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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雷電法王0楊永信

    其實很多人說不判死刑是害怕目前被拐賣的孩子不能活著回來 怕他們反正知道自己要死了 痛下殺手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覺得可以規定從明年開始拐賣判死刑

    之前的悔過把孩子送回來的可以按照之前法律從輕處罰

  • 2 # 瞳影剪輯精選

    謝邀。

    拐賣兒童,死刑,這個觀點看似理性,解恨,但加大懲罰真的是最有效的方法嗎?

    首先,死刑的目的是什麼

    是規避犯罪行為,讓人們因為畏懼,而不敢犯罪。死刑的最簡單的邏輯依據就是:殺人償命。

    這是對的。但問題是,很多犯罪行為是死刑的,但很多犯罪行為依然存在。甚至,比如說販毒,造假幣等,在一些地區,仍然很多人樂此不疲。

    原因是什麼?因為相對於死,利益對那些人更有誘惑力。

    換句話說,死刑這件事,甚至刑罰這件事,對規避犯罪的行為不是萬能的。還記得那句廣告麼?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當我們把動物交易的渠道鎖死了,自然就很少有人非法盜獵了。

    拐賣兒童,提高刑罰標準,能否制約犯罪行為呢?理性的說,有限,當拐賣孩子的利益鏈存在,當拐賣兒童的偵破成本讓罪犯覺得值得嘗試,那就繼續會有這樣的犯罪行為。

    其次,拐賣兒童是否需要靠提高刑罰標準來規避

    還是那句話,有限。因為利益存在。

    所以,重要的不是提高刑罰標準,而是擴大處罰的層面,調整案件處理的規則。

    比如說,針對拐賣的人,有處罰。但同時,買孩子的人,也應該處罰。比如說,針對看護不力的父母,也需要有處罰。比如說,在農村區域的人口普查調整策略,更真實透明。比如說,針對兒童走失的處理提高效率。

    這些舉措綜合起來,才會有效規避。

    如果單純提高刑罰標準,那未來更可能出現的場景就是:拐賣孩子依然存在,但孩子的價格高了,因為價格高了,還會有亡命之徒做這種犯罪的事。

    適得其反。

    最後,想和那些“你孩子沒丟你不懂”的人說句話:感情不代表理性,感性不能解決問題。有時候,情感最無力,甚至情感也需要批駁。那些說“如果有死刑就不會有人拐賣孩子”的人,請仔細想想,如果大人看護得力,被拐賣的孩子會減少多少?

  • 3 # 我挺好923

    在中央電視臺播(等著你)好多故事大家看著都哭。人販子怎麼抓到怎麼不槍斃呢。我看就連買孩子的也得槍斃。電視演的孩子賣到農村。警察知道了去救人,結果村民們拿著棍子好多人,不讓帶走,警察也沒有辦法。你看這叫怎麼回事。應該警告不聽槍斃

  • 4 # yunduan41

    不請自來。

    對於拐賣兒童,我真的認為需要重判,從其危害來看,人販子一次性就毀了一個家庭好幾天口人的未來。他們能幹這個事,已經沒有人性了,要麼關進去別出來,要麼就讓他從地球消失吧!

    作為孩子的父母親人,才能真切的感覺到孩子對一家人的重要性,看看那些丟了孩子的家庭,老人一般都在自責中早逝,年輕人,在自責,思念中度過下半生,人販子相當於間接殺害了多少人,誰能想想。

    看到網上有很多觀點,有說因為重刑,在被發現時會殺害小孩的,也有其他理由不贊成的,說句心裡話,難道都沒有好好想想,如果刑法輕了,他只要放出來,他會幹什麼,我可以用腳指甲想想。。特別是有些專家,請你繞道,什麼事情我都能忍,這個覺不能忍。

    "現在應該販賣兒童比販毒刑法還輕,有可能有一批拐賣兒童是從販毒轉行的吧"。胡思亂想了,我!!!

    但我們真的認真的分析一下,人販子為什麼會這麼猖狂,刑罰太輕,已經失去了法律的威懾力,而且販賣兒童又是暴利,所以人販子就肆無忌憚了!如果刑罰加重,他在幹這個事之前就覺得划不來,他還回去幹嗎? 我認為幹過這種事的,要麼讓他待監獄別出來,要麼就把地球的空氣節省一下吧。

    以上僅代表個人觀點,但確實有了孩子之後你才能真的感覺到有多麼怕失去他。

    如果是專家,咱們論論也行,咱們文明網路文明說。 我就是覺得人販子就不要讓他在地球上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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