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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口天火韋木木彡

    按合同法

    訂金協商處理

    定金不退

    若產品已經試用

    應視為定金

  • 2 # 每日笑吧

    從個人的觀點來看,無論誰提的分手,從此以後我們形同陌路,本不是我的東西,我不會佔有。彩禮並不能算一般物件了,而屬於貴重的行列。如果兩人和平分手,都覺得彼此已經不合適了,不論誰提的,按我的理解是,要還給人家。

    不過凡事總有例外,如果是這個男的始亂終棄,犯了原則性錯誤,比如說從開始就是一個謊言的話,或者說他做了其他種種非常非常過分的事情的話,我建議先留在自己手裡。並不是自己要私吞,而是先不提這件事情,看看這人還能渣到什麼地步,看看他的處理方式。

    如果他真的渣到了一定地步,那也要讓後來人知道他的為人。

    因為我並不擅長法律這方面,不清楚法律上怎麼看待這件事情,所以只是說出自己的看法。不過我相信如果他真的很壞的話,法律也會選擇站在我們這一方的!

  • 3 # 退思園居

    要看過錯,既然是彩禮,應該是談婚論嫁,

    現在婚要結了,人也睡了,如果男方臨陣脫逃,那就無情無義道德淪喪。所以,如果男方無理,彩禮就作為違約金吧,退個屁,合情合理!

    當然,彩禮金額如果太大(比如幾十萬上百萬),對方可能會上門或運用法律手段追討,則須留意應對:付錢數,對方若有證據(比如微信轉賬等),則據理力爭,多留少退。如果對方沒有證據(比如現金給予而沒有字據),則說不記得了,好像沒有,應該沒有,完全沒有……能賴則賴,以牙還牙。即使在法庭上也不用怕,說“不記得了”就行。

  • 4 # 我隨我心乃我幸

    彩禮是婚姻的定金,說難聽點,就像咱們做生意一樣,付了的定金是不退的。但作為婚姻來說不是做生意,退不退要看對方的態度和理由來說!

    第一選擇可以不退。男方是合同的失信方,要對這個合同的誠信負責,如果男方認為不妥,可以向法院申訴,走法律途徑來解決,就是退也要給對方一個深刻的教訓,讓他嚐嚐視婚姻為兒戲的味道!

    第二選擇退,但不全退。男方不但耽誤了女方,還有可能對女方造成名譽上的傷害,對女方以後交朋結友造成一定的影響和難度,這種屈辱是難以容忍的,青春名譽費必須補償,如果兩家協商不成也可以讓法律來說話!

    大家剛剛聲討彩禮造成的不良影響,現在就有人提出這種問題想悔婚,想為悔婚的男人討個說法,不但說法討不到,反而加深了女性朋友要彩禮的決心,不但要,而且還要狠狠的要,要得男人們痛心,他們才會珍惜!

    “易漲易退山溪水,易反易復小人心”!對於這種悔婚的小人,就要毫不留情,讓他記住一輩子!

    當然,如果你好面子,心軟就全部還給他吧,就當給自己個教訓!

  • 5 # 空谷話幽蘭

    這個要看具體情況了。

    1.如果只是談婚論嫁,沒有領證。只是沒談攏或者發現不合適,那彩禮應當退回。

    2.如果已經領了證,那就看是什麼原因男的提分手,如果是什麼再續情緣,或者直接出軌,那女方酌情退回吧。

    3.如果是沒有領證,但是已經有了成果,那男的再提分手,也不可能全部退回,酌情退回吧。

    4.如果沒有什麼特殊嚴重情況,建議女的把彩禮退回。既然男的已經提出分手,何必還糾纏不休,退回彩禮,尋找自己的幸福,何樂兒不為呢?和不愛你的人糾纏沒有意義。

  • 6 # 綠原清風99

    彩禮是男方在訂婚和迎娶時給予女方贈與的禮品和禮金,是一種傳承千年的習俗。訂禮是象徵著婚姻的約定形成,接受了聘禮,女方將遵守約定,不得隨意再接受別人的彩禮,和嫁與別人。在我們豫東農村的民俗是,如果在婚前男方提出解除婚約,一般女方不會退還彩禮,因為男方是失信方,得為自已的失信負出代價,也是給予女方精神名譽和青春的補償。

    如果女方提出解除婚約,那么女方會退還男方的彩禮,至於退多少要看女方父母人品好壞了,有的自己不願意了,就把所有彩禮如數退還,有的貪人錢財的父母將部分彩禮退還男方,當然也有老賴,即悔婚,又不想退人錢的那種,以至鬧到司法程式解決。

    在我們豫東農村訂婚稱為換貼,貼子就是在貼子寫上男方父親姓名,有的爺爺在的話寫爺爺的名字,以及本人名字,介紹人名字,還有訂婚日期。在八十年代以前貼子大都是買紅紙請人寫的,上面通常有幾句題詩,現在都買印刷的了,填名子,住址,訂婚日期即可。彩禮分為物品和錢款,,六七十年代,人都窮,沒錢,不興收錢,一般拎一提兜果子(果點),就把貼換了。

    八十年代初期也不興押錢,去集上給女方買幾身衣服,一般六身衣服,四色禮,牙膏牙刷,鋼筆,筆記本等,另外,有買果點的,有自己炸的,少則幾十斤,多則百十斤,用腳踏車帶上面簍子裡,簍子分為左右兩側正好卡在腳踏車後座上。訂婚時找一好日子,由長輩帶著聘貼送到女方家裡,女方再送果點分送給親戚好友及鄰居,親戚朋友們則會結婚時添箱。這一段時期彩禮輕,退婚把騁貼送去就算了。

    九十年代初己經流行押人民幣了,以最初幾百元,逐年漲高,到了2010年,我大兒子訂婚也遭到過退婚,當時興萬里挑一了(一萬零一百),而且衣服錢和化妝品錢兩千,乾禮(付食品)價值三四千,滿滿一車箱,後來女方要求解除婚約,按說應該返還男方的彩禮,但女方只送貼子,以各種藉口不願退還錢款和物品,登門找了多次,都不願給你面見,躲著,這樣在寒冷的冬天來回顛波,在中間人的調說服下,錢款只退了一半,吃的幾千塊的東西,沒了。

    現在,我們這裡,訂婚聘禮是付食品約值七八千,現金十二萬八千元,到要媳婦商量事時,還得十來萬,還得有車有樓房。結婚時上車禮一般二萬,傢俱電器全包。就這么漲著,而且男孩多女孩少,有很多男孩子都二三十了還找不著物件,男方就是願意出錢,但上那找女孩呢?況且女孩們現在大都百般挑剔,男方現在一般很少退婚,也退不起。

  • 7 # 大話精說實話

    退是肯定能退的,但婚姻大事,不是兒戲,白紙黑字,跟合同不無異樣,誰先悔約了,一樣給對方帶來損失,所以自己也要去承擔相應的損失彩禮可以退,但退多少,怎麼退,要取覺於雙方的態度和形勢,記住,別輕易去說結婚離婚,開始了就要堅持到底,任何事情都是有代價的。

  • 8 # 春天的花都開了

    都拿了結婚證了彩禮都收了還提分手當初怎麼提結婚的難道腦進水了,把婚姻當兒戲是男的提可以不退,是女的提就要退款。

  • 9 # 深圳劉芳律師

    你好!

    結婚時間只有三個月,如果離婚,因為彩禮退還問題達不成協議,男方如果起訴,一般情況下,彩禮是會被判退還的,這與誰提出離婚無關。

    關於彩禮退還的規定:

    一,給付了彩禮而沒有結婚的;

    二,結婚後沒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

    三,因為支付彩禮導致給付一方家庭生活困難的。

    有上述情況之一的,彩禮應當退還。

    你的問題雖然不在上述情況之列(是否導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難我不知道),但是在實踐中,生活時間短的(三個月以內),往往會被判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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