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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創業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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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弘揚正能量BS
後果很嚴重,87歲老太多處骨折。騷年敢對高齡無過錯老太下毒手,十萬惡毒。
為懲惡揚善,宏揚正氣,依法對違法犯罪分子從重從嚴懲處,個人覺得應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達到依法嚴懲的目的,構建和諧社會需要法治做堅強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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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張525
這應該以故意殺人未遂起訴處理,因為被毆打的是八十歲的老人,成年人都知道,老人能經的起幾拳頭?稍微重點就有可能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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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陽光一風
和平社會,竟然出現如此行為,還是年輕一代!只能說是一種悲哀。簡直是光天化日下的行兇,不嚴懲,無法向老人及家人交代,不能向社會交代!再問一句,人們內心的善良都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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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賽羊群
中國的量刑確實存在問題,對於一個18歲對80多的人下那麼重的手會產生什麼樣的後果不知道嗎?尋釁滋事?還要看結果量刑?說謀殺都不足為過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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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天賜予
是誰在為這種懦夫行為推波助瀾?!
網路上一浪高過一浪的對老年人的摸黑輿論,確實讓這種腦仁不夠大的傻子以為可以隨便向老年人和小孩施以暴力還能招來喝彩。這下好了,刑事,民事兩邊的案子慢慢想法擺平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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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china3696666
不僅故意,而且惡意,毒辣!這種人早晚得出大事,危害百姓,不鎮壓不足以平民憤,不教訓不足以驚醒他微弱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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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qxiao118
我覺得這種事情必須要理清楚了,應該要判刑的了。這種屬於謀殺了,87的老人了。這麼一踹,哪裡受得了,老人受傷跟年輕人恢復的也不一樣!要負刑事責任才能安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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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珍惜擁有N5867
對這麼大年紀的人下如此狠手,不能草草結案,不能按普通傷害罪,應該按殺人未遂罪,因為被害人年齡太大了,十八歲了已經有行為能力了,這樣的畜牲不除禍害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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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lxq2266
我們來學習下分析正當防衛的律師的做法:一腳踹倒是尋釁滋事,其後腳踢倒地不起的老人就是故意傷害了,之後返回用柺棍擊打就是故意謀殺了。三罪並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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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樂百氏214373180
尋釁滋事簡單點意思就是先把人給刑事拘留了再講,就意味著不管傷情鑑定結果怎麼樣,到時也要判刑,如果在鑑定重傷那就夠他喝一壺了。要是輕傷最少估計要3年,因為性質惡劣,就是家屬諒解估計也緩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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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廖彩琳律師
他就是故意傷害,但是由於其性質惡劣,包含了無理取鬧成份,當前尋釁滋事更符合
為什麼呢?
因為這樣無論老太太是不是輕傷以上,(中國故意傷害罪需要輕傷以上才能定罪,)都會因為尋釁滋事而接受刑事懲罰。
但是過後根據老太太的傷情鑑定,小夥子可能會最終面臨追加故意傷害罪,看新聞,老太太多處骨折,應該傷的也重。
除了刑事責任,小夥子還需要面臨民事責任
不僅僅包括老太太的醫療費用等,如果殘疾了各方面的賠償都需要支付。
說實話,這事真的太過於惡劣。一個老太太好心提醒幾句,就捱打,可以說對方相當猖狂了,嚴懲是理所當然的。
我就不說什麼我們每個人都有老的一天了,只是覺得一個人對弱小的老人都可以下手,可見人品。
你心情不好,是你自己的事情,實在氣不過你可以自己打自己幾巴掌,或者誰欺負你你找誰去,18歲這麼美好的年齡,自己不上學還不工作,卻來幹這種傷天害理的事情,說你是敗類都不為過。
也希望這個小夥子的父母反思下自己,這麼些年怎麼教自己孩子做人的。
我們大多數人都會普通的過完一生,但是最基本的是真別去做傷天害理,違法犯罪的事情,不求對社會做貢獻,但是別給父母添麻煩,給社會加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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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真石
看了三個影片,公然跳踹一八十七歲老人,在踹到倒後,又用腳狠勁踩踢,後用棍棒砸打。這豈止是尋釁滋事,這是殘暴,是泯滅人性的暴徒行徑,無人性的獸性體現!才十八歲如此暴戾。假以時日,必定是社會上作奸犯科、殺人放火、無惡不作的犯罪份子。不能簡單以尋釁滋事罪,予以治安處罰,或者以簡單輕傷傷情來判斷其罪行,這符合從速從重從嚴的條件,應該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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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滬漂王大毛
因為一句好心的勸阻,87歲的老人遭到一位18歲少年的毒打。為老人的遭遇感到心疼,為少年的心狠手辣感到憤怒。一個什麼樣的家庭才會培養出戾氣如此之重的孩子呢?我覺得這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也需要我們仔細的去思考,到底應該怎樣才能把自己的孩子教育好!
事情的過程很簡單,該少年在大街上隨意的扔腳踏車,老人看到之後好心勸阻,然而沒有想到的是卻遭到了少年的拳打腳踢,老人身體多處骨折,雖然說生命沒有特別大的危險,但是老人在之後的生活中將會過的很艱難。目前這位暴躁的少年已經被警方按照涉嫌挑釁滋事逮捕。
18歲是一個人一生中最美好的年紀,可是這位18歲的少年卻因為自己的暴躁使得自己的後半生充滿了灰色。我不知道此時這個少年有沒有後悔,但是事情已經發生了,不管他再說什麼也都無濟於事,這也將是他人生中最難忘的一件事。
最後大貓想要說的是,無論遇到什麼事情我們都應該冷靜的去處理而不是暴躁或者衝動,因為有些時候有些後果我們真的承擔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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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夜雨如書
目前逮捕這位18歲小夥的罪名是尋釁滋事,但他最後被認定的罪名很有可能是故意傷害罪。
說白了根據他當街毒打老人的行為,先認定尋釁滋事是為了刑拘他,沒毛病,隨後還要看被打老人的傷勢如何,再根據傷情來判罰。像這種目無王法,喪心病狂的傢伙,應該會從重從嚴判罰。
18歲,戾氣如此之重,竟然對好心勸說他的87歲高齡的老人動手,而且助跑飛踹、狠命踩踏、拿柺杖抽打,這些行為殘忍至極,已經超出了人類的底線。據老人回憶,她在被毒打期間曾喊救命,但是18歲的嫌疑人並未停手,直到另一位熱心路人出面才阻止了暴行。
而這一切的起因僅僅是這位18歲的小夥心情不好。個人認為,他不僅僅是心理有問題,而是骨子裡反社會。因為他施暴的物件是毫無反抗之力的老人,面對老人的求饒他沒有停手反而變本加厲地拿起了柺杖繼續抽打,而當熱心路人出面後,小夥眼看這位成年人不是他能欺負的了,這時才收手。這是典型的欺軟怕硬,向弱者抽刃。聯想起類似米脂案等兇手的行為,細思極恐,他們都是因為自己生活不順,於是把怒火傾瀉給了比他更弱小的人。
類似這種內心反社會的人,真的沒有挽救的必要,必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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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天天4571969
確切的說,是在謀殺,88歲的一位老人,被一個18歲青年如此殘暴致命的毆打。這個不是謀殺這是什麼?還有人性沒有?和當年南京大屠殺的日本鬼子有何區別?唯一的區別就是他手機沒有刺刀和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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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譚崽崽
勇者憤怒,抽刃向更強者;
怯者憤怒,卻抽刃向更弱者。
《華蓋集.雜感.魯迅》
只因為小夥把腳踏車亂摔,87歲的瘦弱老太好心勸阻了幾句。便遭遇了一場暴虐毒打!
18歲的小夥先是來一個狠毒跑步助踹(以增強腿部的擊打力度),繼而是對倒下的老太狠毒的蹬踏(還不解氣),最後借用老太的柺杖狠毒的抽打,並且在老太悽慘”救命”的哀救聲中,仍不住手!
試問有多大的仇多大恨要置87歲的老太於死地?!
小夥的解釋是因為心情不好?
那小夥你何不去找泰森單挑?
好在警方及時出手,以尋釁滋事罪將其拘捕入獄。
由於小夥的無端施暴,造成87歲老太身體多處骨折。看來,傷得不輕的可憐老太要在床上度過餘生了。
如果司法鑑定報告出來是輕傷或重傷,在量刑上小夥又多了一條故意傷害傷了。根據其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判處其尋釁滋事罪或故意傷害罪最高刑懲,小夥是絕對逃不掉的!
另外,民事賠償這塊也夠他家裡人喝一壺了。傷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乃至老太今後躺在床上的一切費用,應該由被告及家人全部責任。
小夥才18歲,應該是好好讀書或者出門打工。想不到暴戾之氣如此嚴重!
甚至可以說是具有反社會人格傾向了。這,到底為什麼呢?
小夥的惡劣犯罪行為,是在挑戰人們的道德底線,更是在挑戰神聖的法律!
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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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三更雪
我覺得不只是故意傷害,完全是反社會,反人類:
首先,這種傷勢,對88歲的老人來說,絕對是致命的!這點對於在家裡照顧過老人的,或者骨科醫生都應該知道!建議傷勢鑑定時必須考慮年齡問題,畢竟相同傷勢對88歲老人與對年輕人來說,差別真的很大!
其次,起因竟是老奶奶好心提醒。看嫌疑人此前的表現,暴力傾向已經很明顯了。而透過多次暴打老奶奶的行為,證明此人暴力傾向嚴重,對社會,對他人充滿仇恨心理,這種人極度危險!請別忘記米脂砍殺初中生事件,駕車衝撞人群致警察死亡事件,此類人可能極度相似,將自己的不如意轉嫁給社會及他人,進而進行無差別襲擊!
最後,從記事起,父母和老師就教育我們尊老愛幼,對於一個正常人,在怎麼樣也不會對這麼大年紀的老人動手!這年輕人根本不配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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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五班長
先說說我看了影片介紹後的心路歷程吧!第一時間感到震驚,不亞於山崩地裂,,轉而怒火滿胸,有“壯士飢餐胡慮肉”之恨,靜下來之後乃是悲痛,傷心,不由自主地淚流滿面,感覺淚不是從眼眶流出來的,而是從胸中湧盪出來的,我想到了自己的母親,由此聯想到老太太的子孫,87歲拄著柺杖的慈眉善目的老太太,她就是我們的奶奶,是我們的母親啊,因為好心地勸說了一句,竟遭來18歲惡棍少年飛腳暴踹,這個罪該萬死的,喪心病狂的,不知哪狗家的雜種,豈只踹傷的是老人,他踹傷的是全華人民的心啊,我們這個社會還能容忍這種惡少恣意妄為,為非作歹嗎?
現有的法律太過仁慈,不足以懲罰罪犯,警示後人,針對這種“惡少暴踹男”必須使用鞭刑,先抽他個一十八鞭,再使用棒杖,再打他個二十八杖,什麼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先把鞭刑,棒刑用了後再交給法院去處理,不然,不能平民憤,不能懲犯罪,不能安民心,各位網友說是不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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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老方同志
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取決於老太太的傷情鑑定。
“18歲男”的行為涉及兩個罪名,即尋釁滋事與故意傷害。
尋釁滋事即“沒事找事”。這個案子符合尋釁滋事罪的特徵。因為毆打的是老人且社會影響大,並且尋釁滋事罪的構成不需要傷害後果,也就說老太太即使是輕微傷,對該男也可以給予刑事處罰。單個人作案的尋釁滋事最高可處5年的刑罰。
故意傷害即“以傷害他人身體為目的”。這個案子中18歲男的行為顯然也具備這個特徵。但是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必須用傷情說話。故意傷害罪的起點必須是輕傷害以上,達不到輕傷害的排除尋釁滋事只能給予治安處罰,也就是最多行政拘留15日。即使達到了輕傷害,最多也只能判處3年有期徒刑,只有老太太的傷情達到達重傷害的標準,最高才能判處10年有期徒刑。這是故意傷害的違法犯罪處罰的硬槓子。
“18歲男”的行為涉及兩個罪名,並不是說兩個罪名一起用,即“分別宣判合併執行”。同一個犯罪行為按兩個罪名來處罰,這不符合中國刑法的精神,只能選擇一個處罰重的罪名來定罪處罰。
綜上,“18歲男”適用尋釁滋事還是故意傷害,一切取決於老太太的傷情鑑定。如果老太太的傷情結果為輕傷害,只能按照尋釁滋事罪量罰;如果老太太的傷情達到了重傷害的標準,則應當按照故意傷害罪來處罰。也就是說“18歲男”最多可判處10年有期徒刑。
另外,可能讓網友失望,但是也是沒有辦法的事,執法、司法者誰也不能突破法律規定,尤其是社會影響大的案件更要準確地體現法律精神。國家有嚴格、精細的人身傷害等級鑑定標準,有時傷口長度相差1毫米都會影響鑑定結果。傷情大體分為輕微傷、輕傷、重傷3個等級,是很難變通處理的。即便老太太是重傷害,最後判決結果也不可能是滿打滿的10年,因為未滿18週歲(根據報道該男可能不滿18週歲,滿18週歲就叫19歲了)的人依法要從輕處罰,還要看悔罪表現,家屬是否諒解等多方面因素來決定。
“18歲男”還有他的家人要想少判刑,那就只有每天燒香吧!保佑老太太的傷情鑑定達不到重傷害的標準。
87歲的張老太怎麼也沒想到,她在散步時看到年輕人無故摔腳踏車勸了兩句,卻反被對方拳打腳踢,至今躺在醫院。一名知情人士告訴南都記者,被毆打的張老太全身多處骨折,“人沒有性命大礙,但估計今後只能臥床,因為她實際上虛歲88歲了,老人家骨頭經不起這樣打。”對於事發經過,張老太事後曾回憶道,“我看到他在扔腳踏車,我說這樣扔要扔壞的。他‘哐當’一下他停下來,我以為他不扔了。”張老太表示,“被他推倒以後,他就踩我、打我,在地上打。我就喊救命也沒用。”據悉,毆打張老太的嫌疑人尚某今年18歲,隨打工的父母在浙江海寧生活,事發前其父母剛回雲南老家。尚某因尋釁滋事罪已被海寧公安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海寧公安已向海寧市檢察院提請逮捕。
回覆列表
一些無腦貨!打人犯法,無論是多大年紀的人打人,無論是打的多大年紀的人,都犯法!這個事件中,打人者性質更惡劣,除了違反治安條例,還有道德層面的東西。
首先要違法必究,違法必懲,才能談道德,才能還一個乾淨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