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有志於從事黨政工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二)學習成績優良或工作表現良好,發展潛力大。
(三)具有一定的社會實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口頭和文字表達能力
(四)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勤奮敬業,務實肯幹,勇於創新,樂於奉獻,能夠安心基層工作。
(五)作風正派,品行良好,群眾觀念強,服從組織安排,遵紀守法。
(六)身體健康,能適應基層工作需要。
(七)應屆畢業生中的本科生不超過25週歲(1988年7月31日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8週歲(1985年7月31日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2週歲(1981年7月31日以後出生),並且能夠在2013年7月31日前畢業並取得相應學位。“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和“西部計劃”志願者中的本科生不超過28週歲(1985年7月31日以後出生),研究生不超過32週歲(1981年7月31日以後出生)。
(八)符合報考職位的相關要求。
具備以上條件的優秀中共黨員、優秀學生幹部、受過省部級以上表彰的報考者,同等條件下優先選調。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在校或工作期間受過處分、在各類考試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選調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有志於從事黨政工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二)學習成績優良或工作表現良好,發展潛力大。
(三)具有一定的社會實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口頭和文字表達能力
(四)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勤奮敬業,務實肯幹,勇於創新,樂於奉獻,能夠安心基層工作。
(五)作風正派,品行良好,群眾觀念強,服從組織安排,遵紀守法。
(六)身體健康,能適應基層工作需要。
(七)應屆畢業生中的本科生不超過25週歲(1988年7月31日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8週歲(1985年7月31日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2週歲(1981年7月31日以後出生),並且能夠在2013年7月31日前畢業並取得相應學位。“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和“西部計劃”志願者中的本科生不超過28週歲(1985年7月31日以後出生),研究生不超過32週歲(1981年7月31日以後出生)。
(八)符合報考職位的相關要求。
具備以上條件的優秀中共黨員、優秀學生幹部、受過省部級以上表彰的報考者,同等條件下優先選調。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在校或工作期間受過處分、在各類考試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