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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江雪寒

    古代假期最早叫“休沐”,古代西漢時期就確立了休假制度。

    據《漢律》記載:“吏員五日一休沐。”所謂“休沐”就是沐浴和休息,即官員每五日當中可以放假一日。這個休沐大概相當於我們現在的星期六、星期天。除了常規休息,每年冬至、夏至也各放5天假。至於官員的喪假和探親假,要根據遠近定天數,遇到特殊假日也就是皇帝誕辰放假3天,這樣算起來一年總共能休假73天。假期裡大家可以擦洗、打掃衛生、走親訪友、遊山玩水,這樣的假期一直延續到隋唐。

    到唐朝永徽三年,國事繁忙,朝廷改“五日休沐”為“十日休沐”,也稱為旬休,那時官員每十日休假1天,分為上中下旬各一天,又稱作“浣”,從此假期又有了“浣”的稱謂。據《問奇類林》記載:“俗以上浣、中浣、下浣,為上旬、中旬、下旬。”在唐朝除了這樣的常規假,每年還有3個“黃金週”,每逢春季、冬至、清明各休7天,中秋、夏至分別休3天假,元宵節、中元節、孟蘭盆節、端午節、重陽節、三伏天幾乎每逢節氣都要休假一天。

    在唐代,婚假、喪假、探親假已十分完備。探親假,父母在3000裡以外者,每年有35天假(旅程除外),父母在500裡以外者,每年有15天假。兒子行冠禮3天假,子女婚事有9天假,其他近親的婚假為5天、3天、1天。5月份有15天的田假,9月份有15天備制寒衣假,病假最長不能超過100天,父母喪假,文官強行退職3年,武官為100天,授業老師去世有3天假。

    遇到特殊的日子也放假,比如皇帝的誕辰放假3天。這樣算起來,假日超過了百天。這麼多的假期是詩人的福音,如元稹的《寒食日》中寫到“今年寒食好風流,此日一家同出遊”,杜甫的《清明》中則有“著處繁花務是日,長沙千人萬人出”的描述。

    宋代假期在唐代假期的基礎上有所增加,宋代是中國歷史上傳統節日最多的朝代,不但開創了“天棋節”這樣的新節日,而且是逢節必休,依然有“黃金週”如元旦、寒食、冬至各7天假,聖節、上元、中元、夏至、臘月各三天假,合計每年假期有一百二十多天。假期的增加成就了文人,如蘇軾藉著黃金週長假,留下許多千古絕句。

    到了元代大部分假期都被取消,元朝統治者認為生命在於運動,工作就是休息,全年假期只有16天。

    而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也是個工作狂,每年只有18天假期,元旦五日,冬至3日,元宵節10日。朱元璋過世後,增加了月假3天,加上原來的18天,每年休假有50天。

  • 2 # 滄海拾遺錄

    隨著國家經濟不斷髮展,人民群眾對休閒度假的需要也在不斷提升,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中後期,效仿歐美和日本的做法,中國陸續推出了一週雙休和黃金週制度。時至今日,我們國家法定節假日總天數為11天,休息日為104天,合計116天。那麼,古代歷朝歷代公共假期休假制度是什麼樣的?休假天數是多少?官員休假制度有怎樣的變遷歷程?帶著這些疑問,本文主要是分析自秦漢以來歷朝歷代官員休假制度的變遷歷程。

    秦朝及以前:沒有公認的法定節假日

    在秦朝及以前,官員沒有法定的節假日,也沒有具體的休假制度,政府官員每天都要按時上班,如果遇到什麼特殊情況,需要提前請假,經皇帝或相關部門的批准後,方能離開。秦時的官員請假稱“告歸”,告歸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因疾病需要回家休養,二是身體老邁需告老還鄉。

    兩漢時期:建立完備的節假日休假制度

    我們所知道的關於官員休假制度的記載最早可以追溯到西漢時期,西漢時期就已經建立了比較完整的休假制度。首先是按照當時的規章制度:“吏員五日一休沐”,“休沐”即休假的意思。《史記·鄭當時列傳》記載,鄭當時在漢景帝時期擔任太子舍人一職,“每五日洗沐,常置驛馬長安諸郊,存諸故人,請謝賓客,夜以繼日,至其明旦,常恐不遍。”從這段記載可以看出,由於當時官員大都居住在官署的宿舍裡,當時住宿條件有限,也沒有辦法天天回家休息。因此,朝廷就規定,各級官員可以每隔五天休息一天,各級官員可以藉機回家探望一下家人,順便洗澡休整一下,以迎接接下來緊張繁重的公務。

    除了上邊說的五日“休沐”假期外,西漢朝廷還在每年的夏至和冬至兩大節日,給各級官員各放假五天,在皇帝的誕辰也放假三天。此外,漢代規定官員還可以有臨時的假日,即告假,可以分為“予告”和“賜告”。予告是因為有功,國家依照法律准予休假。賜告則是病假,但是時間不能太長,一般不能超過三個月。總的來看,漢代的休假天數達到了73天,雖比不上今天的休假天數,但在當時的情況下也著實不算少了。

    在魏晉南北朝時期,官員休假制度基本沿襲了漢代做法,由於南北朝時期戰亂不休,休假制度有時得不到有效地貫徹。在這段時間內,位於南方的梁朝,出現了官吏“輪休”的做法,將原來的五日休3假一天,改為每十天才休假一天。

    唐朝時期:節假日名目繁多,休假天數創新高

    到了唐朝時期,政府官員的休假制度進一步豐富和完善,放假的名目和種類也更加繁多,唐朝時期也是政府官員休假天數較多的時期。根據《唐六典》中的記載:“內外官吏則有假寧之節”,這一條下的註釋是這樣的:

    “元正、冬至各給假七日,寒食通清明四日,八月十五日、夏至及臘各三日;正月七日、十五日、晦日、春秋二社、二月八日、三月三日、四月八日、五月五日、三伏日、七月七日、十五日、九月九日、十月一日、立春、春分、立秋、秋分、立夏、立冬、每旬,各一天假日。五月給田假,九月給授衣假,各十五日。”--《唐六典》

    從《唐六典》的記載看,到了唐朝,由於政府公務更加繁重,漢代官員享受的五日休沐假期制度被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沿襲南朝梁朝的“旬休”做法,每旬休假一天,常規假期直接縮水一半。這一點可以從許多史料中得到佐證。如初唐四傑之一的王勃在他的名作《滕王閣序》裡提到:“……十旬休假,勝友如雲;千里逢迎,高朋滿座。”這裡指的“十旬休假”就是每十天休假一天的意思。

    據王聘三《古今事務考》載:“永徽三年以天下無虞,百司務簡,每至旬假許不視事,以寬百僚休沐。”從上述記載看,在唐高宗永徽三年,朝廷規定每旬官員們可以不上班視事,回家休沐一天,也就是可以每旬放假一天。

    與漢代的同行相比,唐朝官員的常規假期不僅少,而且請假程式也是相當繁瑣和嚴格。按照當時“旬休”規定,凡三品以上官員,休假前要“告假”,假期滿後要到衙門銷假,是謂報到。否則,就要扣發一個月的俸祿,甚至罷官。

    除了常規的旬假外,唐朝還有種類豐富的節日假期。每年還有2個“黃金週”,每逢春季、冬至各休7天,清明節休4天,中秋、夏至分別休3天假,元宵節、中元節、盂蘭盆節、端午節、重陽節、三伏天以及比較重要的節氣日都要休假一天,這裡比較誇張的是,唐朝皇室自認是老子後裔,又崇尚佛教,因此在老子誕辰和佛祖釋迦摩尼誕辰日都放假一天。總的來看,唐朝官員的休假天數達到了上百天。

    宋朝時期:中國古代公共假期天數最多的朝代

    宋朝時期是中國封建王朝發展的巔峰期,經濟政治文化科技水平都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宋朝時期也是中國古代公共假期天數最多的朝代,堪與現代相媲美。

    宋人龐元英所著的《文昌雜錄》對北宋中前期官員休假制度有詳細的介紹:“祠部休假,歲凡七十有六日:元日、寒食、冬至各七日,天慶節、上元節同;天聖節、夏至、先天節、中元節、下元節、降聖節、臘各三日;立春、人日、中和節、春分、社(春社)、清明、上巳、天祺節,立夏、端午、天貺節、初伏、中伏、立秋、七夕、末伏、社(秋社)、秋分、授衣、重陽、立冬,各一日;上中下旬各一日。……百司休務焉。

    從上述記載看,宋代的法定節假日種類繁多。主要可以分為兩大類:一是諸如元日、寒食、端午、重陽、臘日等傳統節日,以及冬至、立春、立夏等節令;二是“天慶節”、“天聖節”、“先天節”、“降聖節”、“天貺節”這樣官方設立的政治性節日。如宋太祖趙匡胤為紀念其去世的祖父,規定在其忌日放假3天。宋仁宗為紀念自己母親章獻太后的壽辰,也規定放假3天。上述兩類節假日加起來有 76天之多,再加上宋朝沿襲唐制,官員每個月還有三天的旬休,一年合計36天。總的來看,宋朝官員一年有112天的節假日,跟現代人享受的節假日天數差不多。

    但是,考慮到宋朝人還有一些臨時性假期,如父母居住在三千里外,每隔三年有三十天的“定省日”,其間不含路程來往時間。父母居住在五百里外,則每隔五年會有十五日的“定省假”,期間不包含路程來往時間。此外,兒子行冠禮,休假三日;子女結婚,休假九日。宋朝還有一個省親假,在每年的十二月二十日,各級衙門停止辦公,也就是所謂的“封印”,回家過年,直至次年的正月二十日恢復辦公,省親假長達一個月之久。綜合來看,宋朝人的節假日天數應當是自古以來中國最多的。

    元朝時期:少數民族入主中原,假期數量銳減

    公元1276年,在“崖山之變”後,蒙古人入主中原。由於蒙古人是遊牧民族出身,對假期沒有什麼概念,也沒有特別的執念,再加上元朝統治者對漢地和漢人多少持歧視政策,使得元代的節假日天數銳減。元朝的節假日只有52天:“若遇天壽(皇帝生日)、冬至,各給假二日;元正(春節)、寒食,各三日;七月十五日、十月一日、立春、重午、立秋、重九、每旬,各給假一日。”

    明清時期:節假日繼續大跳水,直到清朝晚期引入西方星期天休息觀念,假期有所增加

    元朝末年,明太祖朱元璋驅逐蒙古人定鼎中原以後,可能是因為朱元璋本人是貧苦農民出身,對安逸的休閒生活不太感興趣,不願意給自家打工的官員放太多假。為了更好地管理各級官員,明朝的休假制度更加嚴格。官方法定的節日假只剩下正旦、冬至和元宵,加起來才18天,連唐宋時期每月三天的旬假也被取消了。

    據史料記載,正旦、冬至及元宵作為明朝的三大法定節日,官員們在這三個節日期間可享受休假的待遇。 "凡每歲正旦節,自初一為始,文武百官放假五日。"(《明會典》) "冬至節,本日為始,放假三日"(《明會典》) "永樂七年,令元宵節,自正月十一日為始,賜百官節假十日"。(《明會典》)

    也許是感覺本朝在定期休假方面對文武百官有點苛刻,在明宣宗任內,明宣宗下詔建立定期休假制度,規定給百官增設旬休,即到了每年的開端,文武百官都可以休假十日。值得注意的是,明朝所謂的旬休,是指在每年年初休十天假,比唐宋時期的每月休三天假有了明顯減少,可謂是歷朝歷代中在休假方面最苛刻的朝代之一。總的算下來,明朝官員的休假天數只有28天,呈繼續下滑態勢。在大明朝為官,拜朱家天子農民本性難改所賜,不但官員俸祿為歷朝歷代倒數水平,休假也是如此,可謂是對官員們極不友好。

    "宣德三年,上仿古君臣豫遊事,每歲首,許百官旬休,選勝宴樂……又定於每年歲首旬休十日。"(《明會要》)

    公元1644年,清軍入關建立清朝,在許多制度上都沿襲了明制,官員休假制度也不例外。清朝官員只在正旦、冬至及元宵分別放假五天、三天和十天,工作強度可謂是很大。不過考慮到冬至過後各地天氣普遍寒冷,又距春節不太遠,於是,清政府出臺了“封印”制度,規定每年所有官印都要封存起來,封印的時間為每年十二月二十日,到次年正月二十再解封啟用官印,在這段時間內官員無法開展公務,可以放假將正旦和元宵假期串聯起來,形成一個月左右的年假。這樣算下來清朝的公共假期也超過一個月。

    到了清朝晚期,特別是鴉片戰爭失敗後清廷被迫開啟國門以後,西方的星期天觀念開始傳入中國。“洋務運動”開展後建立的新式學堂如福州船政學堂,率先給學生放假過星期天。究其原因,是要照顧外國教師的作息習慣。隨著戊戌變法的推動,各地的新式學堂陸續成立起來。由於“西學東漸”之風的盛行,一些新式學堂章程中明確規定了全校師生星期天休息的制度。當時還很少有“星期日”這個稱呼,通常以房、虛、昴、星四字代替。

    “星期”首次由政府明文規定,是清政府在1902年8月15日頒佈的 《欽定中學堂章程》和《欽定高等學堂章程》。規定 全國中等、高等學堂一律實行星期日休息制度。從 1906 年起,清政府中央各部也相繼在星期日放假公休。民國時期繼續沿襲每週休息一天的公共假期制度,並將這一範圍逐步擴充套件到公私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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