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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摩卡去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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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龍哥167701928
響應政府禁放令,為了共同的環境對任何公司和個人都有權利制止,但任何公司或個人只有告知,制止,報告的義務,並沒有執法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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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談天論地60626802971
只要是在政府規定的禁燃區域內,當然可以!因為,物業有義務協助政府治理城市安全和諧,對違反國家法規行為有監管責任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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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環先生
如果僅僅是物業所規定,物業沒有這個權,如果物業規定通過了業委會並由業委會做出決定,物業就有了這個權,又如果物業是貫徹政府決定,也有這個權利,當然也要報備業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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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劉智育
就新春時節在小城市居民小區燃放鞭炮,是業主的權利,作為為居民小區服務的物業公司,他的職能就是服務,在沒有業主和業委會授權的情況下,其沒有任何權利對居民小區業主指手畫腳讓做這個不讓做那個,禁燃鞭炮只能是政府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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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賀三3
物業公司在服務小區業主的同時,也肩負這全小區的公共安全責任。象排查小區存在的安全隱患,小區的公共治安等等 ,他們是沒有執法權,但他們也有勸阻 ,監督的權利。例如在小區內發生的打架鬥毆啦以及政府明令禁止的各種不法行為。一旦他們禁止不了,他們也會反映給相關部門,象派出所,消防大隊,等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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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喜歡吃的鯊魚
我想說兩句,政府和物業為什麼禁止?他們不過春節嗎?過。現在小區人口也多,本來清淨的,你一放鞭炮,噪音,安全,都是問題。小區的環境需要大家共同維護,物業沒執法權,但是有監督權,你去看看,但凡有點公民意思的都會去遵守這一規矩,沒有規矩,一切都亂了套。同時,也不要把放鞭炮和傳統文化習俗繫結起來,不放鞭炮就不過年了嗎?七夕節是傳統節日,我看還沒2月份的情人節熱鬧,要說丟了傳統文化,這種事情太多了。所以,人的思想要懂得轉變。不能固步自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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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鶴城老張
作為居民小區的服務企業——物業公司,當然有權阻止小區業主燃放煙花爆竹!
我這裡說的是“阻止”,而不是“禁止”。
只有國家法令才有“禁止”群眾某些行為的權力。
中國很多地方已頒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法令。
作為服務企業,物業公司一樣也要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法律法規!
因此,阻止小區居民燃放煙花爆竹是物業公司響應國家的號令,儘自己的職責,業主是應該要配合管理才對的!
當然了,你如果認為自己是業主而高人一等不願服從物業的管理,物業人也不敢拿你怎麼樣,在你不聽勸阻依然堅持我的地盤我作主的情況下,也只能依法報警處理。
警察來了肯定會依法罰款,甚至對我行我素拒不服從的業主實施拘留。(我們小區就有那麼一位業主,兒子結婚燃放爆竹引起了小區其他業主的公憤,物業人員和部分業主勸阻遭罵的情況下有業主報了警,警察來了還很囂張,最後被拘留三日罰款500元。)
燃放煙花爆竹雖然可以增添節日氣氛,平時喜事燃放也可以增加喜氣,可是在氣候環境逐漸惡化的當下,我們還是儘量以環保為重!因為你我都生活在同一片藍天下!
燃放煙花爆竹噪聲擾民也是一種侵害其他業主的行為。作為共同生活的小區,和諧安寧的生活環境要靠大家一起來維護。你為了一己之私違反國家法令燃放煙花爆竹,引起了鄰居們的不滿,人家雖然不可能把你怎麼樣,但在心裡罵娘你是阻止不了的吧?
況且,因為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事故的事情也時有發生,傷及人身安全的事情也時常發生,如果我們業主不聽勸阻執意在小區燃放煙花爆竹,那麼就是置小區業主的生命財產安全於不顧!這會引起鄰居公憤的!
所以,為了美好的生活環境,為了小區的和平寧靜,為了大家生命財產的安全,我們業主應該遵守法規,遵守居民公約,不要恣意妄為去做不受人待見之事!
如果我們的小區物業人員勸阻你燃放煙花爆竹,那麼這個物業公司就是負責任的公司,這是小區居民之大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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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滿山遍野都是青
不要再給物業特權了!他只是個資本家的利益。資本家見利而上,沒利就跑的貨,能指望他們執法?莫些人也是資本是萬能的忠實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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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禁止的話,物業是無權干涉的,但是物業為了安全考慮可以設定燃放點給有需要的業主燃放煙花爆竹。如果隨意燃放的話,火災隱患是非常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