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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兔愚樂

    個人覺的不該付,如付了,一線大咖不就得一兩億,再如果請好萊塢頂尖大咖不就要給十個億,那這市場就更亂七八糟,個個高片酬,錢用不到創作上,我們在螢幕上已經看太多三毛錢特效了,限酬令也不能是過場吧,如不是王千源六千萬片酬曝光,這限酬令真有可能是一陣風。

    雖然王千源在圈內還算是口碑非常好的藝人,其實演員拿多少片酬既是一個市場行為,也是一個需要行政干預疏導的行為,一個行業要持久、健康發展,需要在規則與制度下進行。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下發《通知》,明確規定:每部電視劇、網路劇(含網路電影)全部演員片酬不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員不超過總片酬的70%。

    文化娛樂界,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宣傳群眾、教育群眾、鼓舞群眾,他們需要做的是傳送正能量,豐富群眾文化生活的生力軍。

  • 2 # 趙勝利76

    不能以後來的政策要求否定先前訂妥的鍥約!可以協商不能成綁架威脅,協商無果要嚴格按合同辦理,只要依法納稅就不違法!

  • 3 # 使用者3532316554576

    這件事情很明顯,製片方想違約,卻用了高大尚的理由!資本的不要臉一至於此!如果演員違法違規了,製片方大可去有關部門舉報或是去法院起訴!而不是操縱不知情不相關吃瓜群眾,來打輿論戰!畢竟製片方在演員面前還不是祥林嫂!依法治國很重要一點,人人守法經營,依法辦事!製片方能站出來理直氣壯的說一句製片方是守法經營,依法辦事,淨化市場環境!歡迎國家各部門和公檢法的臨督檢查嗎?

    最後送製片方一句話:手段的卑劣,證明目的的卑鄙!

  • 4 # 使用者4243603271952

    真敢叫板,還分時間鑽空子,你們膽子還真大,明知是錯了,就應立馬糾正改過來,還強詞奪理,錯上加錯。真當國家法律開玩笑嗎?真不怕被封殺?

  • 5 # 胖的笨最疼的淚

    必須付清人家的片酬,這跟限薪令沒啥關係。這是之前籤的合同,籤的時候就應該想清楚,值不值得,結束反悔都是耍流氓的行為。

  • 6 # 軼14

    500萬房下了定,因為資金一能一步到位,有尾款100萬須要在裝修好並住下後(也就是辦完手續後一年後),付給賣家。雙方相熟也就同意了。

    三個月後房價開始下跌,一年後房價只是400萬了,買家說房子只值400萬了,那筆尾款不付了。

    你們大家覺得賣家與買家哪個有錯?若買家當初用了銀行按揭,能不能不去還銀行按揭?少還行不行?

  • 7 # 平凡的帝企鵝

    關於演員天價片酬的問題,大家要客觀去看待這個問題。現在的演員片酬這麼高,不是一天兩天造成的,而是長時間的積累才造成了這個現象。

    並且不要拿單個演員的片酬來說事,在整個娛樂圈高片酬的大洪流之下,說不想多掙點錢,如果單單是你自己拿低片酬,那你可能真的在娛樂圈過不下去了。娛樂圈的高片酬想要徹底降低,必須要國家出面,嚴打才可以了。還有現在一部片子的票房動不動就幾個億,十幾個億,其實這麼算下來,演員的高片酬也不算太過分。假如說這些錢不給演員,那這些錢也會在劇組內分掉,錢一點沒少,只不過是掙錢的人不一樣而已。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是不是還得給劇組也出個限薪令啥的呀。

    接下來我們來看看,最近關於演員王千源六千萬天價片酬的問題。關於王千源片酬的問題,劇組一直在強調限薪令的問題。我先來帶大家看看限薪令的具體內容是啥。

    針對影視劇演員片酬,三大影片網站和六家電視劇公司聯合釋出宣告,共同抵制藝人“天價”片酬,並限定“單個演員的單集片酬(含稅)不能超過100萬元,總片酬(含稅)不能超過5000萬元。

    以上是影視公司自發的影視作品限薪令的內容,該令是民間自行發起,並不是廣電總局釋出的說明。廣電總部發布的是綜藝限薪令。內容如下:

    2018年9月,綜藝限薪令嚴控綜藝節目藝人的片酬,每期節目藝人總片酬不能超過80萬元,常駐嘉賓一季節目下來的片酬不能超過1000萬元。 2018年11月9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公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文藝節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堅決遏制追星炒星、泛娛樂化等不良傾向,嚴控片酬,堅決打擊收視率(點選率)造假行為。通知要求,各電視上星綜合頻道19:30-22:30播出的綜藝節目,每個節目全部嘉賓總片酬不得超過節目總成本的40%,主要嘉賓片酬不得超過嘉賓總片酬的70%。每部電視劇網路劇(含網路電影)全部演員片酬不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主要演員片酬不超過總片酬的70%。

    該條文為廣電總部針對綜藝類節目出臺的演員嘉賓限薪令。並不是針對所有型別的作品,這裡邊不包括演員拍電視劇和電影的片酬規定。也就是說,到目前為止,廣電總部並未針對在影視作品中的明星做限薪的要求。

    接下來再看看此次王千源事件的情況。

    網曝演員王千源在參與拍攝電視劇作品七日生的時候,劇組在已經跟王千源簽完合約以後,想要降低王千源的片酬,但是王千源方未能同意,因為高達6000萬的片酬,現在在網路上吵得沸沸揚揚。

    根據現在知情人士的披露能夠看出來,王千源與該劇組籤的合約是在廣電總局出的綜藝限薪令之前的事情。

    是在王千源已經開始參與拍攝七日生作品中間發生的事,並不是說,是王千源在頂風作案,話說回來,七日生是電視劇,並不是綜藝作品,廣電總局的限薪令完全管不到這件事上,劇組所說的國家新規應該說的就是綜藝限薪令和影視公司聯合釋出的限薪令。這兩條內容很明顯,劇組有點生拉硬拽的節奏了。

    就目前的全部情況分析,此次事件產生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劇組嫌王千源片酬太高,單方面想要降低片酬,但是王千源方未能同意。鑑於這次的事件,我說說我個人的看法。

    合約是之前籤的,既然簽了合約就得去執行,不執行的話,要合約還有什麼用???還有一開始如果劇組覺得片酬太高,一開始你可以不籤王千源,你可以找別的演員,還有劇組不應該拿限薪令這種並沒有實錘的檔案作說明。如果真的是劇組費用超標了,出不起這個錢了,你可以跟演員去私下裡商議這個問題,至於演員答不答應那是演員自己的權利。

    演員同意的話這是演員好說話,這是情誼。不同意人家也沒毛病。因為合約在那呢,不能因為你劇組想降低就降低吧。國家並沒有出臺相應的政策,假如說國家真的出現這方面的政策了,我想一開始劇組就不會出這麼高的片酬了吧。

    還有王千源方面,經紀人說話是衝了點,但是人家說的沒錯呀,這就是一陣風,國家真的沒有出臺相應的政策。你不給錢我們肯定不幹了呀,現在我們是拍到一半,沒有拍完,對於劇組還有牽制,但是萬一這部劇拍完了呢,這個時候劇組再不給錢,演員是不是沒有了牽制,吃虧的只能是王千源了吧。

  • 8 # 二叔派
    如果合同簽署在“限薪令”之前,那就應該支付。

    合同既然簽完了,就應該按照合同履約各自的責任和義務。如果雙方都有爭議的話,那就去法院起訴解決。

    劇組應該支付片酬。

    劇組作為資方,應該給勞方支付片酬。因為當時簽約的時候,並沒有相關的片酬政策釋出,所以,要按照當時合同的約定,支付片酬。

  • 9 # 大腿壓二腿

    雖然是政府行為,但也應遵守市場規則,比如計劃生育,在沒有限生育前生的要不要罰款,再比如銀行房貸,在沒有上浮之前辦的房貸利率,在銀行上浮之後,要不要一致,我認為此事件是劇助拿著政策的刀耍無賴,企圖利用老百姓對社會戲子當道的不滿情緒來左右民意,逃避合同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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