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雲中有大象

    這就是一個心理上的問題!

    試想一下如果是自己去搶劫,是不是都不想讓別人知道,或者看到?怕呀!怕當事人報警,怕坐牢,怕警察,怕自己的親朋好友知道!種種原因,心理面一下鑽了牛角尖,就幹出殺人滅口的事情來!

    或許還有一類人,它不是一次兩次幹這種事情,所以抱著殺一個則是殺,殺兩個湊成一對的心態,那是就肯定悲劇了,但是這種情況畢竟還是很少才對,要不這個社會就亂了,對吧!所以還是要好提醒大家,出門在外一定要小心謹慎,萬一遇到,儘量滿足壞人的要求,畢竟錢被搶了還可以再掙,命要丟了,那就沒辦法了!

    遇事要冷靜,記住一切壞人的特徵,還是相信警察叔叔!

  • 2 # 使用者9127763985

    犯罪嫌疑人,在金額並不巨大的情況下,選擇殺害受害著。此時此刻,錢多少跟嫌疑人已經沒有多少關係了(同樣的罪,錢多少隻是量刑的多少而已),因為他也不會想那麼多了!緊有的就是恐懼和煩躁,繼而走向暴怒,而暴怒的結果就是直接殺了受害著,反正都是死了!

    如果有犯罪心理學專家在場的話,一般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的。在心理上給犯罪嫌疑人解壓降溫,控制其情緒,引導犯罪嫌疑人在意識上放棄抵抗,從而服罪。

  • 3 # 金徽胖叔

    首先宣告這不是我擅長的型別,本人一名普通教師,喜歡傳統文化,身處大西北,願意結交各地文朋詩友。下面僅就我的理解回答如下。

    個人認為此類案件通常有兩類,一類是熟人作案,一類為流竄作案。

    流竄作案的歹徒所為,可能是一時惡從膽邊生的行為,其行為目的本來就帶著報復社會的性質,所以會有劫匪一不做二不休,犯下劫財殺人的滔天罪行。

    熟人作案的劫匪殺害受害者一方面可能是為了隱藏他與被害人相識的事實,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作案時被受害者識破真實面孔,選擇殺人滅口。

  • 4 # 那山那石那鄉音

    搶劫罪是以非法佔有他方財物為目的,用暴力或威脅使用暴力為手段達到非法佔有他人或被他人保管財物為目的的行為,在客體上侵犯了公民的健康、生命、財產權(包括公共財產)。不同於盜竊和搶奪等涉財犯罪,區別的特徵就是侵財和使用暴力,同時具有兩種以上犯罪行為。一般實施搶劫,行為人都持有暴力工具,如,槍械、刀具等,基本都是致命的工具,一旦實施,後果就是造成受害人死亡或重傷。同時,致人死地就是為了製造破案難度和容易達到佔有的目的,還可以縮短作案時間,主觀上是行為人想要的結果。如果實際搶的財物不多,是因為目的沒有完全得逞或意志之外的因素造成,也許是行為人判斷不準,實際沒有想到的多。只要造成受害人健康、生命、財產的侵害,就是搶劫罪。不論涉及財產多少,後果輕重,都將追究。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烈山區有幾個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