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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女孩子和一個男人相好了,他們生活一起,三年由於女孩子父母親反對,女孩子提出來分手,可是女孩子分手以後又去和別人相好,感覺到對方不如以前的戀人,又是斬回來找你,如果是你會要嗎,在你自己身邊有這樣的人和事嗎,生活中有我見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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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張家的小哥說

    這個真的應該只有當事人才能知道

    當初是女孩先分的手,雖說是家庭的原因,但還是先提出分手了,並且還後來還是有了男朋友,不是當事人,不明白當初的情況具體是怎麼樣的。只能大概的分析了。

    有可能她是捨不得男孩,被迫於當時沒有能力對家人提出反抗,然後分的手,雖說分手了但是當初還是很愛男孩的。至於後來找男朋友是因為既然已經分開了肯定有權利再尋找愛的人,或許發現沒有男孩好,而且還是忘不了男孩,還愛男孩,現在也有能力在家庭面前提出意見。如果男孩還愛這個女孩,完全是可以在一起的。

    另一種可能就是當初並不是很愛,然後父母的反對就順水推舟的提出分手了,又很自然的找了新的男友。經過幾年的時間變化,或許是感情變故分手了,又沒有合適的來接替,然後就想到了當時分手的男孩。正好男孩現在也沒有女朋友,她就覺得自己如果再去找他,肯定會同意的。這種情況我覺得就沒必要再一起了,因為她並沒有那麼的愛男孩。

    當然,我不是那個男孩,我也不瞭解那個女孩是怎麼樣的,也不清楚當初是到底是個什麼樣的情況。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個取捨。

    到現在情形和當初完全反過來了,男孩擁有主動選擇的權利。這個是很揚眉吐氣的。覺得愛她,能接受她,能不在乎當初得事情,就可以選擇在一起,有別的愛人了或者對以往的事耿耿於懷的話拒絕也是理所應當的,誰都沒權利指責。

    如果設身處地的是我自己的話,我是不會再接受她的,只能當朋友。原因就不說了,免得對其他人造成不好的影響,只有自己遇到了,才知道自己該怎麼做,現在只是空想。

    希望看到這裡的都能夠有個愛你的人,祝你們幸福。

  • 2 # 汝小魚

    有人說兩個人分手後複合以後,再次分手的機率非常高,而再次分手的原因絕大多數和第一次分手的原因一樣。

    很多時候所謂的家庭原因就像是分手的官方說法,但究其根本其實是自己的原因,肯定是愛得不夠深,沒有到愛得可以奮不顧身的地步,所以才會有所謂的家庭原因。

    分手後找的物件不如初戀,這個理由不管是真是假,也不管是情感上還是經濟上不如,這段感情都已經變了味,就算兩個人以後在一起也會成為一個梗,橫跨在兩個人之間,所以個人建議好馬還是不要吃回頭草的好!還是把這份美好留給記憶吧!

    人還是要往前看的,我們所追求的愛遲早會來,不用太心急!

  • 3 # 春節神答主

    女朋友提出來分手了,兩年後又回來找你結婚你願意嗎?如果說正常的人一定是不願意的,不過有的時候身不由己啊,木有辦法解決的問題,是生活中有一對年青人相愛了,在一起的了,可是女方女孩子媽媽反對的,不讓女孩子嫁給他,認為他木有本事吧,不管怎麼說媽媽的不同意女朋友只有提出來分手了,其實我覺得分手了還是女孩吃虧大了,因為己經流產兩個小孩子了哎可憐女孩子,不應該過早談戀愛的。女孩子走了以後男孩子悲傷心難過,出門打工去了,經過了兩年苦幹,有了幾萬塊錢,加上姐姐給他的錢買了一輛車,其實它們分手了還是有微信聯絡,聊一些生活中的事,女孩子在處面又是好了一個,從來沒有滿過男孩子什麼問題一五一十的告訴他,只是媽媽的反對他們才不能在一起的,說她想念他,常常夜裡睡不著覺和朋友換班上,想念和男孩子在一起的時光,而和現在的男朋友木有感覺,因為他們走過歲月裡有他們歡笑,有淚滴,更加有愛過痕跡。兩年多了女孩子常常在想,人不能活得太明白,可是對於媽媽的反對又是無能為力,只有實話告訴媽媽了,現在這個男朋友不靠譜的,和很多的女人有關係,媽媽一聽嚇到了,這個樣子以後女兒還會有人要嗎,只有告訴女兒自己作主不在反對,其實在兩年的時間裡,男方有變故家裡人媽媽的生病了得了腦出血,腦血栓走路和手有點不方便了,就是說不會幹活了,人有的時候說不清楚的,不知道啊什麼時候惹從天而降,其中的苦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了。如果說男孩子媽媽不生病,我想男孩子不管多麼愛女孩子都是一樣的不會同意讓她回來結婚,是因為男孩子看到了媽媽在重監護室裡幾天幾夜醒不過來,知道了人生命相當脆弱,如果你自己不珍惜從生命中走過的人,錯過了這村沒這店了,緣份也是一樣的,錯過了很難遇到,遇到了說明緣份還有,木有用完,幸福很簡單就是在一起,祝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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