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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熊玲心理諮詢

    必做與想做,究竟是何種關係?

    常聽人說,快樂是做自己喜歡或想做的事,煩惱是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而痛苦卻是你不得不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也常聽說,人年輕時,就應做你該做的事(應該做的事包括了不想做,但必須得做的事),當有條件時再做你喜歡做的事情。

    從這些說法裡我們看出了,想做與必做之間的關係:1)前者是人們的經驗感受,一種由衷而發的感嘆,後者是人們的經驗總結,一種過來人的告誡;2)前者是體驗和感性的,後者是現實和理性的;3)前者是理想的,後者是殘酷的。又從這些關係中看出,它們之間雖顯矛盾,但不對立,雖顯衝突,但有邏輯。

    回到現實層面,我們不得不面對這樣的事實:當人做作自己不想不喜歡的事情,心裡就像梗阻了什麼,很不舒服。人,天生就不喜歡被控制。而不得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本就是一種被迫,或叫強迫行為;當人被強迫性做自己不想做的,無異於剝奪了人身自由,被禁錮了一樣。因此,大多數人在這樣的情形下,是心懷梗阻與抗拒,是做不好事情的。

    你感受的“很沮喪,很浪費時間,又做不好”也就很自然。但需正視的是:你做不好事情,並非你真的做不好,而是你不想做好。換句話,你做不好事情,梗在不想做好和能做好之間的,不是因你的能力不行,而是因你的糟糕心情。我們誰見過:心有梗的擁抱對手?心懷敵意的親熱誰嗎?

    必做能轉化為想做嗎?

    或許不能。因為想做的必然是自己喜歡的,而既然是自己不想,甚至討厭的事,怎會變成喜歡的呢?但如果,現實告訴你,在必做和想做之間,你沒得選,只能接受必做,那麼你接下來要做的就是:整理心情、調整思路。首先得承認,人的能力有侷限,也是受社會規則制約的;我們除了有理想,有自我實現的需求,還有直面現實殘酷,接受不得已而為之的事實。你享受大自然饋贈的同時,也得經受歲月催人的磨難,這就是人生。想通了,做起事來不至於那麼鬱悶。

    如果能將必須做的事轉化為想做的,除了“想通了”以外,還需要一份態度:堅持。堅持做一段時間不得不做的事情,這是軟化心中阻抗的態度。生活總要繼續,而我們對任何事物的順利,是來自你對某事物的接納,對任何事物的成功,是來自你對某事物的誠實付出。你對不得不做的事情,做出了一定的成績後,說不定也會喜歡上它。又即便始終沒喜歡上它,在你有條件時,不妨與它分手就是,當你回顧過往歷程,你會發現被你堅持做過的事情,它始終喜歡你對它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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