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況下是不可以的。新規要求普通列車火車票改簽須在開車前辦理,如遇特殊情況(如受傷、疾病等原因),須持相關證明並經站長同意在開車後2小時內辦理。若為動車的車票,則不受上述限制。動車乘客的乘客沒有趕上動車組列車的話,車票並不作廢,還可以去辦理改簽手續,但是隻可改簽當日其他列車,且只能在票面發站辦理改簽。具體可參考《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十二節 退票:第四十八條 旅客要求退票時,按下列規定辦理,核收退票費:1、旅客退票必須在購票地車站或票面發站辦理。2、在發站開車前,特殊情況(如受傷、疾病等原因)也可以在開車後2小時內,退還全部票價。團體旅客期許在開車48h以前辦理。退票費收取標準:1、開車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費;票面乘車站開車時間前48小時以上的按票價5%計,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的按票價10%計,不足24小時的按票價20%計。2、開車前48小時~15天期間內,改簽或變更到站至距開車15天以上的其他列車,又在距開車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費。3、辦理車票改簽或“變更到站”時,新車票票價低於原車票的,退還差額,對差額部分核收退票費並執行現行退票費標準。4、上述計算的尾數以5角為單位,尾數小於2.5角的捨去、2.5角以上且小於7.5角的計為5角、7.5角以上的進為1元。退票費最低按2元計收。5、改簽後的車票乘車日期在春運期間的,退票時一律按開車時間前不足24小時標準核收退票費。
正常情況下是不可以的。新規要求普通列車火車票改簽須在開車前辦理,如遇特殊情況(如受傷、疾病等原因),須持相關證明並經站長同意在開車後2小時內辦理。若為動車的車票,則不受上述限制。動車乘客的乘客沒有趕上動車組列車的話,車票並不作廢,還可以去辦理改簽手續,但是隻可改簽當日其他列車,且只能在票面發站辦理改簽。具體可參考《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十二節 退票:第四十八條 旅客要求退票時,按下列規定辦理,核收退票費:1、旅客退票必須在購票地車站或票面發站辦理。2、在發站開車前,特殊情況(如受傷、疾病等原因)也可以在開車後2小時內,退還全部票價。團體旅客期許在開車48h以前辦理。退票費收取標準:1、開車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費;票面乘車站開車時間前48小時以上的按票價5%計,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的按票價10%計,不足24小時的按票價20%計。2、開車前48小時~15天期間內,改簽或變更到站至距開車15天以上的其他列車,又在距開車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費。3、辦理車票改簽或“變更到站”時,新車票票價低於原車票的,退還差額,對差額部分核收退票費並執行現行退票費標準。4、上述計算的尾數以5角為單位,尾數小於2.5角的捨去、2.5角以上且小於7.5角的計為5角、7.5角以上的進為1元。退票費最低按2元計收。5、改簽後的車票乘車日期在春運期間的,退票時一律按開車時間前不足24小時標準核收退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