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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福州車友資訊交流聯盟

    阿健覺得在路上時,不管走路,騎車,開車最討厭的就是對面有人開遠光燈,簡直瞎了眼,根本看不清路了,遇到這種情況該如何去對付這些沒有公共道德的人呢?

    不要看對面來車的燈,看自己右前方十米左右,控制好速度,表慌。等對面錯車了,一定要罵!

    還有一招,把後視鏡調到把他們的遠光反射回他們自己眼睛的角度,讓他們自己知道自己開了遠光,且這光很耀眼,這就夠了。

    總之別鬥氣,害人害己,更可怕的是對方開遠光燈造成能見度極低,如果不小心駕駛,反而鬥氣,很可能造成傷及前方行人或非機動車。

  • 2 # 星叫獸分享

    對於前方車輛開遠光燈這個事件,首先,閃三下遠光燈提醒對方。最好是在夜間行駛的時候佩戴一副可以防遠光燈的眼鏡,這樣比較安全。當然對於開車亂開遠光燈的司機,已經有不少地區交警開始用讓他們切身體驗遠光燈的方式進行教育。

    最後給大家強調一下,濫用遠光燈是屬於非法行為,不僅要罰款扣分,而且還需要自己接受對視遠光燈5分鐘。而且,如果出現由於遠光燈造成對方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全責自然也是少不了的。所以奉勸那些喜歡使用遠光燈的朋友,從現在開始改正過來吧,被到時候害人又害己了。

  • 3 # 北京人在紐約adong

    夜晚開車,時常會碰到開遠光燈的人,並且屢禁不鮮,這種人臉皮就是厚,只顧自己,不顧他人,是一種自私的人,一種不道德的人,是一種損人不利己的行為。

    喜歡開遠光燈的人,不外乎是以下幾種人:1.剛買新車,想顯擺的。2.特意改裝過車燈的(即便對方也開遠光燈他也不懼怕)。3.無視交通法規的。4.社會上的混混,戾氣十足的。5.女司機和新手,不知道如何開關變換遠光燈,近光燈。6.一些開大車的無良司機。

    遠光燈給對方行車帶來的危害有:使對方駕駛員短暫失明,相當於被矇住眼睛,使對方駕駛員恐懼慌張,無法分辨馬路前方是否有人或物,極易產生嚴重的交通事故(撞人撞物或方向跑偏駛離車道)。

    遇到前方司機開遠光燈,我們應該怎麼做呢?車距在150米左右的時候就遠近光變換,示意對方遠光變近光。如果對方立刻變換成近光,那一切安好,馬路上這樣的司機還是很多的。如果你已經發出訊號,提示對方變光,而對方置之不理,最穩妥的辦法就是,你自己必須減速,甚至靠邊停車,這樣最安全了。

    有時候,你發出遠近光交替訊號讓對方永光變近光的時候,對方無良,他也用遠近光交替來還禮,最痛恨這種人了,衝動起來,真想買一個強光手電筒放在車裡,遇到這種人直接對著他的眼睛照射,想想算了,惡人自有惡人磨,這種人不會有好結果的,我們不跟這種人計較。

    遵章守法,是我們每個行車人的義務。是對家庭,對社會,對國家負責的表現。從我做起吧!

  • 4 # 新手俱樂部

    夜間開車,必須要用到燈光,正確的使用遠、近光,可以照亮汽車前方視野,看清路況,保障行車的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遠光燈的使用有明確的規定“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會車時,距對向來車150米內不能使用遠光燈”,“在照明條件好的城區不宜使用遠光燈”。

    然而在實際道路行駛中,很多駕駛人沒有遵守關於遠光燈的使用規定,亂用、濫用遠光燈,危及交通安全,害人害己。

    遠光燈的危害非常大,它可導致對向駕駛員產生3-5秒鐘的“瞬間致盲”,期間,駕駛員如同矇眼開車,完全失去對道路情況的觀察和判斷,什麼概念呢?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時速100公里的情況下,3-5秒車輛開過的距離為80-120米,即使在市區道路,以40公里的時速,開過的距離也有33-55米,盲開啊,可怕吧?

    我和大家一樣,開車在路上,經常會遇到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的情況,一般都這樣做:

    一、禮讓在先,距對向車一定距離(估計200米左右)主動換近光,大多數情況下,對向車也會變換近光。

    二、若對向車不響應,這時不要直視對向車燈,把視線偏向自己車頭右側前方,自己車近光燈能照亮的地方,同時把車速降到一個安全的範圍之內,切記不要急剎車、不要大幅度的打方向。

    開車上路,一定要尊規守法,養成習慣,文明使用燈光,將心比心,做一個文明的駕駛人。

  • 5 # 萌寵嗯妹

    遠近提示,如果對方並沒有示意關閉遠光,那麼請減速慢行,注意右側路邊是否有行人,緩慢透過,不要因此變成路怒。請採納

  • 6 # 星旅記

    開啟遠光燈閃爍一到二次,提示對方關掉遠光,

    如果不關,咱需要減速,並且看準標線,防止車輛跑偏車道

  • 7 # 優優爸爸的幸福生活

    遇到這樣的情況,不要開鬥氣車。首先把速度降下來,然後反覆切換遠近光幾次,提醒對方調整燈光。文明駕車,從自我做起。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春節馬上結束,是繼續回到原來的城市工作,還是有迫不得已的原因重新選擇一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