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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首先是語言學上的內容——“三歲看大”。很難確定這句話在何種語境,何種文化和人文景觀中誕生的,所以解讀的可能有些偏頗。我傾向於把它理解成這樣一個問題:在一個較早的年齡階段,能不能預測一個人一生的發展?(我們這裡把“三”看成是虛數)。
而這個較早的年齡階段我無法具體的量化,可能比三歲早,也可能比三歲晚些。但是,早到一個什麼程度依然是一個問題。是早到當一個受精卵細胞組成時,還是早到一個兒童開始建立完善的知覺和意識(3歲),或者智力發育完全(7~11歲),這是一個問題。
而既然要“三歲看老”,我們先談人“整體的發展”,也就是人們的“外貌”。而外貌分兩部分組成,一個是長相,另一個來自氣質。
我們說的長相方面是指,當給我們一個多大的兒童,我們建立了這個兒童的三維影象後,能夠完全預估其成長年齡段所有面孔、身體的變化?這個兒童的年紀是否高於或者低於“三歲看老”的界定?僅僅從身高的俗語上說,“三歲”就不大可能看老。“二十三躥一躥”也是一句老話。我們會發現,俗語的模糊性依然制衡了我們精確的探討,各種“老話”、“俗話”甚至出現自相矛盾的狀況,比如“三個臭裨將頂個諸葛亮”,但是為什麼“三個和尚沒水喝”?這種自相矛盾性迫使我們必須限定俗語的語境,假設條件。
而另一個關乎整體性的問題,就是個人的氣質。在心理學上,將個人氣質歸類為心理活動。那麼這就涉及到人格的問題,每個人的心理活動狀況,與其際遇、發展有密切相關,不同時間段,人生階段每個人的心態也會帶來變化,所以一個人一生中,個人氣質都在發展著變動。而即便在短時間內,由於際遇的不同,也使得人的心態波動,從而影響氣質。所以這麼看來,氣質也不大能完全成立。但是有研究證實,確實在嬰兒早期就存在天生的“氣質差異”,不過也證實這種天生的氣質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能夠隨著教養和遭遇的不同發生變化,特別是人們人生中遭遇的第一次大的轉折,對人的認知和氣質產生很重要的影響。
另一個,就是我們要談的就是人格等方面的問題。這個問題是心理學上引起最多爭端,又最引人注目的話題,就像光的問題之於物理學——先天和教養哪個決定了人格,則是心理學的歷史焦點。談這個問題前,我們必須明確一個大的方向,就目前而言,學界普遍認可的是環境因素與先天因素互動作用,不可分割(但我們很難確定這樣的觀點是不是一種對先天和後天影響的折中,而不是類似光波粒二象性那樣對光學理論的整合)。
近年來,由於生物技術的發展——也由於生物方面更容易出成績——主張先天因素佔主導影響的說法,逐漸出現抬頭,這也是一大趨勢。其代表要數明尼蘇達的雙生子研究。選取同遺產基因幾乎完全相同的同卵雙生子為實驗物件,透過對不同因素下他們的生理和心理對比,來分析先天因素的影響。其中有在不同家庭文化下,兩個雙生子的資料對比:
其生理得分,腦電波活動與血壓、心率等,相似度超過了9成——這並不令人驚訝;其智力相似度根據不同的量表測試(主要是韋氏成人量表和瑞文智力量表,韋氏的相似度在7成左右,瑞文達到了極度相似的1.02);人格方面,也總體達到驚人的9成(用的加利福尼亞人格問卷和MPQ多維人格問卷);心理興趣為八成;宗教信仰9.6。
我喜歡一句評價它的話:“這個實驗證明,先天因素可能比除了弗洛伊德以外所有的心理學家認為的都要大”。當然,這個實驗所遭受的批評也很猛烈。特別是對於它的變數控制的嚴謹性問題,比如它默認同卵雙胞胎(基因型相同)與異卵雙胞胎假設相同家庭下的孩子成長環境是相同的,但其實並不同,想想一個存在和你一模一樣面容的兄弟或姐妹,你們的人生經歷可能發生很大變化。還有許多人批評其忽視了一些可能未知的環境變數,等等。但不得不承認一點,先天因素在這場紛爭中打了一場漂亮的翻身仗,從20世紀40年代橫掃心理學領域的行為主義——也就是環境因素決定論——中爭取了優勢地位。
在1999年,實驗的主要領導者鮑查德評價明尼蘇達雙生子實驗時,他總結道,從整體上看,人格中40%的變異和智力中50%的變異都以遺傳為基礎(Bouchard,1999)。另一個我看到的資料,來自奧斯丁德州大學的約翰.裡林(John C. Loehlin),他認為,整體上有證據證明遺傳因素的成分只佔“性格變化”中的40%。關於雙生子實驗的另一部分研究,對比收養的孩子與其養母與生母的關係,他們發現只有25%的變異可歸結到遺傳中去。有趣的是,收養孩子的性格與其生母而不是養母更相似。這些研究,證實了在人的性格差異範圍中,25%至50%有遺傳決定——這也許能夠解釋為何美華人的性格差異比單一種族的國家大,比如亞洲國家中的日本等。
至於說到決定一個行為被何種因素影響本身,另外一本書,《社會心理學》的作者David Myers在總結斯坦福監獄實驗等情境影響時說,單獨的人格特質對於人行為的影響只有8%左右,而單純的情境影響也好不到哪裡去,大約在11%上下波動,而中間真空的地帶,可能是兩者互動作用的共同結果。這也許能夠讓我們有所啟發,也許基因和後天環境本身的影響並不絕對的一分為二,甚至目前確立的基因40%的影響也很可能混入未被考慮的文化、教養、社會暗示等等因素。而本質上,基因和環境,更像是兩把不同的樂器,在各自按照不同的曲調共鳴中,演奏出“我們”。
所以,我們問這個問題:是否能夠三歲看大?如果給出一個嚴苛的資料,我相信這是站不住腳的。就像David Myers在討論行為影響時對人格和情境因素絕對論的嗤之以鼻,我們同樣對於先天和後天教養絕對論不屑一顧。我更喜歡描述兩者關係的話是這樣的:“先天與後天因素的影響,不是簡單的疊加,而是如同化學中兩種化合物的反映,重新生成了另一種物質。”所以也應了我們開頭定下的大方向,先、後天影響,無論是絕對的遺傳決定論,還是被人們最常提及的絕對環境決定論,這樣極端的態度都是沒有市場的,都正在式微,並讓位於相互影響說。
而我們最近發現,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生物技術的快速發展,使得生物學科事實上取代了原本居於不可撼動的“科學女王”的物理學,成為目前最熱的科目。這使得我們從生物角度得到更多,更大量的證據來佐證先天因素,所以目前我們能夠看到,與之相關的領域一派欣欣向榮。
When we talk about self,we’re talking about the way in which the biological being a person. Becoming a person is a social endeavor .
You can be a biological being all by yourself , but to became a person , to became a self , you have to engage with or take on or incorporate the cultural meanings , cultural ideas, cultural practices.
You have to use those to become a person.You can’t be a self by yourself.
You can be a biological entity, but to be a person, to be a self, you have to do it in some set of culture-specific ways.
獨自一個人的時候,你只是一個生物意義上的人,但若成為一個真正的人,成為你自己,你得接觸、承擔或同化文化的內涵、理念極其實踐。做到這些,你才能成為一個人。
你不能憑一己之力發展出自我。
你可以成為一個生物學上的人,但要成為你自己,你得遵循某種文化規定的特有方式。
無論是你是偏向先天決定論,還是後天影響說,我們都要探討一個問題——就如同我在開頭時對“三歲看老”這個題目語義的討論一樣。在我們的談“人”這個詞的時候,究竟是基於一種什麼樣的語境,它所表達的意思是否唯一?還是我們所謂“人”的定義各不相同?如果能這樣來確立“人”的標準,也許我們會發現我們的爭論就少了很多。
回覆列表
國風認為:
古人說的話一定有他的道理,因為古人比較中肯,未經過多少現例得出來的經驗!他們是絕對不會亂說的,
三歲其行看其大,七歲其行看其老。意思是說:三歲的孩子未教其立行,長大了就是個小流氓。七歲的孩子還未教其立品,到老了也是個老混蛋!咱且不說這句話的對錯,但看現實中的那些小流氓老混蛋,有幾個出自詩禮之家?有幾個出自教養之門?哪不是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兒子會打洞?
所以,重視孩子的早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兒!從小要教會孩子愛人,守信,講理,大義。這不是對孩子好,是對你們自己好!
慣子如殺子,寵子如害子。樹小的時候可以,剪剪枝,修修葉兒,然後就可以長成棟樑之才!等數大了你再想修枝剪葉,晚了,不但修不動,剪不動。還會把樹弄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