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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是異地的,家人一直比較擔心。 自己手上有一筆可以在老家付首付的閒置款,想在結婚前離家人近的地方買個自己的小房子,比較有安全感。 我們這是個四線小城市,考慮到結婚以後會去男友的城市生活,應該很少回到老家住,每個月要還3000多的貸款。買了怕閒置在那裡。如果租出去還要裝修,而且租金根本就不夠每個月還房貸,在我們那小城市只能出租到房貸一半左右的租金。又沒什麼可投資發展的,這裡大部分工資應該就兩千多。如果說居住環境還是比較好的,有山有水。問題是結婚後沒有問題應該不回來經常住。 我以前沒工作的時候就一直想有個屬於自己的房子,要結婚了才攢夠錢。我家裡人在我剛成年就告訴我不要談太遠的男朋友,因為我是一個性格比較簡單又內向的人,怕我一個人去陌生的地方生活。我也經常聽說身邊遠嫁的各種問題,我很怕。但是我和我男朋友已經談了好幾年,感情也很好。我想有個房子我就有安全感一些,也有底氣。我家裡人也是這麼替我想的。現在真的好糾結! 我現在真的做不了決定了,我覺得一個女生有條件的話有必要在婚前買房子,可是我只夠首付,要還30年貸款。又房價高租金低,買了用不上,租出去或者空著又很虧,情況很尷尬。但是不買我心裡又很不踏實。可以給我比較客觀的建議嗎,或者站在一個女生的角度你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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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凋術西風

    有能力的話是可以考慮婚前買個小房子的。但如果要還幾十年的貸款的話,不建議買,這會使原本美好的婚姻生來就潛藏危機。這種所謂的“安全感”,是以一種創造新危機的方式實現的,並非真的安全。

    一般來說,每個人的首次婚姻(當然,多數人都一次婚姻白頭到老的)都是最真、最甜、最美的,都會全身心地投入,彼此付出,共同努力的。一方留後手,我們有什麼理由要求對方也不這樣呢?除非是政治婚姻,否則我們在最需要獲得真愛的年紀沒有感受到真愛,如行屍走肉,枉來一生!行將就木時再想感受,晚矣!彼時的愛非此時的愛。

    單從利息角度去看,婚姻法中有明確的說明,自己翻看即可。抓住最最根本的(怎麼做看法條,不懂去結交點兒正直的律師朋友,找他們諮詢),如果真有勞燕分飛的那一天,是你的終究是你的。當然,不是你的就別動歪心思了,留給那個曾經真愛過你的人。如一方有過錯,法律不能原諒,人可以,財產分割時無過錯一方可以給予過錯方一些。

    有些現實的問題,應當事前考慮,但具體要做哪些,父母會給你建議,這是對你最無私的過來人給你的建議,希望你永遠好的、永遠強大的、永遠掌握主動的、但有時會為你的婚姻帶來巨大麻煩的建議。朋友也會給你建議,多為旁觀者的建議,有幸福的過來人自詡為真經的建議,有悲摧的過來人受過刺激後帶有憤恨的建議,還有尚未經歷憧憬美好侃侃而談的建議或瞻前顧後唯唯諾諾的建議。採納哪些建議,在於面對具體問題的你。

    建議可以聽,解一時之惑。主意自己拿,我們已是成年的能夠明辨是非的人了。

  • 2 # 健康平安順利快樂

    個人覺得安全感是一個人內心踏實、安定、從容不迫、不焦急的一種感覺,如果你嫁到外地,一、首先得有一份穩定的工作;二、如果條件允許可以在結婚前買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雖然是四線城市,但未來紙幣貶值,我覺得還是得緩慢繼續,買房子然後租出去也行。貸款利率儘可能找人弄最低的。但如果婚後你還得還貸款,這個房子會不會有小部分會成為丈夫的?(建議諮詢一下專業人士)!總之個人認為,可以在老家買,如果條件允許在你遠嫁的地方婚前買也行。最後要說的是,女孩遠嫁確實要慎重!如果遇到一個心疼你嫁那麼遠、永遠愛你的人,也沒有問題!祝福你一切都好!

  • 3 # 民間神劇小中鋒

    有必要,結婚前是你的婚前財產,而且女生必須要有自己的獨立經濟來源,哪怕僅僅是一兩千的工資,也總比伸手給別人要好。並且有自己的房子就有安全感,現在的人責任感越來越差,不管是為 了以防萬一還是為了什麼,總不能把自己的未來和對生活的希望寄託在某個人身上,人只有靠自己,靠別人都是假的。父母能夠給你遮風擋雨二十年,不可能給你遮風擋雨一百年。有時候給自己留條後路也是好的

  • 4 # 暗夜白晝各瀟瀟

    買上結婚後男方將徹底放棄各項後續費用:暖氣費、水費、電費、物業費、日常維護費、打掃屋子的義務……原因就是房子不是我的

  • 5 # 杜婉讀書

    我想有一所房子已經很長時間

    杜婉

    有一天,我開啟鎖在箱子裡的日記本,突然發現,那本我視若身體秘密的日記本上面留有指印,分明只有母親才有這種指印。“你是不是偷看了我的日記?”我生氣地質問她。她唯唯諾諾的樣子暴露了事實。“你以後別動我的箱子!”在我發出命令轉身離去後,似乎聽到了母親沉重的嘆息聲。要是我有一所自己的房子,你們誰也別想偷看我的秘密。我在心裡恨恨地想。而這個念頭一出現就像氣球一樣,越來越鼓脹。

    七八歲時,在我剛剛懂得頭髮上插上蝴蝶髮夾會好看一點的時候,父親賜我一隻箱子,帶隴東大鎖的那種,據說是母親的嫁妝,大伯給這個箱子安裝了內鎖,就是那種別人從外面撬不開的設定,我終於放心了。箱子裡是父親的爺爺留下來的一塊玉、我的小學課本、一些塑膠小汽車,都是吃泡麵時中獎所得,那種汽車我攢了至少100輛,可想而知為了中這種汽車,究竟吃了多少泡麵。箱子最重要的用途只有兩個,第一就是看守那本重要性無異於武林秘籍的日記本,第二就是存放那些夾在課本里面的鈔票。

    秘密很重要,同生命一樣。如此重要的秘密,自然需要強大的鎖來鎖住它。我對公開感到恥辱和憤怒,從小如此。可幾十斤的箱子不可能隨著我顛沛流離。於是,經過幾個城市的輾轉,母親終於決定扔掉這個累贅。 沒有了箱子,沒有了鎖,就感覺像蝸牛失去了殼。秘密們無法得到保護,隨時隨地就會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我接受不了自己在專心致志看書的時候,有人用指頭蘸口水搓著我精美的日記本,一頁一頁往下看,而母親則在一旁驕傲地說,這是我女兒寫得。我並不稀罕那人的讚歎,我在乎的是秘密如此輕易地被公開。 漸漸地,秘密終於成為我的負累,千方百計地保護它們讓人疲憊。在一個大風驟起的天氣裡,我揹著這些秘密,把它們毀於一旦,然後快意又悵然地回了家。當然,還有另外一個原因,那就是我不想再製造這樣的秘密。 母親還在繼續偷看我的日記。她想知道我到底有多少心事。她對我無比好奇,以至於沒有了尊重。而我,不喜歡暴露。有一天她說:“你的日記本去哪兒了?”“我扔了”我冷靜地回答她。這次她絲毫不加掩飾,說,“你扔了幹嘛?留著我看呢。”“就是因為被人經常看我才扔的!”我氣憤難掩。 母親絲毫不妥協,“你扔到哪裡了?我去撿。”母親的憤怒分明不亞於我。那時候,我又恐懼又興奮。恐懼的是,如果我沒有燒掉,意味著母親一直會偷看,她永遠不會改掉這個毛病!興奮的是,我燒掉了,你永遠也別想看。母親哭了。然而,我還在想,如果我有一所自己的房子,你們誰也別想看到我的秘密。 我將一切失去歸咎於沒有一所自己的房子,如果我有一所自己的房子,就可以儲存住一切可能會失去的東西,那時候我不知道,有些東西是存不住的。

    2.我不羨慕那些長相好看的女孩子,但羨慕那些擁有自己房間的女孩。她們身上有一把鑰匙,除了自己,沒人可以隨意出入她們的房間,尤其是母親。 那個房間通常有一個書架,上面放著中英文譯本的《瓦爾登湖》,那書架和眼睛視線平行的一層寫著幾個醒目大字,概不外借。實際上,我也遇到過很多真正愛書的人,他們願意把書借給任何人。他們最開心的事就是給別人借書。因為那意味著,知識從他這裡開始多了一個傳播的渠道,別人是透過他的書架,對這本書有了興趣。這種愛多麼博大,可我如此心胸狹窄,自私自利。大學買的張愛玲全集全部論斤賣了。上千元的書,最後賣了20塊錢,連包書紙的錢都沒有買回來。 那天是我在校的最後一天,收垃圾的老人傴僂著身子扛著我的書下了樓梯,我失落地站在樓梯口,想對他說,你把這些書留給自己的孩子們看,他們一定會很喜歡。但我有點哽咽,最終什麼也沒說。 為了有個看書的環境,我才在校外租房子。為了有個地方放書,我才買了2張桌子。但現在,我又變得一無所有。如果有一所自己的房子,你們就不會這樣了,我對那些被粗暴地拖下樓梯的書說。

    我一度很自責。就像那些買了泰迪卻因畢業無法帶走它們的女同學,她們雖然遺棄了它,但她們永遠會自責下去,它不僅陪伴過她的青春,還是一個生命,書也是,它是作家的生命。書的流落是我的錯。因為我沒有房子。如果有的話,我不介意千里迢迢的路途,或者高昂的郵寄費用等等。 我曾用心留意過那些作家的照片,他們背後都有一架2米多高的書架,堆滿了書,尤其是遲子建、賈平凹,還有薩崗。但我沒有,因為我沒有房子。我越渴望,便越缺失。 我認識有個女孩,她叫品言,品言學習優秀,長相又美,內心孤傲。我們都以為她畢業以後會到大城市做事,會出國發展,會有與眾不同的經歷。但是她沒有,她說,我買了一個房子。自己全款,很小,但是完全屬於我,你們明白我的意思吧。然後她帶我們去了她的房子。 是的,一個很小的房子,60平米。佈置算不上溫馨,只是有很多書。那種沙發是可以塞很多書的沙發,也就是說你坐著翹二郎腿的時候,隨手可以抽出一本讀讀。進門不是鞋架,是書架,而且很長。沒有電視機,原本應該有個電視機的地方掛著一幅油畫,油畫旁邊是一束自己的插花。床頭有很大的空間,放著一堆書,大概4、5本的樣子。茶几下面一層全部是書。 另外就是一些八寶箱的盒子,裡面放著她這些年收藏的所有郵票,煙盒,男生送的禮物,朋友寫的信。她是一個有過去的人,她盡其所能把故事留了下來。她說,一個人喜歡看看這些東西。而我,則完全相反。朋友送我的香囊和筆袋,早就不知去了何方。加上我有一個嚴重的壞習慣,就是出門不喜歡帶東西。從銀川飛到長沙的皮箱裡,就牙刷用具和一本書,2套衣服。 湘潭往深圳的路上帶了1杯水,2套衣服。有時候朋友見到我,她會驚訝地說,啊!你就帶這點啊?你不像從遠方回來的,倒像是剛下樓!我說,帶多了重。而實際上,一切都只是為了簡單,簡單讓人輕鬆,輕鬆讓人覺得寬大,輕靈。 而另一個朋友,則和品言完全相反。我問她,你不想有大房子嗎?她說,我為什麼要有房子,用那個東西捆綁我?不就是幾噸鋼筋混泥土麼?我愕然了,而且有點振奮。這是我想聽到的答案。 他們兩個人的思想交叉影響我。在我想到穩定、優渥的生活時候,便想到品言,在我向往自由和遠方的時候,在我尋求生活的多種可能的時候,我想起了後面那位。

    3.有一天,我結婚了,突然之間擁有了2套房子,一套是鄉下那種2層小樓,裡面有14間房子,可以容得下一個圖書館的藏書。山裡有霧,門前有流水,早晨有鳥叫,黃昏有歌聲。然而,就去過一次。結婚以後,周先生說,我家有所大房子,我帶你去看看,我迫不及待的去了。還有一套是城市裡的高樓。奇怪的是,我很驚喜,卻沒有要永久居住的衝動。 有一天,我突然對他說,除了房子,我們一無所有。他很驚訝。他說,你根本不是缺一所房子,什麼也裝不下你! 我們離開了那個地方,到了另一個沒有房子的城市。居住在一個老鼠在屋頂竄來竄去的十平米小屋裡。有一天晚上,一片巴掌大的蜘蛛走過牆壁,我尖叫著逃走了,等到他消滅了這隻蜘蛛,很久以後我才回來。 我很怕,渾身還在發抖。我覺得那隻蜘蛛沒有死。 我遇到很多人,他們說自己買了一所大房子,如何豪華。我也看到很多人把房子賣掉,實現一夜暴富的感覺。我終於很驕傲地想,不就是房子嗎?我有。 那種驕傲背後的空虛只有自己知道,像一塊發紅的蛇芯,不斷地逼近我。我怯懦地對它說,我想有一所房子已經很長時間了。

    鬼使神差,我寫了一個很短的小說,《住酒店的女人》,在這個小說 裡,女主人公一輩子都是住酒店的,她沒有自己的房子,她去過很多城市,住過很多酒店,愛過很多男人,唯獨沒有自己的房子。 那是因為有一天,我突然醒悟,沒有什麼秘密是不能公開的,沒有什麼房子是完全屬於自己的,也沒有什麼東西能夠堅固永存。而你追逐的東西,只能從固體變為液體,從時間的線條變成散碎的點。僅僅如此。 他們都問我,你會在這裡買房子嗎?我說,永遠也不會。如果我有那麼多錢,我會想一百種方法吃喝玩樂、千金散盡,唯獨不會買房子。他說,那說到底,其實是你沒錢。我說,不是,其實,房子是裝不下我們的。如果真的裝下了,那也需要我們變成房子的形狀才行! 我想有一所房子已經很長時間,但我不知道房子是什麼。是不是安逸?可是當我安逸的時候,才是我不安的開始。難道我就這樣了?我會不斷問自己。是不是歸屬?可是當我歸屬的時候,才是我漂泊的開始,難道我只屬於這裡嗎?我會不斷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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