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法現Find
-
2 # 鬼谷縱橫
這種暫時並沒有確實證據的新聞還是不要說為好
目前,只是個另自媒體在這方面爆料,說女車主欠債高達幾百萬,
我們先不管這個訊息是否準確,
我們就先假設這事是真的。
但是跟女車主買賓士就一定有關係嗎?
這裡需要搞清楚,女車主是因什麼原因造成的欠債,欠債的主體是法人還是自然人,這些都得搞明白。
如果女車主開的是有限公司,那麼公司欠債並不等於她欠債,這個要分清楚,
這個有限責任公司是一人獨資還是合資公司,也要弄清楚,如果是合資公司欠債700萬,就說是女車主欠債700萬,這說法明顯是有問題的!
憑什麼合資人的欠債也要算到女車主身上呢?這明顯不合理的。
最重要的是如果確實是有限責任公司,那麼這個欠債的主體就只是這家有限責任公司而已,與公司的法人或董事的其他財產並無關係。
簡單來說,就是這個有限責任公司欠了700萬,但是這公司因經營不善,導致無力償還欠款,要麼法人或董事集資進行償還債款,保證公司的正常運轉,要麼就放棄這公司,申請破產清算,由法院進行審理,清算拍賣這家公司的資本,能拍到多少錢,就償還多少錢,與公司法人或董事其他的財產無關。
此時就算是女車主買飛機都是沒有問題的,因為那是她自己的其他資產,與這公司的債務並沒有關係。
當然,就目前這個問題來說,並沒有更詳細的資料可檢視,無法得知誰錯誰對,所以無法給出確定的答案支援誰。 -
3 # 柳溪清風
豪車本就是富人的玩具,真與大眾無甚關係。但是騙窮人的吃飯錢,社會底層人的謀生存的錢,去買豪車。則應該用法律之劍刺穿此人心臟,或者用鋼鞭抽打這具腐敗靈魂。我希望有良知法律專業人士為可憐的商戶提供幫助,而不是拿個扳凳看熱鬧坐等正義的到來,輿論少了就像是有點抬扛,多了則可以震耳發聵。引起重視,也是以彼之道,還施彼身。如果網上報道上海競集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法人黃芝香,是其母。股東徐亮是其丈夫,這三人的初心就有利用有限公司的詐騙嫌疑。公司帳目就是違反會計法胡塗帳,財務就是為洗錢和騙錢為目的的財務。希望上海警方不要不作為,徹查此事,看此案中真正有無犯罪發生。給全國網民一個交代。
-
4 # 紅塵築夢
我就反問一下題主。
你判決她欠錢了嗎?
公安機關公佈的“屬於經濟糾紛無權干涉,建議雙方走司法程式”的公告,你是真的不知道,還是假裝不知道?對權威機構釋出的資訊視而不見。
其次,就目前調查的結果是,“還沒有發現她違法的記錄”,這個公佈你不知道嗎?
她就算是殺人放火,姦淫擄掠,十惡不赦,就能改變賓士漏油的結果嗎?
我不知道薛女士是不是捲款而逃,也不知道商戶是不是違法合同私自廢除公司的收錢碼,掐斷了公司的資金運轉,目前各執一詞,一切等待法庭的判決,才能定論。
但是,商戶們口中所說的無錢打官司百分之百是撒謊,打官司並不要花錢,普通老百姓都能打得起官司,商戶會打不起官司?騙三歲小孩,還是故意說給別有用心的聽?
同樣,商戶們說找不到人,也是完全不可信的。一個註冊公司,難道是假證件註冊的嗎?顯然不可能,只要你們去報案,公安局就一定能抓到這個人。為什麼不去報案處呢?因為他們心知肚明他們自己不佔理,或者可以說沒有有力的證據。事實上,雙方是鬧到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認定雙方屬於經濟糾紛,不予立案,讓雙方自行協商,協商不成,建議雙方走法律程式。
至於有人說,如果不是她在發動機蓋上哭鬧,他們就找不到人,完完全全的是自欺欺人,只要腦殘的人才會相信這麼幼稚的謊言。至於有商戶說打她電話她不接,我就奇怪了,雙方都談崩了,法庭上見,一切以法庭判決為準,你打她私人電話做什麼?難道又要重演一次持刀脅迫她嗎?難道又要重新圍困她和律師在派出所一晚到天亮嗎?難道還想重新再來一次圍困她的住所,威脅她的人身安全嗎?
賓士,可以停止撕咬,等待法庭判決嗎?
-
5 # 徐亦恩107
看到回覆裡有幾個人極力在維護這3個跑路的人,就在想,這些可憐的商戶很難要回這些血汗錢了。別人寧可花錢僱人在網上做水軍,也不願意還錢吶
-
6 # 使用者2978397515104
現在能買賓士寶馬的都是有錢人,有錢就會有問題。透過這件事,算是徹底根除了網上維權的做法,網是雙面刃,傷別人也傷自己。店大就是欺客,不服不行,這就是規矩。
-
7 # 仗鍵盤走天涯
現在還在說這個事啊。本來輿論挺好的,目標也很明確,女車主妥協後,一群人倒戈相向,一群人維護女車主,請問這兩班人知道自己在幹嘛嗎?有什麼意義嗎?互相說服對方的意義又在何處呢?消費者維權難所以我以為大家擰成一股繩是為了爭取整體消費者的權益,最起碼以後4S店有所收斂不至於那麼被動。可是網路真的有超級多奇葩,現在都去研究女車主了。我都懷疑從女車主妥協後,賓士公關就已經準備將水攪混了,有水軍質疑協商結果,再曝光欠款,到了現在這個階段,一盤散沙不可能再聚起來了,一件事還是要從多個角度去看問題,不要輕易下定義,有些資訊沒看到,怎麼推理都是錯的。最後就看最大的boss出不出聲了。
-
8 # 手機使用者84268120240
欠款跟索賠是兩回事,維權是對的,欠錢與你有關係嗎,有法律制裁,好多人沒事找事,自己懂多少法律,先把法學好,弄懂,
-
9 # 秦嶺夜譚工作室
先不管賓士漏不漏油,首先這女人絕不是那麼單純。她身上有諸多疑點,而且說話前後矛盾。
第一,學歷問題。在車上自稱是研究生畢業,後來接受採訪,又說學生在讀。後來更被爆出是上海某理工大的本科,已經商多年。
第二,姓名問題。媒體開始叫王倩,後來又叫王靜,也有成為劉女士,薛女士的。狡兔三窟嗎?
第三,在和解前,自稱每天收到大量騷擾威脅簡訊。本人懷疑她是再給自己找臺階下,為和解找個合理的藉口。不然,簡訊拿出來讓大家數下。
第四,面對商戶維權,前後口徑不一,開始表示不是同一人,告他人造謠誹謗,後來又說是公司欠的,與自己無關,不想回復。最後又說受商戶搶奪財務,才離開。
不管維權,還是經商,都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巧舌如簧,不誠實,沒責任心。所以我還是選擇相信商戶。
-
10 # 深海群眾
用個10萬的殼來玩弄商家和供應商,本來就是耍流氓!耍完流氓就跑路了,揮霍後蹤跡被發現了卻要透過法律來講道理,天下哪有這麼便宜的事兒!她那一戶口本估計都不乾淨,最終將付出沉重的代價!
回覆列表
就“女車主欠七百萬”一事,似乎目前尚無定論,女車主是否是真的欠了七百萬,此事真相還可以讓“子彈飛一會”。
以下分析,是根據零散的幾個新聞推論而出,如新聞為虛假,則推論基礎不存,自然推論和分析的真實性也不存。
這些新聞的基本事實是,欠款者為上海競集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女車主並非上海競集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甚至女車主都不是這家公司的股東(似乎僅為監事)。
所以,商戶追債追錯了人。
當然,商戶的擔心和焦慮(找公司追不到錢)很正常,這家公司的註冊資本僅有10萬,即便官司打贏了,除非資產存在混同(證明難度較大),公司背後的股東也僅在這10萬的範圍內承擔有限責任。
所以,交易前一定要將對方調查清楚。律師行業謂之“盡職調查",也就是將目標公司查個底掉。
回到問題,我們該支援誰。
我們該支援法律。
有人會說,那些商戶幾百萬的欠款追不回怎麼辦?以下分析,還是建立在競集公司真欠了幾百萬的基礎之上。
第一,這些商戶在和競集公司合作前,就應該仔細調查競集公司的底細。合作前自己的失誤就應當承擔此風險。
第二,訴訟。雖然走訴訟途徑還是可能拿不回錢,但不走訴訟,拿不回錢的可能性更大。走了訴訟途徑,到了強制執行程式,即便無法競集公司名下沒有財產, 但多少能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拉進限制高消費名單。多少能“咬”公司一口肉,能讓他疼一疼。
而且,如在訴訟過程中發現競集公司和他股東之間存在財產混同的證據,那公司將承擔連帶責任,那欠款就可能能夠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