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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衡正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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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元芳看世界520
開發商出售商品房之後,在交付房屋時會向業主提供《房屋質量保證書》,裡面約定了房屋保修事項。如在保修期內出現房屋質量問題,首先向開發商(或其委託的單位比如物業公司)反映,確認屬於保修事項的,開發商須在約定期限內處理。逾期未處理造成業主經濟損失的,業主可以要求賠償或補償。如雙方對維修事項有爭議,業主可以向當地房地產行業主管部門反映,請求協調解決,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如在保修期滿後出現房屋質量問題,屬於業主專有部位的,由業主自行處理;如涉及公共部位的,可以依法動用專項維修資金處理,物業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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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星迴歲末
當您的住宅房屋發生質量問題時,首先檢視手中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確定你的房屋是不是在保修期限內,且不存在《住宅使用說明書》中規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承擔維修責任的情況下,您就可以向房地產企業或物業(明示委託物業公司的)主張權利。如果開發商與物業推諉你先打12319,如果住建局不管,那你就到法院起訴他們。
因為建築法明確規定《住宅質量保證書》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對銷售的商品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檔案,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商品住宅售出後,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維修的,應在《住宅質量保證書》中明示所委託的單位。這就為你房屋出現質問題時是找開發商還是找物業。
如果發生在房屋共有部分,您可以要求物業來維修,費用可和物業協商由相關業主攤消,如果金額太大,屬於大修,而且以前業主交過房屋專項大修基金,那可到房屋管理部門申請大修基金,如沒交過的話,那隻能由全體相關業主破費了。
在保修期內可以找開發商商量修復賠償解決辦法,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超過保修期,可以向物業反映,也可以要求業委會動用維修基金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