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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樓道、走廊幾天掃一次,甚至十幾天掃一次 。這麼大一個小區安排兩個打掃衛生的,還有物業勾結外面打棉絮的商販到小區進行商業活動,利用小區遊樂場用地,導致小孩子娛樂不安全,再說了打棉絮到處都是棉塵飛揚,小孩的安全誰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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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和諧社會智慧社群

    1、業主督促業委會書面要求物業公司整改。

    2、業主組織志願者,共同參與社群治理,比如每週環境衛生整治一小時志願活動,監督物業服務規範服務。督促其長效管理。

    3、物業公司服務不規範,業委會懶政,就需要業主們積極促進改正,比如組織溝通、協調、交流活動,促進提高服務。

    4、最好的辦法是在小區內解決,平等友好協商,如果小區解決不了,透過社群政府行政主管部門介入協調處理。實在長期不作為,業主普遍不滿意,業主委員會依據合同約定追究其責任或解除物業服務合同,到期或提前啟動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公司。

    僅供參考,相互學習交流!

  • 2 # 無間道ABC

    我曾經在業主委員會里呆過,深知物業與小區居民的矛盾糾葛!總的來說,物業公司更顯得強勢一些!不能再讓物業公司與居民之間爆發血腥爭鬥了,國家應該立即出臺硬性法律條文!保護居民的合法權益不收侵害!不能再做圍觀者。應該馬上行動起來,立法!讓小區居民可以用法律來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 3 # 紅塵縱筆

    你好,我是一名物業工作者,但我也是一名業主,我站在我的角度給你分析一下。

    第一步、找物業進行調解。有哪些要處理的問題、哪些需要維護的設施以及哪些安全方面的隱患及時找物業協商處理。如果物業不作為我們可以走第二步。

    第二步、成立業主委員會。當讓成立業主委員會是有條件的:交付使用建築面積達到50%以上,或交付使用的建築面積達到30%以上不足50%,並且使用一年以上。滿足二者之一就可以申請成立業主委員會,並且聘請新的物業公司服務小區。

    第三步、到社群進行備案,需要成立業主委員的相關手續,檔案,成立業委會的流程、並尋求社群幫助召開業主大會,成立第一屆業主委員會。第四步、房管局物業所進行備案公示。尋求監管部門的幫助,早日成立業主委員服務小區。

    第五步、業主委員會成立,走馬上任,服務小區。

  • 4 # 小社雜談

    應當透過合法的程式來要求物業履行職責。

    物業這種行為已經不僅僅是不作為了,他侵佔小區的遊樂場用地,已經嚴重危害業主的權益及安全。

    根據《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我們可以透過成立業主委員會來維護我們業主的合法權益。

    很多人在不瞭解業主委員會的情況下,遇到被物業欺負了總是悶聲不出,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忍一忍萬事大吉,其實這樣想是錯的,有時候人善是會被人欺的,有些惡人看你善良就會得寸進尺,但是我們完全可以可以用來法律法規捍衛我們的權益。

    成立業主委員會有什麼好處呢?

    業主委員會對與物業有關的一切重大事項擁有決定權,也就是有以下好處。

    一、選聘和續聘業主滿意的物業管理公司。像題主這種情況,物業不打掃衛生還侵佔小孩的遊樂場所,已經可以透過業主委員會解聘現在的物業重新選聘新的物業了。

    二、監督、稽核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防止此費用被物業公司挪用。

    三、監督和協助物業公司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比如小區的環境衛生、公共場所及設施的使用問題,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若不執行可要求物業整改。

    我們新住的小區因為沒有大門、垃圾亂放、沒有綠化、沒有停車場等等問題,我們剛成立了業主委員會要求物業及開發商進行整改,協商後三方已經就一些問題達成了協議,目前小區的大門正在新建,物業也按要求整改了垃圾亂放的問題,所有的問題正在慢慢解決中。

    希望你也一樣,有個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

  • 5 # 王皓物業先生

    我大致看了一下其他人的回覆,大部分都認為應該成立業主委員會,把物業公司趕出去。也許這是最直接,最快也是最有效的方法。但是真正實施起來,你能保證找到下一家物業公司,能有這一家物業公司好嗎?

    1.我看了你問題的描述,也就是你對目前物業公司所提供的某些服務有些不滿,比如說你說的衛生問題,但是這些問題需要和物業公司進行溝通,另外是多大的小區配了兩個保潔?

    2.物業公司應用小區的公共場所進行商業活動,他們的目的也應該有以下幾點,也是為了小區的業主提供方便,你所說的棉絮亂飛,可以和物業公司溝通,讓商家做一個遮擋。

    3.我不知道你所在的小區的業主交費意識怎麼樣,也就是物業公司的收費率怎麼樣?如果業主都不交物業費,那麼這個物業公司怎麼經營下去,那麼他能夠如何提高自己的服務呢?

    4.退一步說,如果業主的交費意識很強,目前物業公司的服務態度仍是這樣,那麼你們應該和物業公司儘早溝通,最後貽害的還是自己的小區和自己的房產。

    5.溝通不暢,那就成立業主委員會,按正規的法律程式選聘,你們覺得合適的物業公司,為你們提供更好的服務。

    6.成立業主委員會的道路艱難而漫長,也不能保證選出的業主委員會成員能夠廉潔奉公,更不能保證選出的物業公司能夠盡心盡職。所以說在這個選聘的過程中,一定要找到合適的人。

    我的建議是業主聯合起來齊心協力和為公司溝通,列舉出小區的問題所在,物業公司服務的不足之處。讓物業公司給出整改時間表。但是業主也要樹立交費的意識,明白權利和義務的關係。如果再不行,那就按大家的說法,換掉當前的物業公司,選出您心儀的物業公司。社群物業通,希望你能關注!

  • 6 # wct11

    物業不作為,最主要的意識是主人翁精神不強。你業主給我這麼些錢了,就說明你認可了我的行為!我現在的作為就值這些錢了。他不能真實的去感受你業主真實的感受和需求。這也是人之常理。所以一個大的小區裡不可能沒有幹物業的,既然有幹物業的就理所當然先在自己小區內幹物業,分配適當的職務,並且還要接受大家的監督,這才能達到小區和諧的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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