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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風雨同舟質量人

    大家可以去看看3月22日榜單的第84位的提問,關於工作中該不該有私心的問題及討論,那個問題有26個回答,絕大部分答題者都是正能量使者,提倡要工作中要“大公無私”,最佳的高贊答案也是一位幹部寫的,關於提倡奉獻精神的一篇回答。貌似只有我和另外一個朋友比較另類,提出來私心也是正常的而且必須的。

    但是到這個問題上,貌似風向又轉了,呵呵。

    我在那個回答裡就有提到這個觀點,這裡還是一樣。那就是正點下班是應該的,有效的加班,給加班費也是應該的,甚至應該是主動去爭取的。工作中的私心是正常的而且是應該提倡的。因為這本來就是應得的。

    1.大多數情況下,正點下班就是應該的

    每個人都應該對自己的工作有清晰的規劃,這個規劃在早上上班的時候就應該大致完成,當然中途肯定有新的任務進來打亂你原有的計劃,但是任務都分輕重緩急的,自己心裡應該有數,實在不行可以找上級反映,讓他們去考量。任務太多忙不過來的時候需要和上級及其他單位溝通任務期限,這些動作做到位了,除非快下班時又有一個緊急又重要的任務,否則,正點下班應該就是常態。

    2.有效的加班,索要加班費也是應該的

    我說的有效加班就是說,在正常工作時間延長之後,依舊在崗位上產出價值的那部分勞動。您如果高風亮節,提倡就是應該義務奉獻,我欽佩這樣的人,但是我還是會去要我的那部分加班費。個人和企業,是勞務關係,老闆花錢來買我的時間,併為此支付費用,我覺得天經地義,沒什麼私心公心。

    3.行業薪酬比均值高一些的,自己衡量

    我有一個朋友,之前我的同事,跳槽到了另一家同行業工廠,薪資翻倍,但是那家公司沒有加班費的文化,你想去要,人資會讓你籤各種申請單,提供各種證明,整的員工寧可忍氣吞聲,也不遠去申請。又一次他和我說,一分錢,一分貨,真的是市場鐵律,他沒辭職前每天最多工作10小時,還有加班費,現在基本都是12個小時起步,個人時間被無限壓縮,他說按照跳槽前的薪資,把現在多出來的工作時間全算成加班費,基本也差不多了。大家看明白了沒,如果你的公司給你的薪資在同行業同區域裡是比較高的,那可能在這部分底薪裡就包含了你可能產生的加班費了。

    萬惡的資本主義資本家,是不會吃虧的。

    當然,我再次強調,崗位奉獻,無私加班的那部分人,我很欽佩,也很讚賞。只是我自認我做不到,所以我還是覺得,加班給加班費,正常情況下,天經地義,合理合法。

    我是在私企上班,目光可能也難免侷限,一家之言,僅供參考。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對所有的事都失去了興趣,甚至吃穿玩兒錢,對生活失去了熱情,應該如何才能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