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劑的保管
(一)
1.化學試劑應指定專人保管,並由賬目。
2.在固體試劑和液體試劑及化學性質不同或滅火方法相牴觸的化學試劑應分櫃存放。
3.受光照易變質、易燃、易爆、易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試劑應存放在陰涼通風處;易燃、易爆物應遠離火源。
4.易揮發試劑應貯存在有通風裝置的房間內。
5.劇毒試劑應專櫃存放,雙人雙鎖保管。
6.試劑使用應有記錄,劇毒試劑的領用需實驗室負責人簽字。
7.配製的試劑應貼上標識,註明試劑名稱、濃度、配製時間、有效期及配製人。
8.定期檢查試劑是否過期,過期試劑應及時妥善處理。
9.配製的試劑除有特殊規定外,存放期不應超過3個月。
10.應定期檢查試劑是否齊全,所缺試劑應及時申請購買。
11.標準物質應按規定存放,定期檢查是否完好,每次使用應有相應記錄,標準物質證書統一存放在資料櫃。
(二)
1.化學品必須根據化學性質分類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性、強腐蝕品不得混放,化學藥品需放在專用櫃內,有存放專用櫃的儲藏室,有陰涼、通風、防潮、避光等條件;有防火防潮安全設施。
2.存放藥品要專人管理、領用,存放要建賬,所有藥品必須要有明顯的標識,對字跡不清楚的標籤要及時更換,對過期失效和沒有標籤的藥品不準使用,並要進行妥善處理。
(三)
試驗試劑容器都要有標籤,對分裝的藥品在容器標籤上要註明名稱、規格、濃度;無標籤藥品不能擅自亂扔、亂倒,必須經化學處理後方可處置,實驗室中擺放的藥品如長期不用,應放到藥品儲藏室,統一管理。
(四)
化學藥品盛裝容器應封閉,防止漏氣、潮解。見光容易起變化的化學品應裝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裡,對化學藥品包裝和藥品質量要定期檢查。
(五)
要加強對火源的管理,化學品儲藏室周圍及內部嚴禁火源;實驗室的火源要遠離易燃、易爆物品,有火源時,不能離人。
(六)
危險物品的採購和提運按公安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劇毒、放射性物體及其他危險品,要單獨存放,由雙人雙鎖專人管理。存放劇毒藥品的物品櫃應堅固、保險,要健
全嚴格的領取使用登記。
(七)
要經常檢查危險物品,防止因變質、潮解造成自然、自爆等事故。對劇毒物品的容器、變質料、廢渣及廢水等應予以妥善處理。
(八)
管理人員要建立化學品(易製毒藥品)各類賬冊,藥品進購後,及時驗收,記賬,使用後及時銷賬,掌握藥品的消耗和庫存數量,部外借(給)藥品,特殊需要借(給)藥品時,必須經領導簽字批准。
試劑的保管
(一)
1.化學試劑應指定專人保管,並由賬目。
2.在固體試劑和液體試劑及化學性質不同或滅火方法相牴觸的化學試劑應分櫃存放。
3.受光照易變質、易燃、易爆、易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試劑應存放在陰涼通風處;易燃、易爆物應遠離火源。
4.易揮發試劑應貯存在有通風裝置的房間內。
5.劇毒試劑應專櫃存放,雙人雙鎖保管。
6.試劑使用應有記錄,劇毒試劑的領用需實驗室負責人簽字。
7.配製的試劑應貼上標識,註明試劑名稱、濃度、配製時間、有效期及配製人。
8.定期檢查試劑是否過期,過期試劑應及時妥善處理。
9.配製的試劑除有特殊規定外,存放期不應超過3個月。
10.應定期檢查試劑是否齊全,所缺試劑應及時申請購買。
11.標準物質應按規定存放,定期檢查是否完好,每次使用應有相應記錄,標準物質證書統一存放在資料櫃。
(二)
1.化學品必須根據化學性質分類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性、強腐蝕品不得混放,化學藥品需放在專用櫃內,有存放專用櫃的儲藏室,有陰涼、通風、防潮、避光等條件;有防火防潮安全設施。
2.存放藥品要專人管理、領用,存放要建賬,所有藥品必須要有明顯的標識,對字跡不清楚的標籤要及時更換,對過期失效和沒有標籤的藥品不準使用,並要進行妥善處理。
(三)
試驗試劑容器都要有標籤,對分裝的藥品在容器標籤上要註明名稱、規格、濃度;無標籤藥品不能擅自亂扔、亂倒,必須經化學處理後方可處置,實驗室中擺放的藥品如長期不用,應放到藥品儲藏室,統一管理。
(四)
化學藥品盛裝容器應封閉,防止漏氣、潮解。見光容易起變化的化學品應裝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裡,對化學藥品包裝和藥品質量要定期檢查。
(五)
要加強對火源的管理,化學品儲藏室周圍及內部嚴禁火源;實驗室的火源要遠離易燃、易爆物品,有火源時,不能離人。
(六)
危險物品的採購和提運按公安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劇毒、放射性物體及其他危險品,要單獨存放,由雙人雙鎖專人管理。存放劇毒藥品的物品櫃應堅固、保險,要健
全嚴格的領取使用登記。
(七)
要經常檢查危險物品,防止因變質、潮解造成自然、自爆等事故。對劇毒物品的容器、變質料、廢渣及廢水等應予以妥善處理。
(八)
管理人員要建立化學品(易製毒藥品)各類賬冊,藥品進購後,及時驗收,記賬,使用後及時銷賬,掌握藥品的消耗和庫存數量,部外借(給)藥品,特殊需要借(給)藥品時,必須經領導簽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