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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山5457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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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庸之道fengwu901004gma
小區設施(含電梯)所有權歸屬全體業主(住戶)物業無權.不準住戶使用/如果住戶不繳物業費.超過半年.物業可申請法院(假扣押)拍賣住戶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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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483067454
這個問題太頭痛了。裝不裝電梯有爭議,交不交費有爭議,壞了動不了了有爭議。主要是沒有硬性規定,政府部門也不管,根本就無作為。乾脆全國炸樓都住平房算了。華人就是這種窮命賤骨頭。好日子過上了誰也不讓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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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宅友
1.首先無論業主是否繳納物業費,業主都是可以回家的。同時電梯部分屬於公攤部分,這個部分在買房子的時候,每家每戶就出了錢均攤的,每個人業主都擁有使用權。坐電梯、走樓梯回家都沒有任何問題,目前情況下,爬樓梯先度過目前的囧境。
2.更換物業或者起訴他。如果物業因為這個原因不讓你使用電梯,物業不會只是針對你一個業主。你應該聯絡其他相同遭遇的業主,首先成立一個業主委員會,商討現行物業公司是否符合廣大業主的權益,只要大部分業主同意就可以更換業主。如果物業公司服務意識有所改善,質量提高,這個時候應該予以配合繳納物業費,相信不讓用電梯等惡劣對待將不復存在。
不怕事,不惹事,即使是一些本地的物業公司也會變得越來越好的,這是一個市場化的行業,不好的東西自然沒有人支援。再怎麼橫,也只能小打小鬧,尤其是那些敢涉黑的物業公司是現在國家打擊的重點,一打一個準。祝你小區物業服務越來越好,住的越來越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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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楊君波
首先按時繳納物業費是每個業主應盡的法定義務;其次無論有什麼糾紛或者矛盾,都要透過合法程式解決,合法維權,惡意拖欠物業費都是違法違規行為。
既然拖欠物業費,當然就沒有資格享受物業公司提供的管理及服務的,否則也是對其他繳費業主權利的侵害,屬於不當得利。
既然選擇住在密集的小區,必須站在公共利益的角度來看待事情,否則就是自私自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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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講道理的小老頭
不交物業費就沒有電費,沒電費,電梯就不動,這個理誰都懂,回不回家是他本人的事,拿電梯說不讓回家,不是騙人的鬼話嗎,為什麼明知騙人鬼話還大肆宣傳,就是為物業添堵吧,明知不交費是不符合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為什麼違規無人追究責任,還幫著違規人討罰物業,栽上不讓回家的罪名。到醫院,到飯店,到旅館,到火車站,汽車站,不付費行嗎,為啥到了小區,不交費還那麼理直氣壯呢,如果你不付律師費,你有啥理由要求免費為你服務呢?記者如果電視臺長期不給你開支資,你會免費長期幹工作嗎,為什麼到了小區業主不依合同交費,還有權力要乘坐電梯呢。怪怪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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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好人一生平安77513758
不交電費,無權乘電梯,不交學雜費,不要進大學堂,醫保欠費,不能使用,記住,你所應該交的各項費用,才能享受有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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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樓梯呀,免費,不買票能讓你坐飛機,坐高鐵,坐出租,乘公交車嗎,不還是有又步行在去他想去的地方嗎,有樓梯上就不錯了,個性,有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