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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司法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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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的世紀之旅
其實我覺得作為親媽攜帶捲款跑。實屬無奈,我不是為了給她洗白。或許在他親媽眼中,她已經成為了一個累贅。
我並不知道在男童患白血病期間她到底支付了多少醫藥費只花費了多少心思。如果男童的白血病是剛檢查出來的。那麼我覺得這個所謂的親媽真的是親媽,冷血無情。
畢竟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為何你要選擇攜帶捐款跑掉。
捐款是所有人為了救孩子而捐贈的,我不知道這位母親到底是什麼情況?那是最近出的另一起類似的事件讓你產生了什麼想法?
白血病病不是不能治,好不好。只是說對於骨髓移植方面的話,條件比較苛刻,也很難找到匹配的脊髓。
但是這種無緣無故的攜帶捐款跑了。真的好嗎?
為人父母,我們第一要素就是為了保證孩子的成長。一切為了孩子,不能一切為了自己啊。
首先我認為,如果該母親這樣做,已經涉嫌違法了,所謂的眾籌款,大家都知道那是專項款。對於籌款方並沒有履行承諾,那麼,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我們客觀的看待這個問題。
假如我們作為孩子母親的觀念來看。有這20萬以後能夠過的更好一些。孩子得白血病,只有治不好。而且花了那麼多時間,那麼多精力,最後哪怕是就是也沒事太多希望,對於母親來說可能就是一個累贅。
或許如果用這20萬來救治這個孩子,能起到一定的效果,但是並不能保證20萬就能將孩子治好。同時可移植脊髓也不知道有沒有找到。如果找到了,還有希望。
或者說母親覺得長痛不如短痛。早早的結束也許會更好。
但是不管怎麼樣,那是一條生命啊。這個世界上唯獨生命最寶貴啊。眾籌的錢是我們為了一個生命的希望而付出的。不是為了讓你攜帶著20萬去享受或者去做別的事情。不知道你現在這20萬到底要去做什麼,但是你這樣不負責任。真的好嗎?
雖然說我們不應該道德綁架,但是這位母親的所作所為真的有些讓人難受。具體感受我們不知道,只能猜測,在所有事實道出真相之前。
還是選擇繼續觀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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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珞珈社
首先,希望孩子一切安好!希望孩子病情好轉!
對於媽媽攜款消失。現在事情真相併未明朗,該媽媽到底出於何種原因攜款消失?這其中真的是攜款消失,拋棄兒子?還是另有隱情?我建議還是透過公安機關先找到該媽媽?弄清楚事情真相,這是關鍵。
該媽媽消失,有沒有什麼前兆?是出於對孩子治療被別人騙了還是她真的狠心拋棄孩子,這都是問題的關鍵。
該媽媽如果是一時鬼迷心跳,見孩子病治不好,便攜孩子二十萬治療費拋棄孩子,如果真的是這樣,那她的行為就構成了犯罪,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如果她的消失是受人脅迫,那就另當別論。關鍵問題是要找到當事人,這樣一切才真相大白!
如果孩子的媽媽現在是自由的,那麼筆者希望你早日回頭,虎毒不食子,自己的親骨肉,即使再怎麼樣,也不能拋棄,不管是法律犯罪,還是良心譴責,你一輩子會活在悔恨當中,時時受良心的煎熬而痛不欲生。
希望孩子的媽媽不是那種虎毒食子的人,我寧願相信你是身不由己,或者有不得已的苦衷。希望你早點出現,還孩子一片希望。
最後,祝孩子能早日康復,快快樂樂,不要被病魔打敗,要堅強,孩子,你是勇敢的小男子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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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廖彩琳律師
親爸聯絡不上,親媽帶著救命錢消失的乾乾淨淨,如今已經消失一個多月,惡毒的令人髮指
自幼父母離異,如今身患重病,年僅十歲遭遇這一切本已經讓人催淚,可憐之際,親生母親居然還會帶著自己兒子好不容易籌來的愛心捐款不翼而飛。
這20萬捐款,包括了學校的五萬捐款,民政局給的3萬,還有輕鬆籌的十多萬,如今因為親媽帶著錢跑了,孩子目前已經拖欠了醫療費。
可憐的成成還對著鏡頭說,媽媽,我現在特別想你,一個多月都沒有見到你了,你快點回來!
但是這位惡毒的母親,消失的乾乾淨淨,以手受傷帶著錢跑了後,就再也聯絡不上,中途聯絡到了一次,說自己只是暫時離開幾天,豈料這就是句謊話直到今天,這位母親,電話不接,簡訊不回,無影無蹤。
孩子目前都是孩子的表舅在照顧,因為孩子的父親,由於離婚後一直是和媽媽生活,所以也聯絡不上。
說起來簡直匪夷所思,這麼一個可憐的孩子,爸爸聯絡不上,媽媽還帶著救命錢跑了。
其母親的行為涉及遺棄罪和侵佔罪,建議警方直接尋人,追回錢財並追究其母親責任對於自己孩子置之不理,尤其還是重病的孩子,本屬於嚴重的遺棄罪,犯該罪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而且個人認為,還應該剝奪其對孩子的撫養權
其次,帶著孩子的捐款消失,更涉嫌侵佔罪,這些錢,無論是學校還是社會好心人士,大家捐款的目的是為了給孩子看病,而不是用來給你拿著自己用,作為母親也沒有任何權利佔用這筆錢。
這種帶著錢突然消失的行為,應該面臨兩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此惡毒母親,令人髮指,你對得起你孩子還口口聲聲說,想你嗎?孩子生病的日子,當然很艱難,甚至我也經歷過親人生病的痛苦,也看過好多家庭為了看病,傾家蕩產,我想起之前看見的一個新聞,同樣是孩子白血病,全家想方設法醫病,最後窮的只有拉著雪橇把孩子拖回去等死
我知道,我們沒法奢望,要求全天下的父母都必須一心一意的愛自己的孩子,也沒法強求,面對親人生病,我們就必須傾家蕩產的非要救他們。
但是為什麼很多事情,我們知道可能救不活我們也願意去拼一把奇蹟,因為我們是人啊,我們之間存在愛和善良。
最為可恥的是,這些錢還不是你的,你都可以拿了就跑,不認識的陌生人看見一個小孩遭罪都知道奉獻自己的愛心,作為自己的親媽,法律上,情理上都有扶養自己孩子的義務和責任。
卻居然可以拿著捐款跑了,你如果真消失拿著這筆錢逍遙,真花的下去嗎?
據說,孩子在化療期間,每次看見門口有動靜,還會掙扎著起身,問,是不是媽媽來了
這位母親,請你立刻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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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相遇藍橋
不自覺哼起"世上只有媽媽好",想告訴這位媽媽:不管出於什麼心理或目的,請一定救救你的孩子!
十歲的成成家住安徽合肥,2017年11月份,成成確診為急性淋巴白血病。
首先出於親情目的,孩子是你十月懷胎生下來撫養長大,放著自己的親生骨肉不管,這世界還有何親情可言?血濃於水的感情竟然會因孩子的白血病和金錢的誘惑被隔斷,母親的偉大就在於她有了孩子可以做到自己的一切都是為了他!
記得有一則關於母愛的小故事。
一天晚飯,母親突然問兒子:“兒子,要是媽眼睛瞎了,你會怎麼辦?”兒子笑笑回答說:“我肯定會傾家蕩產找最好的醫生醫治你。”那一刻,兒子以為他的這個回答應該是兒子對母親最大的孝順了。但是當兒子用同樣的問題問媽媽:“媽,假如我的眼睛瞎了呢?”媽媽毫不猶豫地回答說:“那我肯定把我的眼睛給你。”
為母則剛啊。
據悉,經過半年多的治療,成成病情好轉,可是這是,成成的媽媽劉梅不見了,隨之消失的是20多萬的善款。孩子現在由表舅照看。可是成成每天都很想媽媽,情緒低落對治療有一定的阻礙。
其次,出於法律,對孩子由撫養權。劉女士也是犯法,或許迫於輿論壓力她會回來,但是親情的味道變了,拿什麼也換不回來了。
希望成成早日康復,也希望劉女士讓自己的孩子快樂,不會因為思念阻礙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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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山人的生活感悟
首先我敢肯定的是,這位媽媽“跑得了尼姑跑不了廟”。在網路資訊如此發達的今天,攜帶20萬元的愛心善款你跑得了嗎?那筆錢你跑了還用得出去嗎?有名有姓有家庭,有一個十歲的白血病兒子還住在醫院,是真的忍心跑嗎?
所以我認為這只是一個騙局,大家都知道,白血病的治療20萬肯定是不夠的。不排除有人在背後給這位媽媽出歪點子,讓她假裝消失,然後以聳人聽聞的新聞來吸引愛心人士的眼球和社會的同情,繼續為孩子籌措善款。
我相信透過這麼一鬧騰,她有一位患白血病的十歲兒子住院等著用錢,這個事情全華人民都知道了,其目的就達到了。患病的孩子很可能就因此得救了,做父母的因此背個罵名也沒什麼,估計要不了多久,孩子的媽媽就會出現。
因此,我對當今社會某些媒體人利用網路故弄玄虛惡意炒作的行為,是很反感的。我相信,稍有頭腦的網民對某些新聞事件,只要認真的思考一下,對其真假就會有一個粗略的判斷,大可不必等到最後的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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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平淡人生一帆順
謝王健好友誠邀!
爸爸離婚影無蹤,十歲童患白血病,媽媽網上求人助,籌得二十萬善銀。可憐孩子病床躺,天天吃藥又打針,巴望自己快點好,能使母親擔減輕。
豈料母親良心狠,居然攜款失了蹤,泥牛入海無音訊,男童床上淚盈盈:爸媽都不把我要,為何帶我世上行,生病又非我的錯,豈能讓我稚肩承。老天保佑父母返,世上唯有你們親。
奉勸這對父母親,做人不能似畜牲,回頭是岸來得及,否則必然關牢籠。虎毒都不食己子,良心喪盡遭雷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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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泊圖泊途
世上還真有這樣狠心的母親?
這個病並非不能治療,只是治療需要一定的機遇和大量的金錢,悲劇的是,男孩的家庭條件並不好,其母沒有固定的工作。
天無情,人有情,在得知這樣的事情之後,孩子所在十歲男童患白血病,親媽攜近二十萬愛心捐款消失學校組織了兩次募捐活動,籌集數萬元,其他社會人士也大力相助。
看起來事情往好的方向去發展,可是孩子的母親為何突然消失呢?
據說,她在離開之前,行為舉止並沒有特殊的變化,一如從前,所以剛離開後,沒人相信這是真的。同時她請求一名先生暫時照顧幾天,這個先生沒沒想到,此人一去不復返,看病的錢有一部分還是好心先生墊付的。
實在是不能理解!
孩子受到疾病的折磨,但他很堅強,我相信,孩子雖然很小,但是也能感受到同學們、老師們、醫生們和社會人士的善意。
從他原諒不辭而別的媽媽,希望她回來就能看出來孩子有多麼的懂事。有時候想起媽媽也會哭。
可憐的孩子。
他的媽媽突然離去不知道是經過深思熟慮還是突然遇到了什麼難題,不過大多數母親的首要職責就是讓孩子健康成長。
還有孩子的父親去哪裡了,離婚之後,就沒有血緣關係了?
我喜歡孩子的母親是因為想引出其父才做出的舉動,這是我對這個母親最善意的推測了。
喜歡孩子快點好起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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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中成成說:“我不怪她,是她把我養大的,我想媽媽趕快回來。
成成的母親趕緊回去,否則你涉嫌遺棄罪!根據目前知曉的情況時,成成的病情已經稍微穩定下來,但是節骨眼上成成的母親不僅失蹤,連同杳無音信的還有成成的救命錢,雖然不知道真相是什麼,但是倘若成成母親就是為了逃避現實,或者有其他自私的想法,那麼很遺憾,成成的母親可能涉嫌遺棄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遺棄罪】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案中成成年幼且處於患病期間,其作為監護人不僅拒不撫養而且擅自捲款離開的行為已經可以視為情節嚴重,如果成成因此延誤治療出現意外,我想起作為母親必然需要承受法律的懲治。
希望,這一切只是一場誤會,否則作為成成而言,怎麼敢相信“可憐天下父母心”這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