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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祁哥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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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葉流香
《國富論》是經濟學中領域中比較重要的著作之一,國富民強一直是世界各國曆史裡都想做到的終極目標。
在歷史裡,國富一定要民強,民強了,大部分人民富裕了,社會經濟才會跨越進步,科技也會發展,精神上的層次也會隨之進步,成就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局面!
但這種時期只有國家發展後到一定局面,才會有所提現,國家各個行業方面發展平衡,金融經濟成了推動社會發展進步的重要推手,而不是“只”成就個人個體個別企業富裕,這裡是有一點矛盾的,只有大部分人和企業透過各種經濟分工,勞動工作收入高,帶動整個社會經濟,帶動人們教育認識對社會的回哺,才會真正提現《國富論》的經濟價值!
《國富論》裡那隻隱形的推手其實就是社會里的個人個體和企業,一層推一層,把自己的利益和社會的利益結合起來,實現推動社會經濟輪動,只有人有需求,社會有需求,科技有需求,國家有需求,社會分工及利益平衡,大部分人收入高了,需求的精神也提升了,實用價值高過慾望價值,商品價格才會降低!
《國富論》和社會價值觀一定是相互貼合的,這裡的精神層次高過了人們心中的慾望程度,說個簡單的比喻,兩個包包,同樣的材質,同樣的設計,同樣的做工,只是一個有奢侈品牌的標牌,一個沒有,作為我們自己會選擇那個,一個價格高昂,一個價值低廉,背後的經濟價值推手造成的推動也是不同的!虛擬的慾望和實體經濟的渴望同樣對國富能起到積極的作用,只不過是社會分工分配能否平衡!
《國富論》是國富民強一定要走的路線,社會經濟,社會分工,社會分層,社會分配,這些都平衡了,《國富論》就能真正體現其價值!在我們現在城市生存的壓力越來越大,各種費用佔領了我們社會分配的大部分,在城市生活的成本越來越高,但我們的社會分配大部分還是很低,人們對物質的慾望超過了實用價值,什麼時候我們的社會分配讓我們能達到基本滿足物質生活,各種的商品價格才能迴歸實用價值!
現在我們還是先好好掙錢,好好生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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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工完全確立之前,一個人享受人生的必需品、便利品和娛樂品的程度,反映了他的貧富水平。但是,自從分工確立了之後,各人所需要的物品大部分都來自他人的勞動。所以,衡量貧富水平的尺度,變成了一個人能夠支配的勞動的多少,也就是他能夠購買的勞動的多少。一個人佔有著某種自己不願消費的貨物,然後又用它去交換他物。那麼,這一貨物的價值,就等於他能購買或支配的勞動量。因此,衡量一切商品交換價值的真實尺度就是勞動。
對任何一個物品來說,其真實價格,或者說是取得它的實際代價,都是獲得它所付出的辛苦和麻煩。如果一個人佔有這一物品並願意用它來交換他物,那麼它對這個人的真正價值,等於這個人佔有它之後減少的辛苦和麻煩。貨幣或貨物與勞動等價,都可以用來購買物品,就像我們用自己的勞動取得的一樣,還能使我們免除相當的勞動。因為,它們含有一定勞動量的價值,我們完全可以用來交換其他有同量勞動價值的物品。勞動作為第一性價格,最初可以用來購買一切貨物和財富。在人世間,用來購買財富的,原本就是勞動,而不是金銀。所以,勞動的價值,等於一個佔有財富並願意用以交換他物的人,用它來購買或支配的勞動量。
霍布斯托馬斯·霍布斯(1588—1679),英國政治家、思想家、哲學家。生於英國威爾特省一個牧師家庭,早年就學於牛津大學,後做過貴族家庭教師,遊歷歐洲大陸。他創立了機械唯物主義的完整體系,認為宇宙是所有機械地運動著的廣延物體的總和。他繼承了F·培根的唯物主義經驗論的觀點,但把邏輯的思維看作是觀念的加或減的機械運算,認為幾何學和力學是科學思維的理想楷模。他力圖以機械運動原理解釋人的情感、慾望,從中尋求社會動亂和安寧的根源。他提出“自然狀態”和國家起源說,認為國家是人們為了遵守“自然法”而訂立契約所形成的,是一部人造的機器,反對君權神授,主張君主專制。他把羅馬教皇比作魔王,僧侶比作群鬼,但主張利用“國教”來管束人民,維護“秩序”,著有《論物體》、《利維坦》、《論人》、《論社會》、《對笛卡爾形而上學的沉思的第三組詰難》等。——譯者注說過,財富就是權力。而事實上,並不是獲得或承繼了大宗的財產之後,人們就擁有了政治權力,不管這一權力是民政還是軍政方面的。財產只是獲得政權的一種手段,不是決定因素,人們未必能靠它獲得政權。財產向佔有他的人提供的權力,只是購買力,只是支配當時市場上各種勞動或勞動生產物的權力。而且,這種支配權的大小,恰恰跟他的財產多少成比例。也就是說,財產的大小,制約著他所能購買或支配的他人勞動量或勞動生產物的數量。一種物品的交換價值,必然與其可供人們支配的勞動量相等。
勞動可以用來衡量一切商品的交換價值,卻不能衡量一切商品的價值。我們往往很難確定兩個不同的勞動量的比例,因為決定這一比例的因素有很多。在分析時,除了要考慮花費在兩種工作上的時間,還要考慮它們的困難度和精巧度有什麼不同。同樣是用一個鐘頭完成的工作,困難工作所包含的勞動量,也許要比容易工作所包含的勞動量要多。需要經過十年學習才能做的工作,即使做一個小時,它所含的勞動量也可能比普通業務做一個月所含的要多。
然而,要找到衡量困難度和精巧度的準確尺度,卻不那麼容易。人們在進行交換時,透過市場議價來大致調整困難度和精巧度,從而使它們在大體上兩不相虧,而並沒有用任何準確的尺度。這麼做,雖然對日常買賣不夠準確,卻也足夠了。當然了,人們在交換不同的勞動生產物時,通常都會考慮上述困難度和精巧度。
此外,當商品種類多時,交換通常在商品之間進行;而當商品少時,則是用商品交換勞動。因此,在估定某一商品的交換價值時,衡量尺度自然也就是它所購得的另一種商品量,而不是它所購得的勞動量。而且,“一定分量的特定商品”跟“一定分量的勞動”相比,前者更容易讓人理解。因為,前者是一個物體,人們可以看得到摸得著;而後者卻只是一個概念,非常抽象,即使可以被人充分理解,它也不像具體的物體那樣明顯、自然。
隨著社會的發展,物物交換停止了,貨幣成了商品交換的一般媒介,人們開始用商品來交換貨幣。這時,如果屠戶需要麵包或麥酒,他會先拿著牛肉或羊肉去市場,把它換成貨幣,再到麵包店或酒店去,用貨幣購買麵包或麥酒。他所能購得的麵包或麥酒的量,取決於他售賣牛羊肉所得的貨幣量。因此,對屠戶來說,牛羊肉的價值,自然就是它能換得的貨幣量,而不是等量的麵包和麥酒量。同樣地,在說到家畜肉的價值時,用每磅值三四便士,比用每磅值三四斤麵包和三四夸脫麥酒都更合適。所以,人們在計算商品的交換價值時,多是以貨幣量為尺度,而不是按它所能換得的勞動或其他商品的量。
實際上,金銀雖然是一般媒介,卻也跟其他一切商品一樣,其價值高低、購買難易度都會隨時間而變化。在一定時期內,決定金銀可以支配的勞動量或他種商品量的因素,往往是當時已經發現的著名金銀礦山的出產量。16世紀,歐洲金銀的價值大幅下降,幾乎減少為原價的1/3,就是由於人們在美洲發現了許多金銀礦山。分析其原因,是因為發現大量金銀之後,金銀上市所需的勞動量相對減少,它所能購買或支配的勞動也就相應減少了。但是,這次大量金銀的發現,只是金銀價值史上最大的一次變革,卻不是歷史上唯一的變革。
我們知道,測定其他物品數量的正確尺度,其本身絕對不能不斷變動。像是一步的遠近、一把所抓東西的多少、兩臂合抱的長度,都會因人而異,所以不能作為測定其他物品的尺度。這種情況,也同樣適用於自身價值不斷變動的商品。然而,勞動卻另當別論。因為,勞動本身是無差別的。
對於勞動者來說,無論何時何地,等量的勞動都有同等的價值。精力和熟練度差不多的勞動者,其勞動時所犧牲的安樂、自由與幸福,必然是等量的;他所付出的勞動代價,決定了他所能購買的貨物量。
事實上,同樣的勞動所能購買的貨物量,在不同時期也是不同的,會時多時少。但這種變動,只是貨物價值的變動,而購買這一貨物的勞動的價值,並沒有因此而發生變化。只要是難於購得或者需要花費大量勞動才能取得的貨物,無論何時何地都價值昂貴;相反的,只要某一貨物易於購得或取得,它的價值也必然低廉。因此,只有勞動才能隨時隨地地估量和比較各種商品的價值。無論何時何地,勞動的價值都不會變動,它是商品的真實價格。至於貨幣,它只是商品的名義價格。
對於勞動者來說,等量的勞動一般都有等量的價值;但是,對僱傭勞動者的僱主來說,等量勞動的價值卻會因時而變。因為,在不同時期,僱主購買勞動所需要的貨物量是不同的。因此,對他而言,勞動跟其他一切物品一樣,經常會發生價格變動。某一勞動,如果需要花費多量貨物才能購得,它的價格就高昂;反之,則價格低廉。換句話說,就是勞動價格高時,貨物的價格低;勞動價格低時,貨物的價格高。
因此,可以通俗地說,勞動價格也有真實價格與名義價格之分,這一點與商品是一樣的。勞動的真實價格,就是一定數量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它們與勞動等量。勞動的名義價格,就是一定數量的貨幣,它不一定與勞動等量。只有勞動的真實價格,才能決定勞動者的貧富、勞動報酬的高低;名義價格則不具備這一功能。
勞動的真實價格與名義價格的區別,在理論和實踐方面都非常重要。一般情況下,同一真實價格的價值是相等的,而同一名義價格的價值則可能存在極大的差異。造成這一差異的原因,往往就是金銀價值的變動。所以,如果一個人要把土地永久地租出去,那麼他就不能用一定數額的、可能會發生變動的貨幣作為地租。不然,就不能保證土地的價值永久不變。一定數額的貨幣的價值變動,一般分為兩種:第一,隨著時代的變化,同一名稱的鑄幣所含的金銀分量會有所不同;第二,在不同的時代,同一分量的金銀價值也會不相同。
在國家的統治者看來,對國家有利的方法之一,就是減少鑄幣內所含純金屬的量。而增加鑄幣內所含純金屬的量,則不利於他們的統治。毫無疑問,各國都在逐步減少鑄幣內所含的純金屬量。就是因為這一變動,貨幣地租的價值才降低了。
歐洲金銀的價值之所以會降低,就是因為人們發現了美洲礦山。當時,雖然沒有確實的論據,卻有許多人都做出了同一種推測:金銀價值還會長時期地繼續下降。在這一情況下,即使用貨幣地租的不是若干磅鑄幣,而是若干盎司的純銀或某種成色的白銀,也不會增加貨幣地租的價值。就是這一推測,降低了貨幣地租的價值。
相較於貨幣地租,穀物地租更能保持原有的價值,即使是在鑄幣名實一致時也是如此。伊麗莎白伊麗莎白一世(1533—1603,1558—1603年在位)被普遍認為是英國曆史上最傑出的帝王之一。在她當政的45年間,英國的經濟繁榮昌盛,文學璀璨輝煌,軍事上一躍成為世界首屈一指的海軍強國。在她生活的時代,英國國王不是隻充當傀儡的角色,因此英國黃金時代所取得的成就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應歸功於她。——譯者注在她在位的第18年,就對地租作了這一規定:國內各學院的地租,2/3用貨幣繳納,1/3用穀物繳納。如果不願意繳納那1/3的穀物地租,可以按照穀物的時價將其摺合成貨幣繳納。
在當時,由穀物摺合成的貨幣,也就佔全部地租的1/3;但現在,一個叫布勒克斯頓的博士卻說,這1/3的地租實際上是其餘2/3的2倍。照此推算,各學院的貨幣地租應該要減到原值的1/4,或是原穀物的1/4才對。然而,英國鑄幣單位至今仍然幾乎沒有什麼變化。同一數量的鑄幣,無論是鎊、先令還是便士,幾乎都含有同一分量純銀。由此推斷,是銀價下降導致了貨幣地租價值的跌落。
這時,如果鑄幣內所含的純銀量也減少了,貨幣地租就會損失得更大。在含銀量的變動方面,法蘭西鑄幣比蘇格蘭鑄幣要大很多,而蘇格蘭鑄幣比英格蘭鑄幣也要大。這麼一算的話,昔日有價值的地租現在幾乎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