穩定住宿,比如說是進入企業宿舍居住,第三種就是出租屋居住,這也是最普遍的一種住宿方式。
出租屋居住一般都是比較自由,也就是說住出租屋的原因有兩種,一種是工作地沒有宿舍提供,一種是喜歡自由喜歡自己的生活空間,打工一族的存在讓出租屋老闆發了,許多打工族每個月都是給出租屋老闆打工的,因為工作需要所以絕大多數時候都是接受房東的各種條件的約束。
其實這種並不是說單獨的個別現象,而是形成一個整體,也就是說房東都是統一的陣營,這樣做的目的很明顯就是避免不公平競爭,在進行一些關於錢上面改變的時候,這些基本上一片地方的房東都是形成一個團體一起做改變的,比如說漲房租,這些都是統一漲不會是個別漲。
當然大多數的出租屋基本上都是讓人不太喜歡的,因為給的好處其實並沒有多少,而是絕大多數都是能多要錢為目的,沒聽說過房東為租房子的人考慮過一點好處,而是基本上都是想方設法的想從租房者身上多弄錢,籤合同的時候合同內容都是約束和限制租客的,沒有一條是針對房東自己的約束,所以形成了一種房東可以隨便怎麼做而租客不可以,只有被動的接受。
基本上絕大多數租房合同裡面都是要求租客要遵守各種約束,而完全沒有說要求房東需要遵守什麼,所以這些合同原本就是不合理,但是因為租客是外來群體,所以基本上沒辦法也要接受這些,房東的條款裡面許多都是非常苛刻的,而且也是非常無情的,很多出租屋都有一條不允許帶陌生人進入居住,其實看似是一種為了安全著想,但是其實也有不合理的地方。
不合理在哪裡呢,出租屋在雙方形成的是一種交易,也就是說租客掏錢了就擁有使用權,在不破壞房子原有結構的情況下,房東不可以干涉租客的使用,錢我花了怎麼住是我自己的事情,房屋的使用權是自己的,自己擁有使用權那自己帶自己的人進來住也是可以的才對,其實最好的解決方法是跟房東打一個招呼溝通一下比較好,這是一種尊重,當然會有一些貪得無厭的房東會以多一個人為理由加價,這也是有可能的,這種事情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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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切酒的木瓜
房東提出的這個要求總是有原因的,比如房子隔音不好等等,承租方做不到就不要租,只是違約後房東不租沒毛病,押金不退沒必要吧
回覆列表
花錢租房子按屋算你管人家幾個人往幹嘛?實足熊外地人看女孩兒好欺負!
扣押金提前攆人純粹是找藉口強佔押金!最煩這種欺軟怕硬的人!
女孩兒必須拿起法律武器起訴它賠償!不是差這點兒押金,憑啥這樣霸道,欺人太甚!
先報警,協商不成堅決起訴!決不能讓它繼續再欺負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