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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蘇蘇c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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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吳兵律師
一、《民法典》關於格式條款兩個義務的規定
第四百九十六條: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對方注意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等與對方有重大利害關係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沒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係的條款的,對方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
結合上述規定,兩個義務包括:
1、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2、採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對方注意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等與對方有重大利害關係的條款。
二、舉證內容
在舉證時,主要是圍繞兩個義務履行情況進行舉證:
1、公平義務。從法律上講,沒有無權利的義務,也沒有無義務的權利。在製作格式條款時,必須考慮公平原則,這也是合同的首要原則。對於合同雙方當事人,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的,如果顯失公平,合同也會導致無效或被撤銷。所以,在舉證時,主要是從合同條款的內容上進行充分說明。
2、告知和提示義務。格式條款通常是在特殊領域使用,比如保險合同、抵押合同、培訓合同等。這類合同對於提供格式條款這一方義務內容是比較重的,而且這類合同專業性也非常強、條款內容多。同時,對於簽約方來說也非常難以在短時間研究通透。為此,告知和提示就非常重要。在舉證時,可以圍繞如何進行告知和提示進行說明。比如告知和提示的文字材料、相關錄影錄音等。
三、質證技巧
無論對對什麼樣的證據進行質證,都需要從證據的“三性”進行,即合法性、關聯性、真實性進行。
合法性:是說明證據合法,即合同的內容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是無效合同。
關聯性:是說明證據能夠證明案件事實,即透過格式條款一方已經履行了兩個義務。
真實性:是說明向法庭透過的證據是真實的,不是偽造的和虛假的。
四、重要提示
1、在簽訂格式條款時,重要內容一定用加重文字或大字號或加橫線突顯出來;
2、在履行告知和提示義務時,一定採用文字方式進行,而且對方要簽字署名。
回覆列表
提示和說明義務,首先提示義務是提供合適條款一方必須以明顯的方式提示對方,比如加黑加粗字型,下劃線,標紅等方式。其次,說明義務根據最新民法典規定,必須要以對方提出說明解釋要求為前提,如果對方提出要求,那麼提供合適條款方就必須要證明自己盡到了說明解釋義務,比如透過電話回訪錄音或者以郵件回覆,正式檔案等方式!