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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友律師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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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100903091846
正常情況下,土地使用分為商用地、工業用地、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分別對應為:40年、50年、70年。也存在商住兩用住房,其產權也多為50年。
所謂70年產權限制是指土地的使用權。購房者對房屋的使用權是永久性的。按規定房屋土地的使用權不是業主從拿到產權證書算起,也不是從簽署購房合同時算起,而是指從開發商拿地時的那一天算起。目前法律規定,商品房土地使用權到期後,住宅用地可自動續期,房主只需繳納土地出讓金續用;如果土地到期後國家有拆遷計劃,房主可獲得依照當時地上物市值評估價格做賠償。
很多人之前有買房經歷的人通常都不太清楚,常說房屋產權一般分為70年、50年、40年,那如果“70年產權”到期後,還了一輩子貸款買的房還是我的嗎?會被如何處理?
接下來看看律師怎麼說!
①您買的房,所謂的“70年產權”怎麼算?您的房屋產權到哪年?【2010年】——開發商獲得土地批租權
【2013年】——商品房建完進行銷售
【2014年】——買房搬進新家
【2010】+70年=【2080】換句話說土地使用權期限從開發商拿地起算!
②房屋產權都有哪些年限劃分?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
一般情形,民用住宅用地權屬年限最高為70年,工業用建築用地和綜合類用地最高50年,商用建築用地最高40年。
2、國家收回,對業主進行補償。
3、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透過調查瞭解第一種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認可。
④房屋產權過期後應該如何續期到期瞭如果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但要補交土地稅。《物權法》規定: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可進行續期申請,在相關部門得以批准後,繳納續期費用即可。如若到期後不進行續期者,國家可依法收回房屋所佔土地的使用權。
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為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住宅的使用許可權是70年,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屬於私人財產,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
房屋產權過期後,申請續期成為重中之重。只有在相關部門批准後,房屋才能繼續正常使用!到期後僅僅因為手中持有房本,並不能說明房屋就歸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