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陽光生活擁抱大自然

    如果拆遷後再無其他住房而且覺得地理位置面積價位結構滿意的話,可以選擇要房子,

    如果自己還有其他住房,且離親人子女較近適合隨時探望聯絡感情,那就可以選擇貨幣化補貼,假如我們院子牽扯拆遷,我會選擇貨幣化補貼,面臨退休且家人都集中在省城,沒必要在原工作地再置辦房產,以便享受退休後親情更為重要!

  • 2 # 小河附近小橋流水

    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如果沒有居住的地方,就大機率會選擇房屋補償。

    如果條件可以,而且房屋補償,不合自己心意的時候,就會選擇貨幣補償。

  • 3 # 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

    點對點地踢點球讓筆者回答,算是也找對了,正好筆者從事過房屋拆遷工作,目前仍在從事村建工作。那就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和所思所想,作如下答覆。本答覆的核心觀點是:

    房屋拆遷是選擇安置房,還是貨幣補償,既與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拆遷戶的經濟實力及個人看法、安置房的性質與基本條件等密切相關,不同地區不同家庭會有不同的選擇,適合自己的才是最佳選擇。

    但就筆者本地而言,如有還建農房(或宅基地),我會分一部分家庭成員選擇還建農房(或宅基地),另一部分選擇貨幣安置,力爭做到城裡可居住或有投資,農村也回得去,城裡和農村之間可進可退。

    第一,貨幣安置的優劣分析

    就各地拆遷的住房安置實際來說,貨幣安置是比較通行的做法,對拆遷方來講,簡單,直接,少了限價商品房修建、分房、物業糾紛等等麻煩事。

    就拆遷群眾來講,選擇貨幣安置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購買商品房,以及在哪裡購買、什麼樣的環境、什麼的價位,選擇餘地很大,對已有商品房、已經確定在外地居住的人來說,是很好的選擇。但對有購房硬需的拆遷戶來說,補償的貨幣安置款想買自己稱心如間的商品房有一定難度,需自己還要掏不少老本,對經濟條件較差的,其實也沒有多大的購房選擇餘地,而且款到手後,一時不購買,可能幾個月後房款就差得更多了。

    最重要的是,選擇了貨幣安置的人員,不能再回農村建房居住了。

    第二,安置房的優劣分析

    (一)限價商品房。就拆遷群眾來講,選擇限價商品房能保障基本的居住,有了基本的安身立命之所,不會因經濟條件較差而承受購買商品房的壓力。但也會面臨出行不太方便、周邊環境不配套、交房不及時等諸多問題。

    另外,限價商品房對轉讓交易有一定的時間限制。且選擇了限價商品房安置的人員,也不能再回農村建房居住了。

    (二)還建農房。選擇還建農房,雖然在農村仍有宅基地、有住房,保住了農村的“根”,但仍是居住在農村,交通仍有可能不方便,配套設施也可能較差,不管是政策統一修建還是自己建設的可能都有這些問題。

    第三,從部分地區的實際來看

    (一)貨幣安置漸成主流。這是因為由於安置房特別是限價商品房的遺留問題多,不少地方都已淘汰或即將淘汰這一安置方式,筆者這裡三年前就沒有了限價商品房安置方式,但其遺留問題目前仍在處理。

    (二)就不少地方選擇限價商品房後居住的情況來看,以年老的父母居住為主,即使當時選擇了入住的年輕人,也有不少已另行選擇購買了改善型的商品房居住。

    (三)還建農房(或宅基地)這一安置方式採用的地方不多,但隨著農業農村的發展,能在農村有房子將是更多人的選擇。

    第四,幾點建議

    (一)若無太大的經濟壓力或限價商品的位置、戶型、配套極好外,應以選擇貨幣安置為主。政府在淘汰、入住的人在逃離的限價商品房,離“雞肋”相差不遠,所以在能有其他選擇的情況下,應該首先考慮選擇其他的安置方式。

    (二)農村的發展將越來越好,若能分一戶中分一部分安置物件選擇還建農房,將是極有眼光的選擇。筆者這裡不拆遷戶就是大部分人選擇貨幣安置,一家留一人選擇還建農房安置,二者兼顧,進退有據。

  • 4 # 新圖影像

    兩種方式各有利弊:

    貨幣補償

    徵收拆遷最簡單、省心的操作就是貨幣補償,但是偶爾會有徵收拆遷方選擇無賴的方式,比如簽了補償協議遲遲拿不到補償款、或者不按照約定一次性發。

    其實只要我們有補償協議,我們就可以根據協議的內容要求徵收拆遷方足額、及時的進行支付補償款,在其不履行的時可以進行民事訴訟並且申請強制執行。所以執行起來也方便。

    產權置換

    有時簽了補償協議,最後進行產權置換的時候也會變成一個“空餅”。很可能出現安置房的面積不符合約定、安置房的位置發生了變更、土地性質及權屬出現糾紛,甚至可能存在建設房屋時開發商資金鍊斷裂導致爛尾,也有可能出現最後無法辦理產權登記的情況。所以一定要約定好違約責任,尤其是進行產權置換的時候,要給自己一個選擇權。但是房屋的話可以升值,作為固定資產,這是貨幣沒有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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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問題

    廣告房屋拆遷一般都是怎樣賠償的

    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週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因各地補償的型別、補償標準不一以及徵地拆遷的複雜情況,文章內容並不能完全針…

    102019-05-23

    房屋被拆遷時選擇貨幣補償還是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好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依據國務院590號令規定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產權調換,所謂的產權調換就是徵收人提供安置房,或在拆遷原地建安置房用於被徵收戶的安置,這就是產權調換,產權調換時按雙方洽談達成一致後簽訂《徵收補償協議書》並約定被徵收戶不領取徵收補償的補償款,等安置房屋建成安置時結算並互找差價。這種補償方式優點是:一般來講安置的房屋價格略低於市場同區位商品房價格,且有可能還住在原地滿足居住習慣。缺點是:在原地安置的一般都是期房,建設週期較長,缺少貨幣補償可以靈活選房優勢及選擇新的滿意的居住環境和改善原有難改變的鄰里關係。

    4瀏覽422 2018-03-21

    房屋徵收的補償形式選擇貨幣好,還是房屋置換好

    貨幣補償和房屋置換以及貨幣加房屋置換三種補償方式都可以選,至於哪個更划算看拆遷方給的條件了,貨幣補償解決方式簡單,房屋置換通常是1:1.1-1:1.5之間,也有更高的情況,要看具體情況了。

    1瀏覽156 2018-07-30

    房屋被拆遷時選擇貨幣補償還是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好呢?

    一、房屋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沒有好與不好一說的,主要是結合被補償人的自身需要確定的。 二、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瀏覽3996 2018-11-26

    被徵收人能否選擇貨幣補償與房屋產權調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貨幣補償與房屋產權調換是兩種法定的補償方式。在《徵收條例》第一次徵求意見稿中,明確規定了補償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或者實行貨幣補償與房屋產權調換相結合的形式。但在最終透過的《徵收條例》中,只規定了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而刪除了或者實行貨幣補償與房屋產權調換相結合的形式。這就在解釋上帶來了一個問題:被徵收人依《徵收條例》能選擇貨幣補償與房屋產權調換組合式的補償方式嗎?回答應是肯定的,被徵收人有權選擇補償方式,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尊重被徵收人的選擇。在可能的補償方式選擇中,被徵收人有權選擇單一的貨幣補償方式,有權選擇單一的房屋產權調換補償方式,也有權組合選擇貨幣補償與房屋產權調換。不論是選擇單一補償方式,還是選擇組合補償方式,只要是不違背公平補償原則,不會不當增加補償費用,房屋徵收部門就沒有理由拒絕。 我們認為,之所以刪除了或者實行貨幣補償與房屋產權調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主要是考慮該表述可能會引發歧義理解,而並不是限制被徵收人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情況下選擇結合式的補償安置。該表述有可能被理解成被徵收人既可以要求給予貨幣補償,同時又可以要求給予房屋產權調換安置,實際上會出現兩次或者雙倍補償的問題,顯然這不是立法本意,也違背公平補償原則。

    4瀏覽1925 2017-11-29

    房子拆遷了,貨幣安置和房屋安置哪個划算

    8瀏覽2161 2016-12-20

    qrdatgan

    2018-11-19 13:03

    所以貨比,和置換必須同時有,因為有的家裡不缺房子,要是怕以後會繳納各種稅錢,再一個給予貨幣補償,我們可以拿著錢去別的地方購買房屋,要是家裡缺房子,可以把該拆遷的房子,換成等面積的,房屋,所以貨幣補償和等面積兌換都得有!我只是代表個人看法

  • 5 # 樓市資訊

    一、選房

    優勢:在當前經濟發展下,房子的最大優點就是升值空間大,所以對選擇要房的被拆遷人來說,無疑是一項投資,無論是自己居住還是對外出租,都非常划算。

    弊端:很多地方奉行“先拆後建”,在拆遷時沒有妥善的安置計劃,造成被拆遷人的安置房遲遲不能交到被拆遷人手中;同時安置房的產權、質量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很多被拆遷人聽拆遷辦說是大產權,但是等到辦證知道只能住不能交易就傻眼了;還有就是被拆遷人對房子的位置、戶型、環境等因素的選擇是有限制的。

    二、選錢

    優勢:貨幣補償最大的優點就是操作簡單方便,可以一次性解決問題,被拆遷人可以自己規劃使用。所以,對於已有合適住房的被拆遷人來說,拿錢可能更方便。因為房子已不是必需品,而且每月可能還有房貸要繳,那麼這個時候選擇拿錢就更合適一點。不僅能減輕貸款壓力,還可以做點小投資,為長遠生活做打算。

    弊端:房屋變成貨幣後存在的相對貶值,或者拿到錢後不知如何使用造成的無度揮霍。目前房價、物價漲幅較快,被拆遷人要是拿到錢款後再慢慢尋找合適房源,可能很難再買到同樣面積的房屋了。

    如何支配這一大筆錢也是個問題,而且一夜暴富的“拆二代”最後過得比窮人還悲慘的新聞也數不勝數,如果被拆遷人不具備一定的投資理財能力,手中錢款也將面臨貶值問題。

    總結:貨幣補償雖便捷,貶值風險需謹慎

    所以,無論是選錢還是選房都各有利弊,但是作為被拆遷人則需要對這種補償方式選擇要慎之又慎。在這裡建議大家根據自己的需求並結合當地房價、物價等實際情況進行綜合考量,從而選出最適合自己的選擇。

  • 6 # 我心飛翔48632194

    如果是我選擇首先要補償的房子是否能夠增值,自己現在的居住條件,沒房住肯定會選擇房屋補償,有房住,給的房子不好,貨幣補償的價格也合適可以自己去其它的地方買房。

  • 7 # 給生活比個耶耶耶

    如果是我我會選擇貨幣補償,畢竟房子一套夠住就行了,貨幣補償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地段買一套,剩下的錢可以去投資做點其他的,而不是賠幾套房子後還要花錢去裝修才能出租,房產證沒有下來錢也不太能馬上變現。當然每個地區的政策不一樣,還是要看地區政策,比如貨幣補償很少,不如房產划算什麼的,都要各方面考慮,如果兩個補償價值差不多,我會選擇貨幣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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