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窮則思變8271

    所謂送!是可以不還的,如果送的禮物太貴重,又是你提出分手。個人認為還是還回去較穩妥,免得自己曰後見物留戀。

  • 2 # 一生幸福有你陪伴愛

    如果是金額大點的貴重物品肯定要還給對方,省得以後見物思人,扔了也可惜啥,畢竟是兩個人的事,處理妥當說不定以後碰到了不會尷尬,

  • 3 # 木木

    我覺得不需要,這種情況應該屬於和平分手,大家好聚好散。在一起的美好時光依然在那裡,依然是美好的,沒有被什麼東西所破壞。只是選擇了分手,那就把那份美好珍藏。因為如果打包送給還給前任的話,就會顯得生疏。並且他要這些東西已經沒用了。送給你的就已經是你的了,沒有必要刻意的去改變什麼。去讓自己忘記。你可以不用,可以把它收藏起來,放在一個角落裡面,就像你們曾經的時光。我相信他也不會計較這些東西的。畢竟那都是你們的見證。

  • 4 # 愛的箴言

    樓主這說的是和平分手吧。

    如果是和平分手得話,我的建議是最好不要輕易收禮物,因為分手之後,兩個人雖然曾經愛過,但也畢竟是陌生人了,有些禮尚往來的規則還是得用上,畢竟不像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即便是相互送禮物,那種心情也不一樣了。

    所以,這種事如果攤在我本人身上,我一定不會接受這個禮物的。因為有的人過去了,就只能成為一個故事;特別是在感情裡——除非你們對彼此還藕斷絲連,否則面對這種事情,最好還是不要“拿人手短”吧。

    另外,如果樓主你已經談了新的物件或者準備談新的物件得話,最好是連前任的聯絡方式都不要留了,這樣也會避免以後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因為一個女孩子在乎的,就是你對她的全心全意。

    我是不變的真理,一個在情感旅程中的漫步者,希望透過真實的心,能夠帶給更多人更美好的幫助。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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