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商君列傳》原文及譯文- -
原文:
商君者,衛之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孫氏。鞅少好刑名之學,事魏相公叔痤為中庶子。公叔痤既死,公孫鞅聞秦孝公下令國中求賢者,將修穆公之業,東復侵地,乃遂西秦,因孝公寵臣景監以求見孝公。公與語,不自知膝之前於席也。語數日不厭。景監曰:“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歡甚也?”鞅曰:“吾說公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遠,吾不能待。且賢君者,各及其身顯名天下,安能邑邑(同“悒悒”,不舒暢)待數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強國之術說君,君大悅之耳。”以衛鞅為左庶長,卒定變法之令。令民為什五,而相收司連坐。不告奸者腰斬,匿奸者與降敵同罰。為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令行於民期年,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將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明日,秦人皆趨令。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者,衛鞅曰:“此皆亂化之民也。”盡遷之邊城。其後民莫敢議令。
衛鞅說孝公伐魏,孝公以為然,使衛鞅將而伐魏。魏使公子昂將而擊之。軍既相距,衛鞅遺魏將公子昂書曰:“吾始與公子歡,今俱為兩國將,不忍相攻,可與公子面相見,盟,樂飲而罷兵,以安秦、魏。”魏公子昂以為然。會盟已,飲,而衛鞅伏甲士而襲虜公子昂,因攻其軍,盡破之以歸秦。
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徙告商君欲反,發人捕商君。秦惠王車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君反者!”遂滅商君之家。
譯文:
商君,是衛國國君姬妾生的公子,名鞅,姓公孫氏。商鞅年輕時就喜歡研究刑名之學,為魏國相國公叔痤做事,擔任中庶子。公叔痤死後,公孫鞅聽說秦孝公在全國尋訪有才能的人,以圖重整穆公的霸業,向東收復被侵佔之地,於是西去秦國,透過秦孝公的寵臣景監的關係求見孝公。孝公與衛鞅談話,不知不覺跪在席上向前移動膝蓋。談了幾天不覺得滿足。景監說:“您用什麼道理說中大王的心意呢?我們大王非常高興。”衛鞅回答說:“我勸說大王用帝王治國的方法建立夏、商、週三代的盛世,但大王說:‘太遙遠了,我不能等待。況且一般賢能的君王,都希望自己在位時能名揚天下,怎麼能愁悶不堪地等待幾十上百年才成就帝王大業呢?’所以,我用富國強兵的方法勸說大王,大王就非常高興了。”委任衛鞅為左庶長,終於制定了變更成法的命令。下令把百姓每十家編為一什,每五家編為一伍。互相監督檢舉,一家犯法,九家檢舉,若不檢舉,十家一起治罪。不告發犯法作亂的處以腰斬的刑罰,隱藏犯法作亂的與投降敵人的同樣受罰。為私事爭鬥,各按情節輕重處以大小不同的刑罰。從事工商和因懶惰而貧窮的,將他們的妻子兒女全部收為官奴。
法令已經具備,還沒有公佈,恐怕老百性不相信自己,就在都城市場的南門豎起一根三丈長的木頭,招募百姓,有誰把木頭搬到北門就賞給誰十金。人們覺得奇怪,沒有人敢搬動。又下令說:“能把木頭搬到北門的賞五十金。”有一個人把木頭搬走了,當即就賞給他五十金,以表明決不欺騙。事後頒佈了新法。新法在民間推行了一週年,秦國的百姓到國都訴說新法不方便的數以千計。正在這個時候,太子犯了法。衛鞅說:“新法不能普遍推行,是因為上面不守法。”要將太子繩之以法。太子是王位的繼承人,不能施加刑罰,於是就處罰了他的師傅公子虔,將他的老師公孫賈處以墨刑。第二天,秦國的百姓都服從新法。開始說新法不方便的秦國老百姓又說來新法如何方便。衛鞅說:“這都是些攪亂教化的人。”全部把他們遷移到邊境。此後,百姓再也不敢議論新法。
衛鞅勸說孝公攻打魏國,孝公認為說得對,派衛鞅率領軍隊攻打魏國。魏國派公子昂率兵迎擊。兩軍相距對峙,衛鞅給魏將公子昂寫信說:“當初我與公子相處很好,如今你我成為敵我雙方的主將,不忍相互殘殺,可以與公子相見面談,訂立盟約,歡宴後各自罷兵,以安定兩國的局勢。”魏公子昂認為衛鞅說得對。會盟結束後,飲酒,可是衛鞅埋伏下的武士襲擊並俘虜了魏公子昂,趁機攻打他的軍隊,徹底打敗他們後返回秦國。
秦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公子虔一夥人告發商君想造反,派差役捕捉商君。秦惠王將商君處以車裂的極刑示眾於市,說:“不要像商君那樣謀反!”於是,將商君滿門抄斬。
《史記•商君列傳》原文及譯文- -
原文:
商君者,衛之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孫氏。鞅少好刑名之學,事魏相公叔痤為中庶子。公叔痤既死,公孫鞅聞秦孝公下令國中求賢者,將修穆公之業,東復侵地,乃遂西秦,因孝公寵臣景監以求見孝公。公與語,不自知膝之前於席也。語數日不厭。景監曰:“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歡甚也?”鞅曰:“吾說公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遠,吾不能待。且賢君者,各及其身顯名天下,安能邑邑(同“悒悒”,不舒暢)待數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強國之術說君,君大悅之耳。”以衛鞅為左庶長,卒定變法之令。令民為什五,而相收司連坐。不告奸者腰斬,匿奸者與降敵同罰。為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令行於民期年,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將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明日,秦人皆趨令。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者,衛鞅曰:“此皆亂化之民也。”盡遷之邊城。其後民莫敢議令。
衛鞅說孝公伐魏,孝公以為然,使衛鞅將而伐魏。魏使公子昂將而擊之。軍既相距,衛鞅遺魏將公子昂書曰:“吾始與公子歡,今俱為兩國將,不忍相攻,可與公子面相見,盟,樂飲而罷兵,以安秦、魏。”魏公子昂以為然。會盟已,飲,而衛鞅伏甲士而襲虜公子昂,因攻其軍,盡破之以歸秦。
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徙告商君欲反,發人捕商君。秦惠王車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君反者!”遂滅商君之家。
譯文:
商君,是衛國國君姬妾生的公子,名鞅,姓公孫氏。商鞅年輕時就喜歡研究刑名之學,為魏國相國公叔痤做事,擔任中庶子。公叔痤死後,公孫鞅聽說秦孝公在全國尋訪有才能的人,以圖重整穆公的霸業,向東收復被侵佔之地,於是西去秦國,透過秦孝公的寵臣景監的關係求見孝公。孝公與衛鞅談話,不知不覺跪在席上向前移動膝蓋。談了幾天不覺得滿足。景監說:“您用什麼道理說中大王的心意呢?我們大王非常高興。”衛鞅回答說:“我勸說大王用帝王治國的方法建立夏、商、週三代的盛世,但大王說:‘太遙遠了,我不能等待。況且一般賢能的君王,都希望自己在位時能名揚天下,怎麼能愁悶不堪地等待幾十上百年才成就帝王大業呢?’所以,我用富國強兵的方法勸說大王,大王就非常高興了。”委任衛鞅為左庶長,終於制定了變更成法的命令。下令把百姓每十家編為一什,每五家編為一伍。互相監督檢舉,一家犯法,九家檢舉,若不檢舉,十家一起治罪。不告發犯法作亂的處以腰斬的刑罰,隱藏犯法作亂的與投降敵人的同樣受罰。為私事爭鬥,各按情節輕重處以大小不同的刑罰。從事工商和因懶惰而貧窮的,將他們的妻子兒女全部收為官奴。
法令已經具備,還沒有公佈,恐怕老百性不相信自己,就在都城市場的南門豎起一根三丈長的木頭,招募百姓,有誰把木頭搬到北門就賞給誰十金。人們覺得奇怪,沒有人敢搬動。又下令說:“能把木頭搬到北門的賞五十金。”有一個人把木頭搬走了,當即就賞給他五十金,以表明決不欺騙。事後頒佈了新法。新法在民間推行了一週年,秦國的百姓到國都訴說新法不方便的數以千計。正在這個時候,太子犯了法。衛鞅說:“新法不能普遍推行,是因為上面不守法。”要將太子繩之以法。太子是王位的繼承人,不能施加刑罰,於是就處罰了他的師傅公子虔,將他的老師公孫賈處以墨刑。第二天,秦國的百姓都服從新法。開始說新法不方便的秦國老百姓又說來新法如何方便。衛鞅說:“這都是些攪亂教化的人。”全部把他們遷移到邊境。此後,百姓再也不敢議論新法。
衛鞅勸說孝公攻打魏國,孝公認為說得對,派衛鞅率領軍隊攻打魏國。魏國派公子昂率兵迎擊。兩軍相距對峙,衛鞅給魏將公子昂寫信說:“當初我與公子相處很好,如今你我成為敵我雙方的主將,不忍相互殘殺,可以與公子相見面談,訂立盟約,歡宴後各自罷兵,以安定兩國的局勢。”魏公子昂認為衛鞅說得對。會盟結束後,飲酒,可是衛鞅埋伏下的武士襲擊並俘虜了魏公子昂,趁機攻打他的軍隊,徹底打敗他們後返回秦國。
秦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公子虔一夥人告發商君想造反,派差役捕捉商君。秦惠王將商君處以車裂的極刑示眾於市,說:“不要像商君那樣謀反!”於是,將商君滿門抄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