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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佳期的假期來嘍

      當然不會有刑事責任,你並沒有直接,或者間接的讓她自殺。談戀愛是人身自由。法律沒有規定,為了讓這個人好好活著,就必須牽上另一個人的一生幸福。那不等於限制人身自由嗎?  如果你女朋友像你所說的那樣,你再和她處,也沒什麼意思了。女孩的第一次是很重要,可我們不能因為你給了第一次就可以任你折磨,你想怎樣就怎麼啊!就算有救命之恩,也不能踐踏被救人的自尊,限制被救人的人身自由,感激歸感激。我可以在其他方面報答你,盡我所能。但是都有個度的!  我這是給你舉得這麼一個例子。就是告訴你,雖然她的第一次給了你,但也正像你所說的,你們都是自願的。理論上說,你不感激也沒有你的錯。道德上你是該珍惜他。可是如果現實生活中,你已經很愛惜她了,對她很好,是她自己不滿足,還要強加你很多不合理的要求,不理解你,包容你,那只有對不起了。一刻都不會留在你身邊。因為跟這種人生活毫無意義,沒有樂趣!無時無刻都要為她付出,以她為中心。沒有自由。  就算她自殺了,你用不著譴責你自己,不是我冷血,可事實你不想讓她這樣,是她自己選擇的,我們不能為了讓她活著,就奉獻自己的一切,那我們自己活著還有什麼意義?  跟她分手就是打個電話講清楚就可以了,然後再也不見她,這是比較痛快的,否則怕她死纏爛打,讓你也很痛苦!  再有就是可以採取漸漸疏遠她,她讓你去找她,你找各種理由推脫。她跟你哭,跟你鬧,發脾氣你也不用理。弄個一兩次她自己也知道你對她不耐煩了!然後找個合適機會一分手。如果你真下定覺得就跟她拜拜,那她打電話以死來威脅你,你也不用理了!因為那隻會沒完沒了!她總要死,你就總分不成!你可以當時答應她,你現在就去找她,問她的位置,然後給她的朋友打電話區就她。跟她朋友說清楚就可以了!你出面,只會給她產生一種錯覺,覺得她還有希望。你必須讓她清醒,讓她死心。記住,不是你冷血,是你在為你們之間做個很好的了斷。  說其他的都沒有用。如果不是她的專橫,就不會促使你有離開她的衝動!不怪你,哥們!  我又看了您的補充答案。你是個很有責任心的男人。如果你真的想離開她,如果你們在同居的話,就先不要同居了,起碼不住在一起就不用擔心她生氣就跑到外面。你可以說因為你工作原因或者你父母要你回家照顧一段時間為理由,搬出與她的愛巢。可以一點點搬,也可以一次性搬走。  如果沒有同居,就可以減少跟他住一起的機會,更減少晚上和她約會,這樣避免了晚上爭吵,她會離家出走。如果白天吵架,晚上她還是不肯回家,我勸你不要找她了!我也是女人,每次我都知道我老公不會讓我走出那個門,所以每次我都假裝離開。女人大多都任性。只要你肯一次不去找她,以後她就不敢再走了!上次我跟我老公生氣,我真總了,也是晚上,但是我就在樓門裡不敢動,因為我膽子特別小。可我老公一位我躲在衛生間裡,就沒出來找我。當我等了3分鐘的時候見他還沒下樓,我就後悔出來了,呵呵~~後來15分鐘他發現不對勁就出來找我了!那以後我再也沒走過!嘿嘿~~~  我就是要告訴你,你若是讓她抓到你的軟處,知道你的弱點,她就會為所欲為,就因為她知道你心軟,所以她每次都想怎麼樣就怎麼樣?!~  擔心她遇見壞人???呵呵~~~哪能那麼湊巧!我還是那句話,你可以問她在什麼地方,她一味你會過去找,你就找她的朋友去陪他、她,你得讓她知道你對她很失望。或者下次她出走,你就可以就此分手了~發信息告訴她,你很傷心她經常這樣,然後你就消失!她肯定就傻眼了!~  終歸一 句話,你們之間的分手能不能成功,都在於你肯不肯狠下心!如果你覺得真的和她過不下去就不要堅持了!我身邊有這樣例子,老婆脾氣不好,處物件的時候就想著將就。結果婚後開始大吵大鬧,最後決定離婚!!!  你自己考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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