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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汽車評論員宋貝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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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恬媽愛生活
這個還得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電動車本就不該搭人,這也是很多城市早有的規定,原因就在於搭人會出現不安全的隱患。如果和別人發生碰撞,還得看對方是否是汽車,在什麼路上,這樣責任事故才好劃分。還有就是你搭人本是好心,但是做好事之前你得看清楚事情的本身有沒有問題。像你現在這樣,要是碰撞出了大問題,搭車者傷得不輕 ,那你這是好心辦了壞事,人家只會怪罪你,不會感激你之前好心搭他。
首先電動車是禁止帶人的,先違章一條。
其二看事故責任劃分責任大小,其三在什麼路上,機動車道還是非機動車路?其四對方是什麼車?其五你的車雖然是電動(瓶)車,但也需鑑定是合標車還是超標車,超標車是按機動車算,需駕照。
但有幾點注意它影響定責,電動車不得帶人,需交警出責任認定書,傷者不論是好心帶,還是其它情況,傷者無責任。不論對方是什麼車需安責任大小賠付,即雙方損失費用加到一起,各承擔責任劃的%比。如果對方無責,你全承擔,如果你無責對方全承擔。
一般而言帶人坐車者不承擔責任。主要是司機責任。
是否好心帶人不重要,重要是別違法違章,如果是你全責,你負責傷者所有費用是必須的,但可與傷者商量,商議不行,也可讓坐車人走司法程式,判多少賠多少。
辦好事有愛心是應該提昌的,但前提是自己不違法,有把握,不冒險,否著就是:好心當了餵狗食。好事很多最後成了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