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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POLYiHOME徐德瑞

    這個問題也是租賃中比較常見的問題。續租同意後並付款成功,房東不租了或者客戶不租了都是違約行為。

    房東毀約不租了,先問原因或條件,不能接受的話,那麼尋找第三方協調。實在不成,房東退剩餘款項,並違約賠償後,你退租,重新尋找房源。不然,住的不好,心情也不順暢。

    通常來說,租賃合同中對續租有不成文的規定或者有文字描述,續租後雙方主要責任與義務參照原合同條款履行,租賃價格和續租時間可以單獨協商。

    當然不放心承租雙方的可以參照原合同重新簽訂新的租賃合同。一般情況下,沒有簽訂新合同的必要。續租同意時,可以在轉賬的時候,透過郵件(比較正式)或者微信、簡訊等方式向對方傳送文字資訊,以確認雙方繼續履行的租賃合同關係即可。當然這些賬戶最好是租戶本人的,接收方最好也是房東本人的賬戶。傳送後的資訊一定需要對方的明確同意,就可以保留作為憑證。

    遇見誠信的人,什麼都不用籤,可以居住5年。遇人不淑,說什麼都沒用。簡單一點,照章辦事,遵照合同條款執行。友好一點,互相協商,不似親人成友人。

  • 2 # 大疆無界1

    這種算違約!

    一切按合同條款賠付違約金!

    如果合同條款未寫明如何賠付違約金,正常退還餘下已交租金,雙倍退還押金(押金數當違約金數賠償)

    如果合同未籤,房東收取新一期租金,這時房東違約,房東因退還前期合同押金,雙倍退還新一期租金數,因為新一期未籤合同,房東收取租金,即租金就是“保證金”故房東需求按已收到租金數額賠償(違約金)

    個人見解,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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