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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塔下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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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世好
正常,且有點兒慢了。
情人眼裡出西施。一見鍾情,就可以定終身,何況都三次了。
都說好事不過三。如果第三次還不出手,這事兒就"黃"了。
年齡不小了,敢緊談婚論嫁吧!
愛不需要理由,愛只需要付出,這就足夠了。
管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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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悠然歲月
建議女方一定在認識男方在三個月以上,才能有所接觸,僅限,牽手擁抱,只有長時間認識一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工作,家庭,身體健康,性格愛好,習俗宗教,交友心態等等)如果交往正常一年後可結婚。從認識到結婚生子。就象種萊一樣一定要走過季節才能瓜熟蒂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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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心理諮詢師王振華
節奏快慢不重要,感覺最重要。
一見鍾情,一見傾心,怦然心動是有心理學依據的。
當喜歡一個人,在多巴胺的催化下產生愉悅、欣快、幸福的感覺,渴望與Ta日日相見,易有衝動行為,這就是所說的激情之愛。
對於戀愛中的男女是非常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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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胖666999
清朝的時候這事真不行,民國應該可以問問林徽因和徐志摩,六零年的時候有個三年自然災害你知道不,大家都吃不上飯,到了現在了,你覺得行就行,不服就揍他,我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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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人如平凡
我覺得很正常,都二十一世紀了,兩個人只要是看對了眼,一月見面30次也無問題呀,關鍵點在於兩個人要相互喜歡才能,話說白了在婚姻中要據自身家庭條件來取捨、衡量。若是覺得合適,也是自己喜歡的型別,牽手擁抱、接吻等等一切都很正常,兩個人之間的相處之道有時候要看緣分,找一個自己喜歡的人或者說找一個被人喜歡的人都自己去選擇。我是覺得男人應該找一個自己喜歡的人為最好,女人則應該找一個被人喜歡的人為最好,當然最佳選擇是雙方都互相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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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鎖清秋5258
這樣是有點快,快得有點倉促。才見三次,彼此還沒有深入瞭解,就要牽手擁抱。是有點嚇人。這樣的人,我個人認為,有點不靠普。還是小心點為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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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老趙的自留地
一個月見了三次,說明你也想見。第三次你收下禮物接受表白了,所以,他覺得你也接受他了,所以才有牽手和擁抱。這樣的節奏的確有點快,恐怕下次見面就敢開房了!
婚姻不是兒戲,必須認真再認真。因為你選定了他,就要跟他一輩子,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個扁擔擔著走!
他家經濟情況咋樣?兄弟姐妹幾個?工作如何?為人如何?是否有不良嗜好?
所有的情況你必須瞭解,然後,透過一定時間的相處,透過察言觀色待人接物,再做出是否訂婚的決定。訂婚儀式以後,才能談婚論嫁。
我的一個同學的女兒見了一個男的,感覺不錯,感情很快升溫。不到半年,兩個人結婚了。沒想到那個男人好吃懶做,還脾氣暴躁,結婚不久,就露出了狐狸尾巴,對我的同學的女兒動輒打罵。
無奈之下,結婚不到倆月就離婚了。直到現在,女的仍然單身。她說:害怕結婚!
愛情需要緣分,需要兩個心靈的同頻共振。因此,必須慎而又慎。注意點,談戀時,無論男女,都會極力表現好的一面,而遮掩醜的一面。不用心觀察,就會被矇蔽。
節奏太快不一定就不幸福,但是,還是有風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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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春筍少年
太慢了!
相親牽手成功,當天晚上就在一起多得去了! 歲月不饒人,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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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六十秒的六分鐘
相信日久生情,也相信一見鍾情,不管是哪種感情,大多時候第一眼就已經決定了,相親是多了一次認識彼此的機會,眼緣很重要,好感很重要,緣分從來沒有錯過任何一個人,對的人是會在對的時間遇到。
認識不到一個月見面三次,你們是互有好感的,來得早或者來得晚不如來的剛剛好,這個節奏並不快,很符合認識一個人並且發展戀情的正常的範疇了,他給了你一個正式的表白,所有的開始就應該是從表白開始。
感情是兩個人的事情,愛是相互的,這也算也是遇見愛情的開始,如果你對他有好感,不妨放心大膽跟著心走,開啟一段簡單美好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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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戀愛沒有快慢之說,有的乾柴烈火一點就著,有的和風細雨緩緩而來,這都要看緣分如何。我總喜歡以自己說事。我年輕時很自卑,但因為認的幾個字(那個年代就是文化人)有許多農村姑娘喜歡我,可以說一堆。就有這麼個女孩子比我小二歲,很是喜歡我,當然我也喜歡他。青梅竹馬一起長大,因為二小無猜。最後發展到形影不離,因為都是農民,在生產隊勞都圍著我轉,我到那,他跟到那,就這樣子5、6年。兩人嘴裡有說不完的話,眼晴裡有傳不完的情,可5、6年中沒有一次肌膚接觸,沒有擁抱過,後來還是沒能走在一起。她嫁給別人了,當然我是有些後悔的,如果早點給她一個擁抱,她就是我的。7、8年後我還沒有成家,可她已經有了好幾個孩子了。我已快要30了,經人解紹認識另一個姑娘,第二天就帶她認識我爸媽。當晚就睡到一起,第三天就辦了結婚登記手續,這真的叫火速行動。這就是乾柴烈火,一點就著。這個姑娘就是我終身伴侶,這就叫緣分。想想也好笑,可笑。同村姑娘相戀這麼多年,以目傳情5、6年卻因缺少一個擁抱而失去。而後一個只見一面三天時間只因一個擁抱而得到。這就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