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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Lj土逗

    這個不能做比較,不同的愛 ,不同的相處方式。首先肯定是老公最親,也是在一起生活一輩子的人,孩子有他自己圈子 以後有他自己的生活。老公重要,唯一可以陪一輩子的人,但孩子也不能說不重要!老公排一,孩子排二

  • 2 # 蘇氏推拿007

    在女人離婚心裡孩子老公都是重要的。孩子第一,選擇老公首先的喜歡孩子,女孩才會嫁給你,能離婚的女人獨立性強,一般不會依靠男人生活的,沒有獨立能力離婚的特別少的。夫妻生活相互的,年輕時候咋都可以,就是當你老了有個伴。

  • 3 # 貴氣凡夫

    這個問題不能籠統的說哪個人在她心裡更重要,要看她與前夫離婚時孩子與她的相處情況,還要看她與前夫離婚的原因。如果當時離婚的時候,孩子己經有了一定分辨事非的能力,而離婚的原因又是她出軌造成的,再加上離婚又是她先提出併為達到離婚目的而經常大吵大鬧,那孩子對她的尊重,對她的感情勢必大打折扣。孩子的心理更傾向於父親,因為父親是受害者。孩子對她已失去信任,甚至在心裡瞧不起她,為有她這樣的媽媽而後悔並感到恥辱。事情總是相互作用的,同樣,女人在外出軌,基本上就意味著原來的這個家,包括丈夫和孩子在她心中的地位已無足輕重。再能強烈鬧離婚,說明她心裡已經把原來的家,即丈夫和孩子當成了負擔,並急於甩掉。如果是以上的情形,前夫的孩子在她心中沒有現在的丈夫重要。那假設是另一種情形,結果就會不一樣。即女人長期受氣,孩子的心與她貼在一起,倆人在家暴面前,經常相對哭泣,無可奈何,甚至孩子偷著勸她離開這個捱打捱罵長期受氣的家。最終她無奈選擇與前夫離婚,由於某種原因孩子判給了前夫,而她現在的丈夫並不理想,只是為了生活不得己才跟他在一起生活,而生活並不幸福,那在她心中,自己原來與前夫生的孩子,一定要比現在的丈夫重要,毫無疑問,兩次婚姻的不幸,讓她對男人徹底絕望,心中唯一剩下的一點光亮,就是"孩子,孩子成為她活下去的唯一支撐和最後的希望。以上分析,無非是那句老話,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具體情況需要具體分析,沒有千篇一律的事情或結論。

  • 4 # 倍兒爽8

    再婚受條件、顏值、年齡等制約,分很多很多種情況。假如再婚後,和現任老公又生了孩子,三口之家,其樂融融,亦還或許能想起第一個孩子。通常是子、夫……。

  • 5 # 好好粉梁博

    我總結了一下:

    1,提問人是個男的,還是個二婚娶了帶孩子的女的

    2,腦子有毛病……

    什麼叫她前夫的孩子?腦子鏽逗了……

  • 6 # 金豐喬電子

    對待現任只是表面工作,前夫和孩子才是第一位的。離開婚的女人和前夫重新上床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假如你找了一個離過婚的女人做老婆千萬不要相信你老婆對你的所有承諾。也不要強調要求她和她前夫能一刀兩斷,特別是和前夫有孩子的。男人如果想繼續維持這不是很完美的婚姻就要睜隻眼閉隻眼,就不要較真,她只要對你還過得去就行了。本來她嫁給你時也不是什麼清純少女。

  • 7 # 月下彩虹魚

    我離婚帶孩子過,很愛孩子,準備再婚了,也會再要一個孩子,對我來說他們都是同等的重要。都想盡自己的能力讓他們過的好好的。

  • 8 # 麗麗99616526

    一般而言,血源親情肯定比非血源關係看得重!女人看重孩子,與前夫後夫沒有必然因素,動物知道護幼仔,何況人類?作為母親看重孩子是一種天生的母愛,無可厚菲!血源親情是永恆不變的。

    離異女人受過情傷,再婚很慎重也很現實,當她進入下一段婚姻時,當然首先是看對方能否真心實意接納她的孩子。如果這個男人有擔當,包容她和孩子,待孩子視如己出,何許她有一顆感恩之心,會看重後夫,但不一定就超越她愛孩子的感情。反之,男人不愛她和孩子,或者是這個女人很現實,再婚目的就是需要男人幫她分擔責任,婚姻中相互利用各自所需,

    哪麼,肯定是孩子為重啦!孩子是才是未來的希望和精神支柱。

    其實,某些時候,看重孩子的女人應該是有責任有擔當的好女人,似想?一個女人連親生骨肉都不看重,還能看重誰呢?

  • 9 # 觀察員35

    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答案!但有一條是確定不疑的,那就是:感情在於培養,親情出於自然。

    我同事張晴與前夫離婚後帶著八歲的兒子嫁給了老高。老高是開大車的,粗大豪爽,為人熱情,對待張晴寵愛有加,對待繼子盡心竭力。二十年過去了,八歲的小孩已結婚生子,對待老高卻不鹹不淡,感情都在表面。一次老高生病住院,兒子兒媳仍舊輕描淡寫,不溫不火。老高想著自己操勞一生,為了繼子心血傾盡,連感情孩兒都放棄了,怕自己心生二意,對待不公。沒想到現在……,真是“羊肉貼不到狗身上”啊!不禁長吁短嘆含淚欲滴。張晴看在眼裡疼在心中,老高不說她也清楚那眼淚是何等傷心!她拿手機給兒子發了個資訊:養育之恩你不用報答,因為他不是你親爹!夫妻之情我自然守護,因為他是我的丈夫,我最親的人!從此,你不用再出現在我們面前了!

    結局當然是喜劇的,但從中看到這個女人對感情和親情的抉擇!

    李超,38,離異,無子女。再婚的妻子也帶了個八歲兒子。結婚幾年來總是矛盾不斷,先是因為孩子不服管,後是因為妻子太護短,最後是夫妻矛盾從孩子管理到孩子花錢,從日常瑣事到感情冷淡,聽說第二段婚姻也快走到盡頭了。

    母親護著孩子是連母雞都會做的,是天性。女人如果能任由你管理她的孩子,那肯定是看到了你對孩子的愛。男人如果要拉近和二婚妻子的距離,就得用真心去對待她的孩子。“親不過骨肉,近不過夫妻。”親和近,都是情感。具體是哪個更重一些,那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只是二婚夫妻的情感多了些排他性,需要更加藝術的處理罷了!

  • 10 # 夢影4916

    如果覺得前夫的孩子重要,就不會二婚,獨身帶著孩子過,想再婚的就不要前夫的子女,對子女是一種尊重,也是對自已的一種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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