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春秋爵稱,可大致分為王、公、侯、伯、子、男六級:
王。在周王朝轄區內,王是指周天子而言。另有個別並非天子的王者,如呂王、豐王等,都屬戎狄首領。春秋金文中的稱王諸侯,仍限於同周室關係較疏的蠻夷君長,即徐、楚、吳、越四國。
公。身居高位的天子重臣稱公,所見有周公、召公、畢公、明公、井公、毛公、芮公等。可以肯定的稱公諸侯,有宋公戌(宋平公)、宋公差(宋元公)、宋公(宋景公)、宋公得(宋昭公)。
侯。西周春秋時代行用最普遍的爵稱是侯。金文所見主要是周初始封的周姓諸侯,如燕侯、魯侯、康侯、邢侯、蔡侯、滕侯、虞侯、荀侯、曾侯等。稱侯的異姓國君,除與周室關係非同尋常的姜齊以及取而代之的田齊外,大都是周初褒封的前代帝王之後,或者早已存在的“先封”之國,有鑄、陳、紀等。
伯。西周時代稱伯的諸侯,多為文獻記載較少的小國之君,有的是畿內封君,如榮伯、井伯、杜伯、單伯、散伯、徵伯、過伯、夷伯等。春秋時代明確稱伯的國君,主要有鄭伯和曹伯。
子。金文中的子明確屬於爵稱的,主要有北子和沈子。文獻中其他諸子,尚無金文印證。
男。《春秋》所見男爵僅有許國。1967年陝西長安縣馬王村出土一件西周晚期的銅鼎,證實許國國君的爵稱確為男爵。
王通常是皇帝的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認領,譬如郡王,親王等,而公通常由異性肱骨大臣擔任,通常也會是皇帝信任,重用的大臣
西周春秋爵稱,可大致分為王、公、侯、伯、子、男六級:
王。在周王朝轄區內,王是指周天子而言。另有個別並非天子的王者,如呂王、豐王等,都屬戎狄首領。春秋金文中的稱王諸侯,仍限於同周室關係較疏的蠻夷君長,即徐、楚、吳、越四國。
公。身居高位的天子重臣稱公,所見有周公、召公、畢公、明公、井公、毛公、芮公等。可以肯定的稱公諸侯,有宋公戌(宋平公)、宋公差(宋元公)、宋公(宋景公)、宋公得(宋昭公)。
侯。西周春秋時代行用最普遍的爵稱是侯。金文所見主要是周初始封的周姓諸侯,如燕侯、魯侯、康侯、邢侯、蔡侯、滕侯、虞侯、荀侯、曾侯等。稱侯的異姓國君,除與周室關係非同尋常的姜齊以及取而代之的田齊外,大都是周初褒封的前代帝王之後,或者早已存在的“先封”之國,有鑄、陳、紀等。
伯。西周時代稱伯的諸侯,多為文獻記載較少的小國之君,有的是畿內封君,如榮伯、井伯、杜伯、單伯、散伯、徵伯、過伯、夷伯等。春秋時代明確稱伯的國君,主要有鄭伯和曹伯。
子。金文中的子明確屬於爵稱的,主要有北子和沈子。文獻中其他諸子,尚無金文印證。
男。《春秋》所見男爵僅有許國。1967年陝西長安縣馬王村出土一件西周晚期的銅鼎,證實許國國君的爵稱確為男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